01.29 婁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無需擔心醫療費用問題

婁底新聞網訊(通訊員 劉兆梅 劉智勇)1月28日,婁底市醫療保障局收到湖南省醫療保障局等三部門轉發的《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財政部辦公廳、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工作的補充通知》,進一步明確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醫療費用保障問題。

《通知》指出,對於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在按照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規定支付後,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實施綜合保障;對於疫情流行期間,按衛生健康部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確定的疑似患者的醫療費用,在按照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規定支付後,個人負擔部分由就醫地制定財政補助政策並安排資金,實施綜合保障。

《通知》要求,對納入衛生健康部門制定的疑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的藥品和診療服務項目,可臨時性及時納入醫保基金支付範圍。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異地就醫的肺炎患者,先救治後結算,報銷不執行異地轉外就醫支付比例調減規定。

據瞭解,為支持定點醫院實施先救治後結算政策,婁底市各級醫保部門已向5家定點救治醫院預付醫保資金2300萬元。對於已參加城鎮職工醫保或城鄉居民醫保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無需為醫療費用擔憂。對於尚未參加任何基本醫療保險的群眾,建議通過下載湘稅社保APP繳費(網上辦理)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便及時享受相關醫療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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