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2 瀘州6個人修橋,花了錢,傷了心,政府要解決欠款了

瀘州6個人修橋,花了錢,傷了心,政府要解決欠款了

作者 龔阿媛

這6個人,年紀相差很大,經歷各不相同,用其中一位的話來說,“關係一般”。3年前為了修一座橋,他們才連在一起。然而真正讓他們在法律意義上關聯起來的,是今年的一份判決書。

判決書是由四川省瀘州市古藺縣人民法院2019年2月20日發出的:被告趙永貴、楊發政、李先輝、安美蛟、甘宗良、王國維於判決生效十日內,支付原告李葉工程款223400元及相關利息。

這20多萬元工程款是當初修橋欠下的。他們給施工方寫過欠條。但這6個人感到傷心的是,他們又是捐款,又是籌款,幫著村裡修了橋,不要一分報酬,這欠款怎麼最後落在了自己頭上?

橋是鐵橋村的橋。鋼筋混凝土結構,50多米長。修橋這件事,安美蛟早就有想法了。村裡不是沒有橋,漫水橋就在他家門口,是當地的一個煤礦修來,主要是為了貨車拉煤用的。橋如其名,只要一下大雨,漫水橋就會被淹沒在水中。除了出行不便,漫水橋還出過人命。2014年夏天,兩個孩子從橋上掉進了河裡,在家聽到呼救的安美蛟跳進河裡救起了其中一個,可惜另一個孩子被河水沖走,至今都沒有找到。

在漫水橋之前,河上也是有橋的,那是一座由鐵索和木板組成的橋,故名“鐵索橋”,只供行人通過。78歲的趙永貴說,村民世代傳說,鐵索橋是道光年間修建的,已經有兩百多年的歷史了。他1964年去當兵,就是從這座橋走出鐵橋村的。2000年當他退休回到鐵橋村,走的還是這座橋。到2006年,鐵索橋被政府列為危橋,只能遠觀,禁止通行了。

就是趙永貴把6個人聚集在一起的,他也是其中年齡最大的。最小的是王國維,今年48歲。修橋時,6個人的平均年齡是60歲。

在安美蛟眼中,趙永貴代表一個“進步的思想”。他早年在外當兵,被選進部隊的醫訓班,成了軍醫,後來在河南洛陽從醫,直到退休。回鄉以後,他想到自己每個月能領到3000多元退休金,身體也還“利索”,便想著幫助村民“生活好起來”。

平日,村裡有人身體不舒服,會找他看病。從事外科的他還曾為村民做過一些小手術,但只收取藥物的成本。前些年,他在二郎鎮做過“修路聯絡員”工作,協助當地修公路。

那座漫水橋事故頻發,村民對修一座新橋的要求也越發強烈。趙永貴根據他有限的修路經驗測算了一下,要建起一座新橋,大概需要60餘萬元。他找鎮裡幹部商量,二郎鎮政府領導表示,暫時沒有相關的計劃,一下子拿出這麼多錢也很困難,但只要他們湊齊了30萬,鎮裡會想辦法解決剩下的資金。

得到領導的承諾,趙永貴決定發動“群眾的力量”。他找到了鐵橋村村民安美蛟、甘宗良、楊發政、王國維,還給外出打工修路的村民李先輝打電話,提出了自己的想法,6個人一拍即合。

考慮到大家生活都比較拮据,趙永貴拿了自己多年的積蓄,捐出1.2萬元,又墊付了5萬元。李先輝捐了2000元,是他從工地上賺的。其餘4人靠著務農維持生計,生活相對困難,分別湊了1000元。

離河溝最近的鐵橋村一組村民,得知要建橋這一計劃,十分支持,人均至少捐了兩百元。其他組村民得到消息後,也紛紛趕來捐錢。村民們一共湊了173195元。他們還四處“化緣”,通過各種關係找到附近的二郎鎮政府、東新鎮政府以及發電廠,這些單位都分別出了資金。

施工方知道困難,提出可以先支付修橋所需的材料費,等到大橋竣工以後再結算人員工資。

前期資金到位以後,“二郎鎮鐵橋村大橋建設領導小組”成立,鐵橋村村支書擔任組長。大橋建設的文書上,加蓋了鐵橋村村民委員會的公章。臨近的兩個村子在小組裡也有代表。這座橋是通往幾個村子的必由之路。

開工之前,6人事先約定:建橋期間,只要有工人在現場施工,他們就至少要出兩個人去工地上幫忙;他們出工屬於義務,沒有任何報酬。事實上,開工以後,6個人幾乎天天到工地上去。趙永貴住得離工地最遠,又不會開車,只能步行三四公里去工地。偶爾運氣好,遇上村民開車經過,他就搭個便車。

新橋是他們找附近煤礦公司的工程師設計的。根據兩岸地形,最初的方案是總長52米,寬6米,高13米。由於資金不足,到施工時,寬度改成了5米,只夠供一輛大貨車和小轎車並排駛過。

開工那天,沒有舉行任何儀式。工期持續了9個月。除了趙永貴每個月有固定退休金收入,其他5人耗在橋上,沒有其他收入,都只能靠著積蓄維持開銷。安美蛟在外打工的孩子得知他要幫助村裡修橋,十分支持,每個月都給寄來生活費。6個人常常跟著工人在工地上一待就是一天,李先輝還將自家的米、油、臘肉扛到工地上,用於午飯。

他還記得,大橋快竣工的時候,欄杆還沒做,錢不夠了,他賣掉了家裡的牛和豬,又跑出去找人借錢,才湊齊了修欄杆需要的27960元。

這種狀態一直維持到2017年1月,大橋竣工。鐵橋村舉行了隆重的“建橋慶功典禮”,二郎鎮政府也派代表出席了慶功典禮並講了話。6個人從此成了父老鄉親口中的“築橋六賢”。

