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9 「江淮风暴」“限高”剑出鞘 两件“钉子”案被拔掉

近日,合肥高新法院在“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中,有效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成功执结两件“钉子”案,执行到案标的83.68万元。

2018年2月,高新法院立案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经过多次查找,并未发现被执行人账户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查明被执行人一直处于在正常运营状态,而被执行人以运营资金紧张,将所得资金用于购买材料,而不履行还款义务。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刘某亦表示同意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还款义务,但是,刘某一直未实际进行还款,并躲避执行。承办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公司,一直未找到刘某。执行法官多方了解得知刘某经常出入高档场所,属于典型的规避执行行为,经慎重考虑,决定对刘某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以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刘某看到限制高消费令后,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要求和解。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刘某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制定了详细的还款计划,所欠货款将逐笔按期履行,到2018年底50余万元将全部归还。这起执行“钉子”案,在“限制高消费令”的作用下,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

严某与储某民间借贷纠纷案,2018年1月在高新法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储某欠款 30余万元,因其长期外出,无固定住所、固定职业,银行亦无存款记录,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因此执行工作曾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改变执行策略,向被执行人储某发出限制高消费令。迫于法律的威严和现实的“受限”窘迫,“限制高消费令”发出一个月后,被执行人储某主动跟执行人员联系,并全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于是,该案得以全部执结,充分显示了“限制高消费令”措施亮剑出鞘的效果。

排版:史丽婷

「江淮风暴」“限高”剑出鞘 两件“钉子”案被拔掉

往期精彩回顾

1

2

「江淮风暴」“限高”剑出鞘 两件“钉子”案被拔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