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7 河北4市查處12人!1廳官被逮捕

省檢察院今日對外公佈↓↓↓

河北省邢臺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李俊良(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河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近日,河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李俊良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元氏縣通報4起整改“回頭看”工作典型案例↓↓↓

1.元氏縣南因鎮有關人員弄虛作假髮展黨員問題。元氏縣南因鎮組織委員高翠娟在明知西杜村李學斌入黨積極分子時間不滿一年和未召開支委會議的情況下,將其確定為發展對象,並指使他人對相關材料內容進行刮改、補填和修改,高翠娟負有直接責任。2018年5月,高翠娟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魏海林作為分管黨建工作的副書記,負有領導責任,魏海林受到免職處理;李雪嶺作為南因鎮黨委書記,負有重要領導責任,李雪嶺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元氏縣東張鄉莊窠裡村黨支部原委員耿振發違規為他人辦理低保問題。時任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耿振發在明知耿蘭英不符合低保條件的情況下,召開會議研究確定耿蘭英為低保對象,並上報相關部門審核通過。2018年5月,耿振發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宋曹鎮王宋村黨支部原書記呂建文違反組織紀律,違規發展黨員;違反工作紀律,丟失村財務賬;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虛開支款收據、挪用村衛生室建設資金問題。呂建文在沒有經村支委會研究的情況下,私自將呂某平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在沒有經過村支委會議研究的情況下,確定呂某平為發展對象並發展其為預備黨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虛開支款收據6萬元,用於償還村集體招待費。挪用村衛生室建設資金2.1萬元用於上交社會撫養費。違反工作紀律,丟失2004年至2008年村集體財務賬目。2018年2月,呂建文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

4.元氏縣前仙鄉政府財政所負責人王素辰挪用救災款抵頂其它費用問題。元氏縣民政局下撥前仙鄉政府救災資金10萬元,前仙鄉財政所負責人王素辰讓石板溝村以受災的名義申請了7000元的救災款後,將救災款直接抵頂了鄉政府為該村墊付的其它費用。2018年6月,王素辰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被追繳。

遷安市通報2起扶貧涉農領域違紀問題↓↓↓

一、建昌營鎮副鎮長楊振紅等人在洪澇災害住房恢復重建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問題。在2012年“7.21”洪澇災害因災倒塌、損壞住房恢復重建及補助資金髮放、使用過程中,建昌營鎮政府未嚴格按照上級要求與12戶恢復重建戶簽訂協議,也未對恢復重建、補助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管,致使其中9戶當年未對住房進行恢復重建。2018年6月25日,遷安市紀委監委分別給予時任分管民政工作的副鎮長楊振紅(非黨)政務記過處分、民政所負責人馬小江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財政所負責人張秀林黨內警告處分。

二、大五里鄉周官營村會計鬱鳳違規申報危房改造補助款問題。2015年3月,大五里鄉周官營村會計鬱鳳隱瞞其兒媳在遷安城區有樓房的事實,以其兒媳的名義申請危房改造,獲取危房補助款7650元。2018年7月18日,大五里鄉紀委給予鬱鳳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收繳。

武強縣通報1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四風”典型案例↓↓↓

武強縣北代鄉韓旺窪村村主任劉建國違規公款吃喝問題。劉建國利用自來水改造工程款給自己開工資及支付個人飯費,劉建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來源:河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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