但是, “六賢”並沒有鬆一口氣,由於拖欠工人的工資一直沒有到位,施工方常常找他們要賬。2017年5月,6人給施工方負責人李葉打了一張欠條。“今欠到李葉修建二郎鎮鐵橋村大橋民工工資人民幣296160元,2017年8月31日前付清民工款。”

寫下欠條以後,6人就常常去找二郎鎮政府,催促鎮裡兌現修橋前的承諾。他們一直相信,這個錢政府肯定會給的,只是不知道什麼時候罷了。

他們身後一直有施工方在催債。比較激烈的一次,是2017年7月20日,一直沒有拿到尾款的施工方,用幾輛車將大橋進出口堵了起來。

鎮長得知消息以後,把施工方和6位老人都叫來一起協商。當時商定,由鎮政府在2018年春節前先支付5萬元工程款。

他們一直以為,事情會妥善解決的。直到收到法院傳票。

法庭裡,6個人裡去了5個。他們請了代理律師,律師費還講過價,從一萬元講到了6000元。

律師向法院成交了村委會蓋章的文書,提交了47本募捐簿,每一本上面都蓋著公章。施工方的一位工人也作為人證上了法庭,證明當時鎮領導承諾過,政府會承擔拖欠的款項。律師認為,這些證據已經很充分了。

法院的判決書是2019年2月20日發出的。李先輝在3月10日之後拿到了其中的5份,還是別的村民幫忙從縣裡捎來的。判決書上照例說,自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可以上訴,但他們看到時,離上訴最後時限已經很近了。

趙永貴看到判決書時也傻眼了。他們當初寫下的欠條成了法庭上的證據。工程欠款被判到了6個人頭上,而二郎鎮政府、鐵橋村村委會卻無需承擔責任。

“我們這麼大的年齡了也不懂這些,他們當時那麼說我們就相信了,怎麼想到會錄下來?”趙永貴表示,他完全沒有想到保存證據。他認為,自己退休後回家鄉做了好事,還會成了被告。而當時做出口頭承諾的鎮領導,卻因為沒有什麼證據證明那些承諾的存在,完全與這件事撇開了關係。

他們找到鐵橋村村委會反映了這個情況,並打算提出上訴。

“村幹部說,如果我們現在提出上訴,那政府就不管這件事了。”李先輝對作者回憶,“不上訴的話,只需要讓我們揹負一個名頭,政府會想辦法解決資金的。”

他們放棄了上訴,再一次相信政府會解決此事。

但不到兩個月後,他們便收到了法院的執行裁定書。趙永貴在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的存款225400元被凍結,並被強制執行扣劃了67566.84元。甘宗良的銀行卡里被划走了2100.99元,餘額僅1.61元,其中2000元是外出打工的兒子匯來給母親治病的錢。李先輝家裡的三頭牛被法院查封,兩年內不得賣出。

6個人還收到了法院發來的《報告財產令》和《限制消費令》。

他們氣不過,辛辛苦苦不收取任何報酬,花了9個月幫家鄉建起了一座大橋,反而成了債務人。他們甚至想過把大橋給“封了”——就像施工方曾經做的那樣,以引起“領導”的重視。李先輝想了想,又覺得不妥,“把大橋封了,對我們幾個人名聲不好,修大橋的錢都是我們厚著臉皮去借來的”。

他們只能一次又一次繼續找政府。王國維因為還在村裡擔任一組組長,放棄了這種努力。

帶著材料去古藺縣找檢察院,找法院。提交材料後,回家一天天等消息,等不到消息又去別的部門。來來回回,去了古藺縣4次。

他們又決定包車去三四個小時車程外的瀘州市反映問題。路途太遠,去一次要花1040元。為了這錢花得值,3個人大清早就出發,到瀘州後一口氣跑了4個單位。找到最後一個部門時都下午六點半了,工作人員並沒有著急下班,而是客氣地記錄下了他們反映的問題,他們感覺事情說不定會有轉機了。

回去的路上,3人商量,讓趙永貴把此行花的材料費、路費還有飯費都一筆一筆都記下來,雖然別人都沒有固定工資收入,但不希望讓趙永貴一個人掏錢。

他們後來又去過一次瀘州,但只有兩個人。人數減少的原因在於,去瀘州的成本太高了。

今年國慶節之前,二郎鎮政府再次找到6人,表示會在一個月之內處理這件事,需要他們把賬單提交上去。他們一五一十把修橋的那些賬目都發給了政府。

10月14日,成都一家媒體報道了這6個人的故事。隔了一天,二郎鎮鎮長、副鎮長和6人,以及李葉,再次聚在了一起。這一次,鎮長寫下字據,承諾將在一個月之內還清工程款和李先輝為欄杆墊付的兩萬多元,至於趙永貴之前墊付的5萬元會在兩個月之內還清。

二郎鎮黨委書記梅猛對記者確認了這一消息。他說,事情會在兩個月之內解決。當地有企業願意承擔這筆費用。

甘宗良被法院划走的那2100元錢,也回來了。談起這件事,他說自己年齡大了,不記得了。

趙永貴則說:“這麼多錢,政府也不容易,我每個月有工資,家裡條件也比他們好,先還他們的。”

多年前,他和妻子退休後,便回老家照顧生病的岳父岳母。後來剩下他們兩個人,子女放心不下,一直勸他們回到城裡團圓。他認為自己身體還不錯,全靠“國家的栽培”才有今天,應該為家鄉出一份力。現在,他開始考慮,等鐵橋村大橋這件事情解決了,就搬回城裡去。

本文由中國青年報獨立出品,首發在中國青年報客戶端及頭條號,加入樹木計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