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蘇軾為什麼被貶到黃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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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還是因為“烏臺詩案”。

“烏臺詩案”可以說是改變了蘇軾的一生。王安石變法的本意當然是好的,希望可以通過變法達到富國強兵的目的,以改變北宋積貧積弱的局面,可問題的操之過急,實施到地方之後,出現了很多意想不到問題,所以有遭到了很多所謂舊黨的反對。

舊黨中的代表人物,是司馬光,歐陽修這些大佬,此時已經隱退。蘇軾也是中堅力量,而且已經是文壇領袖,影響力很大,並且因其歷任杭州通判,密州、徐州、湖州知州,在基層深知有些新法的弊端,所以在其詩文中有明確反對新法的表述。因此,就成為新黨的重點打擊對象。

宋時故事,官員新任地方,需上謝表,蘇軾的《湖州謝上表》就成了事件的導火索。“陛下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表中本是自謙之詞,卻被新黨視為挑釁,欲從重治罪,而彼時的皇帝宋神宗也對新黨此舉採取了放任的態度,無他,朝野上下反對新黨者頗多,甚至太后都不贊成,也不理解他,所以是時候殺雞儆猴了。

蘇軾從湖州被一路提來汴京,直接下御史臺大獄。文字獄的特點就是牽強附會,更何況蘇軾為人心直口快,詩中也確有指摘,雖宋時祖訓不殺士大夫,可新黨必欲置蘇軾於死地。其實,神宗本人對蘇軾也是頗為器重的,只是因他反對新法,故而不曾重用,這也是蘇軾免於死罪的最重要的原因,當然王安石等的營救也確實讓神宗下了最後的決心。

蘇軾最終保全了性命,被貶謫為“檢校尚書水部員外郎黃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於大雪紛飛之時趕赴黃州,一住三年,留下了《念奴嬌•赤壁懷古》、《前赤壁賦》、《後赤壁賦》等千古佳作,而他本人也蛻變成為蘇東坡。


文談舊事


蘇軾被貶黃州,直接原因是“烏臺詩案”,而更深層次的原因則是王安石變法時的新舊黨爭。宋神宗在位時,曾任用王安石主持變法,王安石變法本就遭至了守舊派的強烈反對,再加上變法過程中因急功近利、用人不當等原因導致新法變質,進而引發了新舊黨爭,而蘇軾正是因反對新法而遭到了排擠打壓。

△蘇軾的坎坷一生

宋神宗任用王安石主持變法,卻就此引發新舊黨爭

北宋中期,大宋王朝雖然表面上仍舊一副繁榮景象,但內部卻已經蘊含著深刻的矛盾和問題,變法改革的聲音一度極為高漲,而王安石早在嘉佑三年(1058年)進京述職時,便曾作《上仁宗皇帝言事書》,系統地提出了變法主張,但並未被宋仁宗採納。

△王安石影視形象

宋神宗即位之後,為了改變宋朝積貧積弱的局面,久慕王安石之名的他開始大力提拔王安石,先將其提拔為江寧知府,但旋即便詔為翰林學士兼侍講。熙寧元年(1068年)四月,王安石再度提出全面改革,並隨後上《本朝百年無事札子》,宋神宗遂採納了王安石的相關主張,開始謀求改革變法。

熙寧二年(1069年)二月,宋神宗任命王安石為參知政事,王安石提出當務之急在於改變風俗、確立法度,提議變法,神宗贊同。為指導變法的實施,設立制置三司條例司,統籌財政。同年四月,遣人察諸路農田、水利、賦役,此後淮浙江湖六路均輸法、青苗法、農田水利條約、募役法、保甲法等新法相繼頒佈。

雖然王安石變法是為了富國強兵,新法也的確有可取之處,然而由於太過急功近利,再加上用人不當,導致新法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出現了大量弊端。例如青苗法規定,在每年二月、五月青黃不接時,由官府給農民貸款、貸糧,每半年取利息二分或三分,分別隨夏秋兩稅歸還。這本是為了降低貧民負擔,但由於強制農民借貸,加上利息偏高,結果不僅導致農民負擔沒有減輕,反而導致很多富足家庭也因借貸而破產。

