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9 中國人社會行為的隱性特徵

中國人社會行為的隱性特徵

易勞逸是著名漢學家,曾師從哈佛大學費正清教授研究中國史,現為美國伊利諾伊大學歷史系教授。他的代表作《家族、土地與祖先》一書是瞭解16世紀以來中國社會變革的權威著作。易勞逸筆下描繪中國人的矛盾性與費孝通在《鄉土中國》裡提出的“差序格局”,形成了有效的對話。

文 易勞逸

中國曾是一個以社會地位為本位的社會。中國人都十分清楚社會是一個由不同階層構成的結構,每個人都擁有屬於自己的十分清晰的位置,而一個人和另一個人之間的關係則取決於他們各自的位置。雖然兩個人在社會分層中處於同一階層,並因此處於同等的社會地位 (比如,兩個關係十分緊密的朋友) ,但大多數地位關係都是一種垂直結構:一個人地位相對較高或相對較為權威就必然意味著另一個人地位相對較低並需要依附地位較高的人。

第一特徵是對權威的服從

中國人的社會地位和社會關係的絕大多數特徵都可以在中國人的家庭當中找到,而中國人在一生當中在社會互動中的反應受到家庭社會化進程的深刻影響。中國的父親對兒子來說總是高高在上的、嚴厲的和不可挑戰的形象,而兒子對父親都是順從的、卑微的和忠誠的 (至少表面上是這樣) 。在不同程度上,夫妻、母女、婆媳、兄妹、兄弟等其他家庭成員之間的互動關係也基本上都是垂直的和不平等的關係,即權威角色與依附角色之間的關係。家庭以外的社會關係,比如說師生、僱主和被僱傭者、長官與僚屬之間的關係,基本上都類似於家庭內部的垂直和不平等關係。

各階層之間的相對地位主要取決於年齡、性別、財富和權力以及教育等因素。在家庭成員當中,年齡和性別則是決定性因素。兄長對弟弟具有絕對權威,兄弟對姐妹的關係要優先於姐妹之間的關係。在家庭以外,財富和權力是決定性因素。因為中國社會賦予了教育很高的地位,教育成為決定社會關係的重要因素之一。上述五個因素對一個人社會地位的影響程度是各有不同的,而它們之間進行不同的組合就會帶來社會關係的微妙差別。上述因素雖然可以進行各種組合,但無論怎樣組合其決定的社會關係卻總是垂直的,而不是平行的。

這種上下級關係或權威―從屬關係模式對中國社會的人際互動關係形成了深遠影響。社會關係中的上級對待下級,比如父親對兒子,婆婆對兒媳採取的都是嚴苛和嚴厲的,有時候甚至是故意刁難的態度;老師似乎是無所不知的,他絕不能容忍來自學生的任何挑戰,並且會對學生的不順從和獨立進行嚴厲懲罰,體罰是很常見的事情。互動關係中的下級對待上級總是特別順從,在對待上級的態度上“總是迂迴的,非常不願意提出批評意見,並且特別樂於取悅有權力的人”。 因此,有人說中國人社會行為的“第一特徵就是對權威表現出明確的服從態度”。

在中國,當一個人第一次見到某個人時,總是儘快去了解這個人的背景:他是個什麼官?他家裡有什麼背景 (他的父親是官員還是學者,是窮還是富,或者是個無名小卒) ?他有錢嗎?他過去在哪裡上學?他擁有什麼學位?通過搞清楚這個人擁有多少財富和何種權力、受過何種教育等判斷出這個人處於哪個社會階層,才有可能採取合適的態度來對待這個人。

互相依存觀念導致喜好建關係圈

中國人社會行為的第二個特徵是,中國人傾向於建立一個由“有用的”人組成的人脈圈子或者關係圈子。中國人早在兒童時期,在家庭社會化過程中就清楚地意識到,一個人作為獨立的個體是無法在社會上立足的。他們因此放棄個人獨立自主權而去尋求他人的支持、指導和保護。一箇中國人寫道:“中國人關於互相依存的觀念,與西方人依靠自己的觀念是截然相反的。”人們非常渴求與有錢有權以及有影響力的人建立關係,即使與鄰居、同事或同學之間的關係也被塑造成為一種將來可以利用的關係。

關係本身只是一種聯繫,賦予其內容和力量的其實是感情。感情有時被翻譯為“感受” 或“感覺”,它指的是有感情的、帶有感情的關係。兩個人可能有關係,但他們之間的感情可能好,也可能不好,或者根本就沒有感情,因此他們關係的效力取決於他們之間感情的有無或好壞。

