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婚姻中,过错方出具的“净身出户”保证书是否有效?

dydes


日常生活也遇到几个这样的案例,也查询了一些法院判决书对所谓净身出户保证书的处理意见,原则上这类保证书不直接构成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依据,但是一定程度上有证据作用。

现实生活中夫妻经常产生矛盾,法律规定夫妻互相有保持忠诚的义务,但是出轨现象屡见不鲜了,无过错方一般会要求过错方写净身出户的保证书,有的写的简单,就写了自己出轨了,以后如若再犯,就放弃一切财产净身出户,有的办事严谨,把出轨经过写了,把财产分割的很详细。写了这个保证书,一方大概暂时得到原谅,一方感觉有了经济保障,实际上真正走到离婚那一步,作用不大。

分析了几类判决书的意见,大致以下几类:一是保证书只是一方为了获得原谅的产物,不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能表明一方对财产的分割意见。还有认为保证书以离婚为条件的,相当于离婚协议书,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特别是起诉离婚后一方不认可的,基本造成保证书没有效力。还有就是保证书的约定违背了一般公序良俗,限制了当事人离婚自由,特别是限制了身份关系,因为离婚涉及公民身份关系解除。但是这类保证书也不是毫无用处,首先,既然是有过错一方书写,就基本可以证明其存在严重过错,一定程度减轻了无过错方的举证责任。其次,虽然不能完全做到所谓净身出户,但是按照婚姻法规定,在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要求过错方不分或者少分财产,这个是对无过错方有利的,也是多数案件处理财产分割的依据。所以,对于这类保证书还是需要好好保存,哪天也许用得上,即使不能完全实现净身出户的目的,也是保护自己经济利益的证据。


孤独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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