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9 所有人,再次发布致全省机动车驾驶人家属的一封信

全省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家属朋友们:

你们好!酒是安全驾驶的大敌。机动车驾驶人饮酒后,视力下降、视野变窄、判断能力变差,驾车时注意力不集中、反应迟钝、行动迟缓,遇突发情况应急措施滞后,发生事故的概率极大。驾驶人醉酒后还容易引发情绪、行为失控,造成恶性事故。2015年以来,我省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导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156起,造成466人死亡,上百个家庭支离破碎、悲痛欲绝。其中2017年陇南市武都区“10·1”和武威市民勤县“12·1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均造成5人死亡,10个家庭失去亲人,教训十分惨痛。对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坚持不懈严查严惩,但个别机动车驾驶人遵法守规意识淡漠,存在侥幸心理,置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明知故犯,仍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今年我省集中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行动中,截至目前又查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9491起,严重威胁着众多家庭平安幸福及社会和谐稳定。

酒驾醉驾是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按照“七个一律”规定,严厉打击,严肃查处。对饮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对饮酒驾驶受到行政处罚后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应当予以行政拘留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当予以刑事拘留的,一律依法刑事拘留,以危险驾驶罪移送起诉;对党员或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在依法从重处罚的同时,一律通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纪委监委;对查处酒驾醉驾工作一律全程录音录像,现场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对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职务,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应当予以刑事拘留的,一律依法刑事拘留,以妨害公务罪移送起诉。凡酒驾醉驾受到查处的人员,其违法犯罪记录将直接影响本人及家庭成员政治权益。

有一种嘱咐叫滴酒莫沾,有一种惦记叫望眼欲穿,有一种期盼叫一路平安,有一种愿望叫合家团圆。每一名机动车驾驶人应时刻牢记亲人的叮嘱,为了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为了家人平安幸福,自觉践行“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承诺,承担起一名驾驶人应尽的社会责任。每一名机动车驾驶人家属应时刻提醒机动车驾驶人,遵守法律法规,拒绝酒驾醉驾,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当驾驶人驾车去参加亲朋好友聚会时,反复叮咛驾驶人不要饮酒,养成良好素质;如驾驶人自控能力差,要请一起参加聚会的朋友,劝阻驾驶人不要饮酒;若驾驶人已举起酒杯,请他一定放下手中的车钥匙,搭乘出租车或请代驾的方式平安回家;当驾驶人家属与驾驶人一同参加聚会时,要阻止酒桌上所有驾驶人饮酒,同时提醒饮酒的朋友,不要给驾驶人敬酒、劝酒、逼酒;驾驶人小长假外出旅行,应合理安排休息时间,保持充足睡眠,避免 “隔夜酒”导致酒驾,危害自身及他人安全。

一个家庭最大的幸福就是家人平安、合家团圆。为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了每个家庭的平安幸福,为了社会和谐稳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家属朋友与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关注亲人平安,共同关注交通安全,通过你们无时无刻的亲情叮嘱、温馨嘱咐和辛勤付出,推动全省637万机动车驾驶人珍爱生命,远离酒驾,养成文明驾驶良好习惯,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打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做出应有贡献。

甘肃省公安厅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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