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3 沒喝酒,見查酒駕,麵包車換司機,為啥?

見到交警查處酒後駕駛,一面包車司機“做賊心虛”,和副駕駛人員更換位置,正好被附近交警看到,經查,該司機並不是酒後駕駛,而是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只因看到交警查酒駕擔心被查到而更換司機,不想露出了馬腳。

5月15日下午2時30分許,唐山交警三大隊民警在缸窯路與東窯道交叉口附近查處酒後駕駛違法行為。此時,一輛正從加油站出來的麵包車引起了交警的注意。“麵包車正換司機呢,肯定有問題!”交警立即上前,將該面包車攔下。

但是,經過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該車司機並未飲酒。“有駕駛證嗎?”聽到這個問話,該車司機明顯言語含糊,“我沒帶著駕駛證。”“提供一下你的身份證號,我們可以查詢你的駕駛證信息。”見實在躲不過去,該駕駛人不得不承認,其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因見到前方有交警,十分緊張,這才更換了司機,不想正是這一舉動,露出了馬腳。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該駕駛人因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第二類機動車,將被處以罰款1000元,可以並處拘留15日一下,並扣車的處罰。(燕趙都市報冀東版 記者吳豔麗 通訊員宋任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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