又如農田水利法,為了鼓勵農業發展,增加政府稅收,王安石鼓勵百姓墾荒,並支持興修水利,而且規定費可由當地住戶按貧富等級高下出資,也可向州縣政府貸款,但為了保證新法的推行,興修水利的數量卻最終變成了官員政績考核的標準,結果導致一些地方政府強制百姓興修水利,反而極大加重了百姓負擔。

變法本就會遭至守舊派的強力反對,再加上變法逐漸演變成弊政,更是導致反對派勢力大漲。雖然王安石有宋神宗的鼎力支持,但反對派中同樣是人才濟濟,例如司馬光、韓維、文彥博、歐陽修、富弼、韓琦、範縝、蘇軾等均站在了王安石的對立面。而為了新法的持續推行,王安石等新法派無疑要對反對派大肆打壓,結果就此引發新舊黨爭。

蘇軾飽受排擠調往地方,又因烏臺詩案被貶黃州

作為反對新法的一員,蘇軾在新法派佔主導的朝堂上飽受排擠,自覺無法在朝堂立足的他,無奈申請調往地方,並於熙寧四年(1071年)外放杭州通判,後相繼擔任密州、徐州、湖州知州。

按照慣例,官員在調任之後,不論升降都要上謝表,於是元豐二年(1079年),四十三歲的蘇軾在調任湖州知州後,便給宋神宗上了一道《湖州謝表》,然而卻沒想到就是這麼一封普通的文書,竟給自己惹來大禍。

由於在地方任職期間,親眼目睹了新法執行過程中的各種弊端,然而由於當時新法派勢大,在根本無力扭轉局面的情況下,作為詩人的蘇軾,便不免通過吟詩作詞來對新法弊端進行批判和諷刺。

△陸毅版的蘇軾

平日裡諷刺一番倒也罷了,蘇軾的這封《湖州謝表》同樣堪稱牢騷滿腹,例如說自己“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本來只是發些小牢騷,結果卻被朝中的新黨加以利用,說其是“愚弄朝,妄自尊大”、“銜怨懷怒”、“指斥乘輿”、“包藏禍心”,乃是公然諷刺朝廷,是對皇帝的不忠,於是一頂大帽子便被扣在了蘇軾頭上。

為了徹底打壓反對派,新黨更是對蘇軾往日詩作進行潛心研究,從中挑出大量隱含譏諷之意的句子。要知道,王安石早在熙寧九年(1076年)時便已經被二次罷相,變法事業的主導者已經從王安石變為神宗本人,變法已經成為了皇帝親自部署的既定國策,反對變法就是反對神宗的既定決策。

於是,在新法派的一番牽強附會之下,朝中迅速形成了一片倒蘇之聲。宋神宗大怒之下,命御史臺嚴加審查。元豐二年(1079)十月十五日,御史臺上報蘇軾詩案審理情況,不僅蘇軾暗諷朝廷之事被坐實。

而除了蘇軾本人之外,司馬光、範鎮、張方平、王詵、蘇轍、黃庭堅等二十九位收藏蘇軾詩詞的大臣名士也被牽連其中,這些人毫無疑問大多都是反對派。為了徹底擊潰反對派,李定、舒亶、王珪等更是欲置蘇軾於死地而後快。

後來,在朝中大臣和王安石本人的求情下,蘇軾這才得以免死,但卻被貶謫為“檢校尚書水部員外郎黃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且無權簽署公文。而駙馬王詵則因與蘇軾交往過密被削除一切官職,王鞏則被髮配西南,蘇轍也被牽連,被貶為筠州酒監。張平方、司馬光、範鎮等人則各被罰紅銅二十斤或三十斤。


香茗史館


蘇軾是因為“烏臺詩案”被貶到黃州的。烏臺,是指御史臺,因御史臺上植柏樹,終年棲息烏鴉,故稱烏臺。

身世

蘇軾(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字子瞻,世稱蘇東坡、蘇仙, 漢族,四川眉州眉山人。北宋著名文學家、書法家、畫家。

