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7 慈溪法院未成年性侵害案件審理紀實

慈溪法院未成年性侵害案件審理紀實

慈溪法院未成年性侵害案件審理紀實

2014年—2017年,慈溪法院共審結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7件,其中強姦罪37件,猥褻兒童19件。判決被告人110人,涉及未成年被害人9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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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案件的被告人中,女性

18人,男性92人。未滿18週歲有20人,佔到了18.1% ,其中7人犯介紹賣淫罪,均是職高在校生或輟學學生作案。他們利用微信搖一搖等手段聯繫嫖客,介紹女同學在酒店賣淫,以此賺錢供自己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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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案件的未成年被害者平均年齡不到12歲,最小的只有4歲,其中3名為男童,其餘均為女童。近年來,被害者低齡化現象愈加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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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大多為外來務工人員子女

慈溪屬全國百強縣前列,外來務工人員眾多。他們的孩子自理能力雖比城市兒童強,但生理心理發育畢竟還不成熟,大部分被害兒童缺乏對性侵害最基本分辨能力和防範意識,在案發時並不知道自己正在被侵害,事後甚至不懂如何向家長和老師表達。2015年慈溪法院判決的一個猥褻兒童案件。被告人胡某某於2013年至2014年四次猥褻兒童,三次既遂,一次未遂,其主要犯罪方式為尋找獨自放學回家或獨自玩耍的外地民工子女,以遊戲等方式誘騙他們進入租房並對他們實施猥褻。一些外地務工人員缺乏法律常識,只要子女沒有造成實質身體傷害就抱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心態,也在一定程度上縱容了犯罪。

多為熟人作案

對未成年人實施性侵害的案件,大多是熟人作案,包括同學、朋友、親戚、鄰居等。因這些被告人在案件發生前就與被害的未成年人相熟,在接觸中,被害者往往會放鬆警惕,家長也不會過於防範。更有被害人及家長因礙於親戚朋友的情面不報案,這無疑成了犯罪的幫兇,讓犯罪分子更加肆無忌憚。

「案例」胡某和其表哥張某一起在慈溪打工。某日胡某到表哥的租房聚餐喝酒。酒後天色已晚,胡某就順便留宿在了表哥家中。因看著表哥家10歲的小女兒可愛,便趁表哥表嫂熟睡之際,偷偷潛入侄女的房間,對其實施姦淫,並於次日凌晨逃離現場。經過審理法院認為,胡某採用暴力、脅迫等手段姦淫不滿14週歲的幼女,其行為已經構成強姦罪,需從重處罰。最終胡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被害人因羞於啟齒而放棄自我保護權益

目前,社會及大部分家長對未成年的兩性知識缺乏正確引導,使很多被害者認為這是羞恥之事而難以啟齒,沒有第一時間報警而給案件偵破帶來困難。性侵案件的證據收集範圍本就十分狹窄,一些案件事隔幾個月甚至幾年以後才被發現,此時許多證據已經滅失或無法完整收集。而一些父母為了面子和孩子的前途,採取隱忍私了的方式,甚至轉學或搬到其他地方生活,給案件的取證工作帶來了困難。

通過網絡實施性侵害案件數量增加

網絡帶來了交流的便利,也帶來了潛藏的危險。一些案件的加害者與被害人通常通過QQ、微信、貼吧等方式交流相識,而後再相約出來見面,期間實施性侵害。

「案例」許某與小文(化名)通過校園貼吧結識。一天中午,許某約小文見面,並提議去賓館客房打遊戲,小文沒多想就同意了。在賓館時,許某不顧小文反抗,對其實施了猥褻,還拍下其上身裸照對其進行要挾。許某因觸犯強制猥褻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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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慈溪法院首次對一猥褻未成年人的犯罪分子宣告“從業禁止”

周某某是一培訓學校僱傭的接送司機,他曾多次在接送途中,利用等紅綠燈的間隙,對一名女童進行猥褻。最終其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同時,因其利用職務便利實施犯罪,根據案件實際和預防再犯罪的需要,依法予以“從業禁止”——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假釋之日起三年內在禁止其在未成年人培訓機構及相關學校任職

什麼是“從業禁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之一

因利用職業便利實施犯罪,或者實施違背職業要求的特定義務的犯罪被判處刑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和預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假釋之日起從事相關職業,期限為

三年至五年

被禁止從事相關職業的人違反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規定作出的決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對其從事相關職業另有禁止或者限制性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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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慈溪法院成立未成年案件綜合審判庭,負責審理涉未成年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成立至今,始終堅持“教育、感化、挽救”原則,用“真心、愛心、耐心、恆心” 呵護廣大未成年人,打造“溫情審判,花季護航”審判工作品牌。面對未成年性侵害這一日益嚴重的社會問題,慈溪法院不斷創新方式方法,立足審判職能,開展多項舉措,不斷推動青少年司法保護工作:

法制教育。通過送法“入校園”、“ 進社區”,開展法制講座、模擬法庭、法制展板巡展等活動,提高未成年人的性安全意識,傳輸正面向上的思想,幫助未成年人在思想上樹立防性侵害的自我保護意識,樹立正確的性道德觀性法制觀。

打擊犯罪。依法嚴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與慈溪市人民檢察院、教育局、公安局等聯合出臺《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員信息公開辦法》,對犯罪人員個人信息進行登記、通報、公告等,讓犯罪分子無處遁形。2017年12月我院官方網站上首次將一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分子進行身份公開。

為避免對犯罪分子的家屬尤其未成年人自身等造成不必要的困擾,信息公開的平臺和渠道有特定性,其他未經授權的平臺和渠道不得擅自轉載發佈相關信息,違者將承擔法律責任。

協同監管。協同公安局嚴厲整治淫穢色情和低俗信息的網絡信息傳播,淨化互聯網環境,為青少年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網絡環境。

慈溪法院未成年性侵害案件審理紀實

數據是冰冷的,如何防範性侵害犯罪才是重中之中:

重視對未成年人的性安全教育

※家庭:父母要重視對未成年子女的性安全教育,客觀地教育孩子性知識及保護自己的方法。向孩子傳輸正面向上的思想,預防其成為被害人或者加害者。

※學校:幫助學生科學地瞭解自己的身體構造及兩性知識,幫助學生在思想上樹立防性侵害的自我保護意識,樹立正確的性道德觀、性法制觀。

※社會:加強網絡媒體監管,嚴查涉黃網站,對於一些容易誤導少年兒童的內容要加以屏蔽或者設置年齡權限。

關注被害人心理創傷

有研究表明,強姦案件中被害人發生PTSD(創傷後應激障礙)的概率高達69%。心理疏導的及時介入對於穩定被害人情緒、消除其恐懼心理有重要作用。對其家屬尤其是父母也需要進行相應的心理幫助,防止他們的不良情緒對被害人造成二次傷害。

慈溪法院未成年性侵害案件審理紀實

讓我們行動起來吧,

給孩子一個更加健康快樂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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