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6 秦皇岛人 房地产中介猫腻多 二手房买卖需谨慎选择

针对当前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经纪业务时存在影响交易安全,损害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问题,现对广大消费者郑重提示,要注意交易中的风险。

秦皇岛人 房地产中介猫腻多 二手房买卖需谨慎选择

一、查验房地产中介机构主体从业资格是否完善

(一)该机构是否已经申请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并核实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地址是否与经营场所所在位置一致;

(二)该机构是否已经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履行资格备案手续,取得“河北省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备案证书”,并核验该机构备案证书上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负责人)、经营场所地址等登记内容是否与营业执照上登记内容一致。

二、在网签前应查验和核实如下房屋信息

买卖双方网签前,购房人应查看房屋所有权证明、所有权人身份证明和户口薄是否一致;查验该房屋产权有无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属委托代理的,要查验委托代理协议书。属委托代办的,应查验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公证书。

三、及时进行网签备案

(一)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的,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及时通过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交易资金监管系统,签订“秦皇岛市存量房屋买卖居间合同”。

(二)买卖双方和中介机构等三方均须在“秦皇岛市存量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上签章,代表中介机构在网签合同中签字人必须是具有职业资格的房地产经纪人员,且加盖中介机构印章。

(三)在二手房买卖中,交易当事人最好最安全的方法是选择将交易资金存入监管部门指定的监管帐户中,待交易完成后,由监管部门将交易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划转至售房人的帐户中。

四、谨防合同欺诈

(一)交易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要认真对合同条款进行检查,认为条款不完善的,应当坚持对有关合同内容进行细化、完善,同时要将所有的约定落实为书面合同条款。

(二)谨慎防止合同中的房贷风险。购房人往往因购房资金不足向银行申请贷款,但由于某些原因导致贷款办不下来而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约定“若贷款办不下来,无条件的解除买卖合同,退回购房定金及首付款”,这样就可以避免因贷款办不下来而承担违约责任。

(三)谨防中介机构从中赚取差价。一些中介机构往往利用卖房人对市场行情的不了解和对房地产交易环节的不熟悉,故意压低价格自己先买下或交部分定金,再寻找买主,赚取差价。作为出售人,不要随意办理房屋委托出售公证手续,不给“房倒”以可乘之机;作为购房人,一定要严格查验房屋所有权证和其他有效证件。签订合同时要求房屋所有权人到场,不能到场的,应要求出示委托公证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四)查验土地情况是否清晰。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查验该房屋的土地性质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出让金。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要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

总之,选择经纪机构进行房屋买卖时,一定要选择已履行资格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要走到和看到。对不明白或不清晰的合同条款不要盲目签字,必须问清楚并将所有的口头约定均落实到书面协议中后方可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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