蘇軾的父親蘇洵,號稱“蘇老泉”。蘇洵發奮雖晚,但是很用功。1048年(慶曆八年),蘇洵因父喪居家後,把自己的一生所學都傳授給了孩子們。

烏臺詩案起因

宋神宗在熙寧年間重用王安石變法。變法失利後,又在元豐年間從事改制。1079年(元豐二年),43歲的蘇軾到湖州上任知州後,他例行公事,給神宗寫了一封《湖州謝表》。由於蘇軾是詩人,在官樣文章上也很自然地加上了個人色彩。他在文章後面加了一番感慨:

"陛下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

悲催的是,蘇軾的這些言辭本不足以被定罪,但是當時恰好出版了《元豐續添蘇子瞻學士錢塘集》,給御史臺的新人提供了收集材料的機會。監察御史臺裡行舒亶(dǎn)經過幾個月的潛心“鑽研”,找了幾首蘇軾的詩,羅列罪證後就上奏彈劾他。

在舒亶開始彈劾蘇軾後,很快就在朝廷掀起了一場風波。御史何正臣和李定也隨後上表彈劾蘇軾,說他用語暗藏譏刺朝政,並指出蘇軾四大可廢之罪。

彈劾蘇軾的官員不僅汙衊他“愚弄朝,妄自尊大”“銜怨懷怒”“指斥乘輿”“包藏禍心”,還說他諷刺政府,莽撞無禮,對皇帝不忠,如此大罪可謂死有餘辜。他們費盡心思,從蘇軾的大量詩作中挑出了他們認為隱含譏諷之意的句子。因此,朝廷內很快就出現了一片反對蘇軾的聲音。

緊接著,剛在湖州上任三個月的蘇軾就被御史臺逮捕押往京師。這個案子牽連了幾十人。

烏臺詩案經過

烏臺詩案是蘇軾生命中重大的轉折點。一方要置他於死地,另一方又全力以赴要為他伸張正義。在這些救援他的人中,既有和蘇軾三觀一致的元老,也有原來是王安石變法派的有識之士。他們紛紛上書,勸諫神宗不要對蘇軾下死手。就連太皇太后曹氏、章惇等人夜出面力挽狂瀾。

最後,還是因為已經退休的王安石上書“安有聖世而殺才士乎?”而使蘇軾逢凶化吉。

神宗之所以看了王安石的這句話而改變了殺蘇軾的主意,是因為當年太祖皇帝立下的規矩是不殺士人,也就是不能因為讀書人的言論而定他們的罪。如今正值大宋王朝的太平盛世,因而神宗對蘇軾從輕發落,將他貶為黃州(今湖北黃岡)團練副使。

(王安石)

蘇軾在獄中度過了驚心動魄的103天,成了他終生都難以忘懷的經歷。

“東坡居士”的來歷

黃州團練副使一職相當低微,並無實權,還要被當地官員監管。蘇軾一度感到鬱悶和心灰意冷。好在他有詩人的浪漫與才情,他到了黃州城外的赤壁山遊覽,一番和古人的跨越時空的“對話”,寫下了流傳至今的名作:《赤壁賦》《後赤壁賦》及《念奴嬌·赤壁懷古》,以此來寄託他遠大的志向。

黃州物質貧乏,蘇軾便在公務之餘,向當地官員借了城東的一塊坡地,開墾種田以貼補生活。不久,他便自詡為“東坡居士”,紀念在黃州的歲月。

成就

蘇軾的一生,在文學方面達到了極高的造詣,堪稱宋代文學最高成就的標杆。除此之外,他在書法、繪畫、醫藥、烹飪、水利等各項領域中也頗有建樹。後人把他當成最能代表宋代文化的精神。他的人生態度“進退自如、寵辱不驚”也被人敬仰。

