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如果母親去世後,女兒戶口不在農村,那子女能承包土地權嗎?為什麼?

用戶9227367474333


如果母親去世後,女兒戶口不在農村,那子女能繼承土地權嗎?為什麼?

既然提及到繼承問題,題主的意思就是在農村戶頭上面的父母都不在了,我想題主的意思就是這樣,如果父親還在的話話題沒法展開了。

回到本題,母親去世後,女兒的戶口不在農村,子女對父母在農村的土地有繼承權嗎?應該是這個意思對吧?

可以明確的說,沒有。

首先應該明確的是,農村的土地所有權是屬於村集體經濟組織的,集體成員的農民只是享用使用權,這個是前提條件。

屬於村集體所有的農村土地,就沒有發生繼承的可能。農村土地包括宅基地,耕地以及企業建設用地和村集體預留的機動地、四荒地等等。但是所有權全部是村集體的。

那麼,能夠享有土地使用權的,只可能是本村集體的成員農民。作為非本村集體的人員是沒辦法擁有使用權的。通過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土地,獲得的只是農民承包權中的經營權,根據國家農村土地法律和政策的規定,土地經營權是可以依法流轉的。

綜上所述,非本村集體農民的其他家庭成員親屬,沒有權利繼承其父母在農村集體的土地使用權。

但是,其父母死亡之後,承包地的土地收益,其非農村子女可以依法繼承。而且其父母在農村集體的房產等合法的個人財產,是可以依照繼承法的規定,享有房產所有權的。看清楚了是所有權,因為農民的房產屬於個人的合法的不動產,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這個處分的權利,當然包括其子女合法繼承。

那麼根據地隨房走的農村土地用地原則,其父母房產下面的宅基地,也歸其非農村子女享有使用權了。這個是不是很繞口的說法,根據現行的農村土地政策,就是這個樣子的。在其父母死亡之後,其非農村子女可以按照規定辦理房權登記和宅基地使用權轉移登記手續。

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援引:

因買賣、繼承、贈與房屋而發生宅基地使用權轉移的,買房戶、繼承人、被贈與人符合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條件之一的,可依法辦理宅基地用地手續。

農村老俗話


這是一個非常實用的問答!我樂意回答這個問答!

如果母親去世後,女兒戶口不在農村,那子女能繼承土地權嗎?為什麼?

先說說這個題目:如果母親去世後,女兒戶口不在農村,這表述很清楚;那子女能繼承土地權嗎這裡的子女就有點表述不清了,這裡的子女是指誰呢?是指兄弟、姐妹?還是女兒的子女?凡塵觀生活在這裡回答問題時,都把這幾個涉及到的都作個回答。

先說出我的答案:

如果母親去世後,女兒戶口不在農村,那女兒是不能繼承母親的土地的。準確的說,就是,女兒是不能繼承母親土地的承包經營權的。

理由:

農村土地的所有權歸集體。農村土地有償流轉的是土地的承包經營權。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2014年11月印發的《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精神。農村土地經營權實行有償流轉。它基本上包括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入股、退包、繼承、抵押八種流轉形式。其中,繼承就是承包人在承包期內死亡,該承包人的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承包合同由繼承人繼續履行,直至承包合同到期。這裡的繼承有個前提,那就是必須是農村戶口,也就是本集體成員。你的戶口不在農村,也就是說你已經不是本集體的成員了。所以,你不能繼承母親留下來的所有權歸集體的承包地的承包經營權。

題主在題目後邊提到的子女能繼承土地權嗎?

凡塵觀生活認為:

如果你問的是你的子女,那顯然是沒有可以繼承的。道理很簡單。不再贅述。

如果是你的同輩,也就是你的兄弟姐們,如果他們的戶口在農村本集體內,不論與父母生前是否分家,都可以依照《繼承法》的順序來繼承你母親土地的承包經營權。這一點問題都沒有。

但是,在農村如果是你的姊妹已婚嫁而沒有遷出戶口,要繼承母親承包地的承包經營權,可能多少都有點世俗的難度。這就要看鄰里各方關係了。這裡也不再贅述。

以上就是凡塵觀生活對你的全部問答,希望能夠幫助到你!

網友們,你有什麼見解,歡迎發表,共同幫助題主解決難題!

我是凡塵觀生活!謝謝!再見!


凡塵觀生活



其次,農村的土地是這個農村全體村民的集體財產,只要在本村有戶口,就是戶口本上只要有一人存在,他所承包的土地受法律保護,可以出租,轉讓,流轉,租賃,但是戶口本上沒有一個人存在,社村集體可以有權收回土地,公開再次發包給本村其它的村民,沒有戶口不能繼承。可以繼承房屋權,但宅基地所有權歸集體,農戶只有宅基地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現在政策正在研究這項制度,準備放活和給予。非本村集體農民的其他家庭成員親屬,沒有權利繼承其父母在農村集體的土地使用權。


最後,其父母死亡之後,承包地的土地收益,其非農村子女可以依法繼承。而且其父母在農村集體的房產等合法的個人財產,是可以依照繼承法的規定享受該房產所有權。因為農民的房產屬於個人的合法的不動產,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這個處分的權利,當然包括其子女合法繼承。但是隻能繼承該房產的所有權,但不能翻新和重建,翻新和重建必須要經過申批,申批的第一關就是戶口,沒有戶口不給申批,這一點必須牢記,房子存在,地就是你的,房子不存在,地也就成了集體的。


橄欖劍社會


這種情況,子女只可以繼承房子。一旦房子拆掉或倒掉後,房子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就屬於集體所有了。因為農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是歸本村集體所有的,只有本村村民之間才有資格繼承和買賣。女兒的戶口已經不在本村子裡了,當然就無權繼承該房子的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