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省公安厅获悉,我省将深化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进一步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和通行秩序。
在涉及到公安交警部门主责主业方面,行动主要包括严重违法大整治、堵点乱点大整治、路口秩序大整治等“三个大整治”重点具体工作。
具体来说,一是持续开展严重违法大整治,重拳治理“两牌”(套牌、假牌)、“两闯”(闯红灯、闯禁行)、“三驾”(酒驾、醉驾、毒驾)、“三乱”(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光)、“三车”(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工程运输车)等违法问题。
二是持续开展堵点乱点大整治,特别是对车站、商圈、医院、学校、大型社区等常发性堵点乱点,要逐一登记造册,实施“清单”管理,按照“一个乱点一套办法”、“一个堵点一套方案”的思路,研究制定治理措施,建立工作台账。
三是持续开展路口秩序大整治,重点整治路口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非机动车越线停车、闯红灯、逆向行驶和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线等广大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路口违法乱象。
为科学评价各市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效果,省公安厅联合部门制定了2018年度测评工作方案,指导各市通过考核评价解决城市道路交通治理难题。
另外,省公安厅要求,在有条件的地方定期组织专家组参与交通工程、智能交通等专业性工作,深度挖掘影响城市道路交通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打造3-5条示范路,总结推广经验,带动提升整体的城市交通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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