蘇軾以寬廣的審美眼光去擁抱大千世界,所以凡物皆有可觀,到處都能發現美的的存在。所以,蘇軾受到後代文人的普遍熱愛,實為歷史的必然。


名人史海觀心閣


這個問題不錯,蘇軾如此偉大的詩人被貶實屬無奈

在蘇軾毀於一首詩

元豐二年三月,蘇東坡由徐州調任太湖濱的湖州。他作《湖州謝上表》,其實只是例行公事,略敘為臣過去無政績可言,再敘皇恩浩蕩,但他在後又夾上幾句牢騷話:

“陛下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

這一句話暴露了大問題

句中“其”為自稱,他以自己同“新進”相對,說自己不“生事”,就是暗示“新進”人物“生事”。六月,監察御史裡行何正臣摘引“新進”、“生事”等語上奏,說蘇軾“愚弄朝廷,妄自尊大”。

這個問題上蘇軾也並不是冤枉的

曾在宗年間蘇軾因為反對新法,並在自己的詩文中表露了對新政的不滿。又由於他當時是文壇的領袖,任由蘇軾的詩詞在社會上傳播對新政的推行很不利。

蘇軾身上有太多讓皇帝不滿的地方

但單憑《湖州謝上表》裡一兩句話是不行的。偏偏湊巧,當時出版的《元豐續添蘇子瞻學士錢塘集》,給御史臺的新人提供了收集材料的機會。監察御史臺裡行舒亶(念dǎn)經過四月潛心鑽研,找了幾首蘇軾的詩,就上奏彈劾說:


“至於包藏禍心,怨望其上,訕瀆謾罵,而無復人臣之節者,未有如軾也。蓋陛下發錢(指青苗錢)以本業貧民,則曰‘贏得兒童語音好,一年強半在城中’;陛下明法以課試郡吏,則曰‘讀書萬卷不讀律,致君堯舜知無術’;陛下興水利,則曰‘東海若知明主意,應教斥鹵(鹽鹼地)變桑田’;陛下謹鹽禁,則曰‘豈是聞韶解忘味,爾來三月食無鹽’;其他觸物即事,應口所言,無一不以譏謗為主。”

這一段雖然看起來有點頭疼,但實際上基本上表示蘇軾妖言惑眾,愚昧朝廷。這無疑把蘇軾又坑了一把。

面對確鑿的證據,蘇軾無奈了

蘇軾最後留下了兩首詩:

“敢向清時怨不容,直嗟吾道與君東,坐談足使淮南懼,歸向方知冀北空,獨鶴不須驚夜旦,群鳥未可辨雌雄。”

“仁義大捷徑,詩書一旅亭。相誇綬若若,猶誦麥青青。腐鼠何老嚇,高鴻本自冥。顛狂不用喚,酒盡漸須醒。”

蘇軾的故事,也反映著如今的世道,權利讓人心醉,喪失理智




前線分析


宋神宗元豐二年(1079年)蘇軾因為作了諷刺變法弊端的詩作,以“謗訕朝廷”之罪名,被投入監獄,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烏臺詩案”。四個多月後,蘇軾被貶黃州,元豐三年(1080年)二月一日到達貶所黃州,在黃州待了四年多的時間。謫居生活中的蘇軾理想無法實現,憤懣無從排遣,積極求索之後轉向追求自我的發展、超越和心靈的自由。



御前帶刀侍衛


蘇軾晚年有一首詩,不久後去世,詩中極盡淒涼,寫出晚年無奈,也有調侃和諷刺,把自己謫貶的三地視為功業,說來好笑。

《自題金山畫像》蘇軾

心似已灰之木,身如不繫之舟。

問汝平生功業,黃州惠州儋州。

這裡要談一下,蘇軾為什麼會謫貶黃州,就是今天的黃岡。

蘇軾祖籍河北欒城,生於四川眉山。嘉祐元年(1057年),父親蘇洵帶著二十一歲的蘇軾,十九歲的蘇轍進京應試。當時的主考官是文壇領袖歐陽修,蘇軾清新灑脫的文風震驚了歐陽修,但歐陽修為避嫌點為第二。

