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4 石狮市华联超市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石狮市黄卿智粮油店与被告石狮市华联超市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581民初81号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指定举证期限通知书、开庭传票、提供/确认送达地址告知书等材料。原告石狮市黄卿智粮油店请求法院依法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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