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1 澄城县公安局安里派出所发现查处一起外国新娘未登记案件

澄城县公安局安里派出所发现查处一起外国新娘未登记案件

澄城县公安局召开舆论环境整治工作安排部署会后,安里派出所迅速行动,召开所内工作会议,传达领导讲话精神,扎实安排部署,落实有效举措,结合“一标三实”信息查漏补缺,重点开展舆论环境整治、打黑除恶等五项重点工作以及六项专项行动的线索摸排工作。

2018年9月10日,安里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一标三实”查漏补缺、打黑除恶、舆论环境整治线索摸排工作中,在安里镇义合村杨康家中,发现了一名老挝籍女子,经了解,该女子名叫(以下简称NA),现年35岁,老挝籍,于今年6月21日从昆明前往西安打工,6月27日与安里镇义合村四组村民杨康办理婚姻登记手续,9月8日同丈夫回到本村居住。但NA及其家属均未在24小时内向当地派出所办理登记手续。随即民警将其口头传唤至派出所,向其讲明外国人登记报备工作的重要性,并依法对其作出一千元的罚款处罚,NA及其家属欣然接受。

友情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第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旅馆住宿的,旅馆应当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其办理住宿登记,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送外国人住宿登记信息。

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二十四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但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向公安机关申报住宿登记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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