 元豐二年(1079)三月,蘇東坡由徐州調任太湖濱的湖州。他作《湖州謝上表》,但他在文章後又夾上幾句牢騷話:

  “陛下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

  句中“其”為自稱,他以自己同“新進”相對,說自己不“生事”,就是暗示“新進”人物“生事”。可是當時的政治大環境是正在進行變法,六月,監察御史裡行何大正摘引“新進”、“生事”等語上奏,給蘇軾扣上“愚弄朝廷,妄自尊大”的帽子。把蘇軾諷刺他們反說蘇軾愚弄朝廷。偷換概念是小文人們的慣技。

  他們接著為蘇軾羅列新罪名,當時出版了《元豐續添蘇子瞻學士錢塘集》,監察御史臺裡行舒亶(念“膽”)經過四月潛心鑽研,找了幾首蘇軾的詩,把蘇軾詩中一些詩句和變法聯繫,就上奏彈劾蘇軾諷刺變法:

……“蓋陛下發錢(指青苗錢)以本業貧民,則曰‘贏得兒童語音好,一年強半在城中’;陛下明法以課試郡吏,則曰‘讀書萬卷不讀律,致君堯舜知無術’;陛下興水利,則曰‘東海若知明主意,應教斥鹵(鹽鹼地)變桑田’;陛下謹鹽禁,則曰‘豈是聞韶解忘味,爾來三月食無鹽’;其他觸物即事,應口所言,無一不以譏謗為主。”

  他用蘇軾詩,“贏得”兩句及“豈是”兩句出自《山村五絕》;“東海”兩句出自《八月十五日看潮》;“讀書”兩句出自《戲子由》。經斷章取義,說蘇軾諷刺變法,無限上綱上線。

這樣蘇軾以“謗訕朝廷”之罪名,被投入監獄,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烏臺詩案”。烏臺,即御史臺,因其上植柏樹,終年棲息烏鴉,故稱烏臺。四個多月後,蘇軾被貶黃州。

烏臺詩案成為蘇軾一生的轉折點。新黨們欲置蘇軾於死地。但新黨領袖王安石卻上書說:“安有聖世而殺才士乎?”在大家努力下,蘇軾得到從輕發落,貶為黃州(今湖北黃岡)團練副使。但是,生性豁達的蘇軾在困境依然能寫出膾炙詩詞,完成了由蘇軾到東坡的華麗轉身。


金烏木木


蘇東坡當時是拜在宰相荊公王安石門下,王安石當時非常器重蘇東坡。古人好對詩詞,尤其是蘇東坡,可以說詩詞大家,當時也是意氣風發,一般人都不看在眼裡,自視甚高,也沒有把這個宰相放在眼裡,所以就有了下面這個故事。

蘇東坡在湖州做了三年官之後,回京述職,先來到了老師宰相荊公門上報道,當時看門的說荊公晝寢未醒,把蘇東坡帶到了門房中稍等。

蘇東坡無事閒看,恰巧發現硯下面有一張紙條,打開來看,發現是兩句沒寫完的詩稿,題目是《詠菊》,笑道:“士別三日,刮目相看,當年我在京為官時,丞相下筆數千言,不由思索,三年後也就不同了,現在可以說是江郎才盡了,連兩句詩也做不完。

兩句詩是:西風昨夜過園林,吹落黃花滿地金。蘇東坡卻認為這兩句詩是亂寫的,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一年四季,風各有名:春天為和風,夏天為薰風,秋天為金風,冬天為朔風。

第一句詩說是西風,西方五行屬金,第二句詩中的黃花說的其實是菊花,菊花一般開在深秋,其性屬火,就算是最後焦乾枯爛,也並不會落瓣,如今丞相這樣說,豈不是錯誤了,於是興之所發,便隨手補上了後面兩句詩:秋花不比春花落,說與詩人仔細吟。