在這種社會價值觀指導下,很多中國人都傾向於在一段關係中首先搞好感情。家族和親屬關係尤為如此,因為親屬之間互信互助是中國社會崇尚的道德責任。這也是中國社會不需要建立當今美國社會那樣複雜的社會服務和慈善基金體系的重要原因之一,因為按照傳統,家庭成員有義務支持那些失業、生病和年老的親屬。這同時也是中國社會裙帶關係盛行的原因之一,比如政府官員或工場主會為自己的叔叔或妻子的兄弟安排工作,不論這個人是否適合做這個工作。另一種承載著感情的關係形式是師生關係或同學關係,抑或是一個人離開本土之後的同鄉關係。

無論關係的本質如何,只要其中任何一方不再為維持或改善關係而努力,這段關係就會失效。通常,關係中的某一方社會地位越高,另一方就越要費心去維繫好他們之間的感情。維繫感情有很多種方式,對地位高的一方採取恰當的尊重和順從的態度無疑會有助於迎合這種上下關係;幫忙或送禮則是另一種培養感情的方式,宴請一個可能對自己有用的人也是維繫良好關係的常見方式。中國人在自己家庭或家族遭受不幸時經常會花費很多錢在請客和送禮上,因為他們認為這種潤滑關係的做法將來可能會換來好處。

太要面子是積極正面的評價嗎

中國人社會行為的第三個特徵是關注“面子”。“面子”是取決於他人判斷的一種自尊。一個人如果在別人那裡有聲望或者有個好名聲就是“有面子”。中國人用“臉”或“面子”來指代我們所說的“face”,其實兩者在意思上是有差別的。“臉”的意思是一個人因道德高尚,擁有好名聲而帶來的自尊。因為中國人非常看重恰當的和道德的行為,也非常在意是否“丟臉”。比如一個人自詡道德高尚卻被發現說謊或有欺騙行為就是“丟臉”的事情。中國人給太多行為都賦予了道德含義,所以“臉”也包含我們所說的一個人的行為符合其社會地位的意思。一個富人如果太摳門就被鄰里認為是很“丟臉”。限制婆婆虐待兒媳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她“怕丟臉”,即招致村裡其他女人的負面評價。

“有面子”和“有臉”一樣,意味著受到別人的尊重。不過,“面子”並不是來自他人給予的正面道德評價,而是來自一個人自己擁有的財富和權力,受過的良好教育,有能力強的朋友等。因為中國社會以社會地位為本位,大多數中國人都渴望“有面子”。比如說,富裕的村民建立鄉學,修橋以便利公共交通或請戲班子唱戲來娛樂鄉里等慈善行為,不僅僅是出於好意,而且還是在顯示他有能力負擔這些巨大的開銷,這樣他就“有面子”了。不太富裕的農民在兒子結婚或在父親去世後大辦宴席,哪怕這會使自己的經濟狀況雪上加霜,但為了給自己和自己家“掙面子”他仍會這麼做。反之,如果他們過分儉省,就會“很沒面子”,也很“丟臉” (因為小氣既有道德意味又暗示著他們的社會地位) 。

人們並不認為“太要面子”是積極和正面的品質 (而“要臉”則受到讚賞) ,一個人如果“太要面子”通常會遭到嘲笑。“太要面子”這個詞一般來說是貶義的,因為它意味著一個人在追求超過他原本應有的社會地位。1911年辛亥革命取得勝利後的滿族人就是“太要面子”的最好例證,他們在失去原有地位之後無法適應較低的社會地位和窮困生活,比如,一個滿族人本來沒錢卻一定要去茶館買一塊點心,吃完之後沒有吃飽,所以想把從點心上掉下來的芝麻也吃掉。不過,他怎麼能這麼做呢?他過去可是貴族,怎麼能像一個農民一樣從桌上撿起芝麻放到嘴裡呢?於是他用手指蘸著口水裝著在桌子上寫字,在這個過程中,他趁機吃掉粘在手指上的芝麻。他還裝作生氣的樣子拍桌子把掉在縫裡的芝麻彈起來,並繼續用手蘸口水寫字,然後吃掉芝麻。這個滑稽故事講的就是這個“太要面子”的滿族人在盡力找回他本已經失去的社會地位,但他最終變成了人們嘲笑的對象。

(本文經授權選摘自易勞逸著作《家族、土地與祖先:近世中國四百年社會經濟的常與變》2019年1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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