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23岁小伙捐献器官救3人,妻子因当地风俗,有家不能回


2015年10月26日,江西高安市汪家镇燕溪村,朱思泉的妻子带着刚出生的女儿暂住在村口一间租来的小房里。

据悉,因当地风俗——丧夫一月不能回娘家,朱思泉的妻子在丈夫遗体捐献同意书上签字后,就只能带着刚出生的女儿暂住在村口一间租来的小房里。

8月31日凌晨,23岁的朱思泉应朋友请求,骑摩托车前往长运汽车站接站,行驶到半路时,后方突然闯出来一辆黑色小轿车,与朱思泉发生严重追尾。朱思泉被送往医院抢救,但一直未能清醒过来。后经交警调查,当时肇事司机属于酒后醉驾。

因伤势过重,朱思泉在医院抢救了20多天后,还是没能挽回他的生命。9月21日傍晚,医生宣布朱思泉进入了脑死亡状态。而此时,朱思泉妻子肚子里的宝宝也快要出生了。

9月22日凌晨,在征得所有直系亲属签字同意后,朱思泉的妻子在遗体捐献同意书上签字。

随后,江西省红十字协会工作人员和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器官移植科的专家们,在手术室为朱思泉举行了庄重的默哀仪式,并为朱思泉进行了器官捐献手术。

朱思泉共捐献了一个肝脏、两个肾脏及一对眼角膜。专家们连夜赶回南昌,第一时间为三名器官衰竭亟待器官移植的患者进行了器官移植手术,并获得成功。

图为朱思泉器官捐献三天后出生的女儿,这个幼小的生命出生后,连看一眼自己亲生父亲的机会都失去了。

图为朱思泉的遗体捐赠证明。据悉,朱家原本依靠朱思泉和父亲打工维持生计,而父亲患有糖尿病后,家庭重担落在了朱思泉身上。如今,而朱思泉却遭遇飞来横祸,光医疗费用就花费了10多万元,肇事方家中也没钱赔偿。未来两个孩子如何健康长大成人,朱思泉治疗期间欠下的一大笔债务如何偿还,是朱家面临的最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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