寫完之後蘇軾其實又有點後悔,既不敢扔掉,也沒法抹去,所以只好先逃走了。等王丞相醒來,發現這兩句詩之後,看其字跡便認得是蘇東坡的,於是尋思:蘇軾這個小畜生,雖遭挫折,輕薄之性不改!不知道自己才疏學淺,就來譏諷老夫。

第二天,王丞相便找了個黃州的空缺,找皇帝說,然後蘇東坡就被貶到黃州去當一個團練副使。蘇東坡心中怨恨王安石,但是也不敢明說,只能謝恩到任。

時間大概過了一年,差不多到了重九之後,連續好幾天大風,蘇軾突然想起別人送的黃菊栽在後院,於是便約了好友前去觀賞,來到後院之後,便驚的目瞪口呆。

原來菊花棚下,滿地就像鋪滿了金子一樣,而黃菊的樹枝上,卻一朵菊花也沒有了。原來,其實是他自己不知道,黃州的菊花真的是落瓣的,而王安石把他貶到黃州,就是讓他來看菊花的。

於是蘇東坡便和朋友說道:我剛被貶的時候,還以為是荊公痛恨我揭他的短處,然後公報私仇,今天看來,其實是我自己錯了。說以說,不可輕易說人笑人,正所謂經一失長一智耳。



深二少


蘇軾北宋文學家、書法家、畫家 。嘉祐二年(1057年),蘇軾進士及第。宋神宗時曾在杭州、密州、徐州等地任職。

元豐二年(1079)三月,蘇東坡由徐州調任太湖濱的湖州。他作《湖州謝上表》,其實只是例行公事,略敘為臣過去無政績可言,再敘皇恩浩蕩,但他在後又夾上幾句牢騷話:

“陛下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句中“其”為自稱,他以自己同“新進”相對,說自己不“生事”,就是暗示“新進”人物“生事”。古代文人因為客觀環境使然,總是習慣於在遣詞造句上表現得十分微妙,而讀者也養成一種習慣,本能地尋求字裡行間的含義。比如御史臺裡的御史們。六月,監察御史裡行何正臣摘引“新進”、“生事”等語上奏,說蘇軾“愚弄朝廷,妄自尊大”。

但單憑《湖州謝上表》裡一兩句話是不行的。偏偏湊巧,當時出版的《元豐續添蘇子瞻學士錢塘集》,給御史臺的新人提供了收集材料的機會。監察御史臺裡行舒亶(念dǎn)經過四月潛心鑽研,找了幾首蘇軾的詩,就上奏彈奏,其後國子博士李宜之、御史中丞李定前腳後腳殺到,他們歷數蘇軾的罪行,聲稱必須因其無禮於朝廷而斬首。李定舉了四項理由說明為什麼應當處蘇軾極刑。

蘇軾七月二十八日被逮捕,八月十八日送進御史臺的監獄。二十日,被正式提訊。十月十五日,御史臺申報蘇軾詩案的審理情況,其中輯集蘇軾數萬字的交代材料,查清收藏蘇軾譏諷文字的人物名單,計有司馬光、範鎮、張方平、王詵、蘇轍、黃庭堅等二十九位大臣名士。李定、舒亶、王珪等欲置蘇軾於死地而後快,但神宗一時舉棋不定,太祖早有誓約,除叛逆謀反罪外,一概不殺大臣。

同時,正直人士也仗義相救。宰相吳充直言:“陛下以堯舜為法,薄魏武固宜,然魏武猜忌如此,猶能容禰衡,陛下不能容一蘇軾何也?”已罷相退居金陵的王安石上書說:“安有聖世而殺才士乎?”連身患重病的曹太后也出面干預:“昔仁宗策賢良歸,喜甚,曰:‘吾今又為吾子孫得太平宰相兩人’,蓋軾、轍也,而殺之可乎?”可笑的是,同屬於蘇軾口中的“新進”章惇,也積極的營救了蘇軾,並不惜與宰相王珪翻臉。

