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0 凉州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

凉州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

凉州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切实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近日,凉州区民政局、编办、财政局、人社局联合出台了《凉州区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着眼解决当前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薄弱的突出问题,提出利用2年左右时间,将能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救助服务项目交由社会力量承办,提高社会救助基层经办能力。

《实施方案》明确了社会救助经办力量配备标准,区、镇(街道)分别按照每5000名、500名救助对象配备1名经办服务人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与供养对象、护理人员与失能、半失能供养对象比例分别不低于1:10、1:3、1:6,村(居)委会至少配备1名民政协理员,协助镇(街道)民政机构办理社会救助及其他民政事务。同时提出,要加强对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监督管理,按规定公开购买服务的相关信息,并主动接受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购买行为公开透明、规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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