十二月二十九日,聖諭下發,蘇軾貶往黃州,充團練副使,但不準擅離該地區,並無權簽署公文。這樣的結果,李定等人大失所望。

元豐三年(1080年)二月,蘇軾因“烏臺詩案”貶謫黃州(今湖北黃岡)團練副使,職位相當於今之縣武裝部副部長,無“簽單權”,精神寂寞,窮愁潦倒。第三年四月,蘇軾撰詩並書《寒食帖》,發人生之嘆,寫蒼涼之情,表惆悵孤獨之懷,通篇書法起伏跌宕,光異彩,勢奔放,無荒率筆,被稱“天下第三行書”,墨跡素箋本,現藏臺灣故宮博物院。

值得一提的是,那些平時與蘇軾互相詩文唱和,引為知己的保守派大臣們,在蘇軾入獄其間,一個給他求情的都沒有,反而是那些被保守派稱之為“奸邪”、“小人”、“新進”的那些變法派大臣,紛紛上書為蘇軾求情。此真可謂是一目瞭然也。

“莫聽穿林打葉聲。何妨吟嘯且徐行。竹杖芒鞋輕勝馬,誰怕?一蓑煙雨任平生。 料峭春風吹酒醒,微冷,山頭斜照卻相迎。回首向來蕭瑟處,歸去,也無風雨也無情。”(見蘇軾《定風波》)蘇東坡的這首詞作,作於他被貶湖北黃州的第三年春天,形象生動地表達了他在湖北黃州時,心歸自然、物我兩忘的曠達心境。

正因為蘇軾在政治上的失意,使他在詩詞方面有了更多宣洩,心境迴歸於自然,才有了在黃州時的多首物我兩忘的好詩詞。





水木佳年華


宋神宗元豐二年(1079年)蘇軾因為作了諷刺變法弊端的詩作,以“謗訕朝廷”之罪名,被投入監獄,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烏臺詩案”。四個多月後,蘇軾被貶黃州,元豐三年(1080年)二月一日到達貶所黃州,在黃州待了四年多的時間。謫居生活中的蘇軾理想無法實現,憤懣無從排遣,積極求索之後轉向追求自我的發展、超越和心靈的自由。

拓展資料一、簡介

蘇軾,字子瞻,又字和仲,號鐵冠道人、東坡居士,世稱蘇東坡、蘇仙 [1-3] 。漢族,眉州眉山(今屬四川省眉山市)人,祖籍河北欒城,北宋文學家、書法家、畫家 [4] 。

嘉祐二年(1057年),蘇軾進士及第。宋神宗時曾在鳳翔、杭州、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職。元豐三年(1080年),因“烏臺詩案”被貶為黃州團練副使。宋哲宗即位後,曾任翰林學士、侍讀學士、禮部尚書等職,並出知杭州、潁州、揚州、定州等地,晚年因新黨執政被貶惠州、儋州。宋徽宗時獲大赦北還,途中於常州病逝。宋高宗時追贈太師,諡號“文忠” [4] 。

蘇軾是北宋中期的文壇領袖,在詩、詞、散文、書、畫等方面取得了很高的成就。其文縱橫恣肆;其詩題材廣闊,清新豪健,善用誇張比喻,獨具風格,與黃庭堅並稱“蘇黃”;其詞開豪放一派,與辛棄疾同是豪放派代表,並稱“蘇辛” [4] ;其散文著述宏富,豪放自如,與歐陽修並稱“歐蘇”,為“唐宋八大家”之一。蘇軾亦善書,為“宋四家”之一;工於畫,尤擅墨竹、怪石、枯木等。有《東坡七集》、《東坡易傳》、《東坡樂府》等傳世。

二、烏臺詩案

元豐二年(1079年),四十三歲的蘇軾被調為湖州知州。上任後,他即給神宗寫了一封《湖州謝表》,這本是例行公事,但蘇軾是詩人,筆端常帶感情,即使官樣文章,也忘不了加上點個人色彩,說自己“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這些話被新黨利用,說他“愚弄朝,妄自尊大”、“銜怨懷怒”、“指斥乘輿”、“包藏禍心”,又諷刺政府,莽撞無禮,對皇帝不忠,如此大罪可謂死有餘辜。他們從蘇軾的大量詩作中挑出他們認為隱含譏諷之意的句子,一時間,朝廷內一片倒蘇之聲。

七月二十八日,上任才三個月的蘇軾被御史臺的吏卒逮捕,解往京師,受牽連者達數十人。這就是北宋著名的“烏臺詩案”(烏臺,即御史臺,因其上植柏樹,終年棲息烏鴉,故稱烏臺)。

烏臺詩案這一巨大打擊成為蘇軾一生的轉折點。新黨們非要置蘇軾於死地不可,救援活動也在朝野同時展開。不但與蘇軾政見相同的許多元老紛紛上書,連一些變法派的有識之士也勸諫神宗不要殺蘇軾。王安石當時退休金陵,也上書說:“安有聖世而殺才士乎?”在大家努力下,這場詩案就因王安石“一言而決”,蘇軾得到從輕發落,貶為黃州(今湖北黃岡)團練副使,“本州安置”,受當地官員監視。蘇軾下獄一百零三日,險遭殺身之禍。幸虧宋太祖趙匡胤時定下不殺士大夫的國策,他才算躲過一劫。



慕夏無名


宋神宗在熙寧年間(1068~1077)重用王安石變法,變法失利後,又在元豐年間(1078~1085)從事改制。就在變法到改制的轉折關頭,發生了蘇軾烏臺詩案。這案件先由監察御史李定告發,後在御史臺獄受審。御史臺自漢代以來即別稱“烏臺”,所以此案稱為“烏臺詩案”。 北宋神宗年間蘇軾因為反對新法,並在自己的詩文表露了對新政的不滿。由於他當時是文壇的領袖,任由蘇軾的詩詞在社會上傳播對新政的推行很不利。所以在神宗的默許下,蘇軾被抓進烏臺,一關就是4個月,每天被逼要交代他以前寫的詩的由來和詞句中典故的出處。由於宋朝有不殺士大夫的慣例,所以蘇軾免於一死,但被貶為黃州團練副使。元豐二年 (1079年),蘇軾移任湖州 (浙江省吳興縣),七月遭御史臺所派遣的皇甫遵等人逮捕入獄,他們指證蘇軾在詩文中歪曲事實,誹謗朝廷。御史李定、何正臣、舒亶等人,舉出蘇軾的《杭州紀事詩》做為證據,說他“玩弄朝廷,譏嘲國家大事”,更從他的其它詩文中挖出一句二句,斷章取義的給予定罪,如:“讀書萬卷不讀律,致君堯舜知無術”,本來蘇軾是說自己沒有把法律一類的書讀通,所以無法幫助皇帝成為像堯、舜那樣的聖人,他們卻指他是諷刺皇帝沒能以法律教導、監督官吏;又如“東海若知明主意,應教斥鹵變桑田”,說他是指責興修水利的這個措施不對。其實蘇軾自己在杭州也興修水利工程,怎會認為那是錯的呢?又如“豈是聞韶忘解味,邇來三月食無鹽”說他是諷刺禁止人民賣鹽。總結一句話,是認定他膽敢譏諷皇上和宰相,罪大惡極,應該處死刑。蘇軾在御史臺內遭到嚴刑拷問,他自認難逃死罪。最後終能倖免一死。是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蒙神宗的恩賜被判流放黃州(湖北省黃岡縣),蘇軾被拘禁近百日,後獲釋離開御史臺之獄。後人把這樁案件的告訴狀和供述書編纂為一部《烏臺詩案》。“烏臺”即御史臺。《漢書·朱博傳》:“是時,兀御史府吏舍百餘區井水皆竭;又其府中列柏樹,常有野烏數千棲宿其上,晨去暮來,號曰朝夕烏。”後世便以御史府為烏府,御史臺為烏臺。由於這案的發起者都是御史臺的言官,他們包括御史中丞李定,監察御史裡行(御史臺的見習史官)舒亶、何正臣等,因此稱為“烏臺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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