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2 「記者調查」從南崗站到砂之船:三輪“蹦蹦大軍”兩公里的折返跑

中安在線、中安新聞客戶端訊

當42歲的高雲(化名)騎著她的三輪蹦蹦車出現在從合肥地鐵二號線南崗站時,一般是在早晨7:30。在這處合肥地鐵所能觸及到的最西“端口”,高雲要待到深夜10點。由此南下兩公里處的砂之船奧特萊斯賣場,是她每日載客折返跑的必經路線。

“寶媽”高雲在南崗的“三輪蹦蹦大軍”中不顯眼,大老爺們才是大軍中的主力。只要乘客付上5元車費,他們的眼中沒有超載與安全,只有目的地。

10月22日,記者搭乘南崗地鐵口的三輪蹦蹦車南下。這短短兩公里的路程,有煩惱,有尷尬,有危險的信號,更有市民的期盼。

“最後兩公里”的出行煩惱


「記者調查」從南崗站到砂之船:三輪“蹦蹦大軍”兩公里的折返跑

蹦蹦車的車主習慣了在快車道上行駛


“老闆,到砂之船嗎?坐車不?”10月22日下午,記者剛從地鐵二號線南崗站B出站口走出,一名男子快步從閒聊的人群中抽身,湊近搭訕。

“去砂之船奧特萊斯,多少錢?”記者問。

“你們兩個人,一共收你們10元錢,上車吧。”男子掐滅菸頭,丟在地上用鞋尖碾了碾,面露難色。

“你們兩個人一共5塊錢,跟我走吧。”這時,一名黑瘦的女子說罷,轉眼就將三輪電動車騎到記者眼前。記者還沒坐穩,她就擰動了油門。

騎車的女子名叫高雲,是一位二寶媽媽,大兒子今年剛到附近一所高中讀書。“我家離這兒不遠,每天早晨送孩子上學後,就過來跑跑活。”高雲說,這輛三輪電動車是不久前在大鋪頭買來的,“車子花了一萬多,下月本兒就差不多收回來了。”

3個月前,高雲還是砂之船奧特萊斯一家品牌店的導購員。跟許多上班族一樣,高雲每早乘地鐵到長江西路的南崗站地鐵口後,不得不面臨上班“最後兩公里”的煩惱:在此停放的共享單車無法遮風避雨,南崗地鐵站口到砂之船沒有直達的公交車,路過的出租車又很少……

“最後兩公里”的出行尷尬,煩惱著很多上班族和送娃族,也滋生了三輪電動車大軍來此“駐點”。夏末秋初,高雲成為三輪電動車大軍的一員,她拉載的乘客,是跟自己當初一樣的上班族。

雙重危險的信號


「記者調查」從南崗站到砂之船:三輪“蹦蹦大軍”兩公里的折返跑

蹦蹦車內的設施十分單薄簡陋


這些三輪電動車的車色是清一色大紅。車主朱師傅稱,這種電動三輪車在車身後部會裝置一個車廂,用來載人。“因為人坐在車裡會跟著車不停地顛晃,所以被大家稱為三輪蹦蹦車。”朱師傅說,這些車有的是新車,有的是二手車,大鋪頭和北二環都有賣場,“地鐵二號線開通後,我們就在這裡接活了,有的人早就把幾輛車的成本都賺到手了。”

在地鐵口待客時,高雲不喜歡跟其他同行聊天,她多半時間坐在陰涼處,玩手機、刷微信。

可上路行駛,車上的高雲像換了一個人。路邊的非機動車輔道,她根本不走,“偏愛”在機動車道行駛。整輛車時而蛇形變道行駛,時而越線停車。一次加速超越大貨車,更是讓人緊張到無法呼吸。在記者的再三要求下,高雲將車停靠在砂之船奧特萊斯的非機動車邊。

“一共5分鐘的車程,你這麼緊張幹嘛!”下車前,高雲嘟囔著,南崗地鐵口到砂之船的長寧大道上本來車輛就少,“我們雖然沒駕駛證,但沒被交警查到過,即便被查到,大不了沒收車就是了。”

“再這樣下去,這些車遲早要出事。”一名常在此開車路過的學者認為,南崗三輪蹦蹦車的亂象,表現出雙重危險的信號:一重是車行在路的危險,一重是駕駛員和乘客對交通法規和自身安全的無視。

市民盼儘早開通公交線路


「記者調查」從南崗站到砂之船:三輪“蹦蹦大軍”兩公里的折返跑

南崗地鐵口邊停放的三輪蹦蹦大軍

10月22日,記者在省城長江西路大鋪頭和北二環的電動車銷售市場瞭解到,這種三輪蹦蹦車的銷量不錯,售價在五千到一萬元不等,買家年齡多在35歲到55歲。一家店主稱,這種蹦蹦車上手很快,買來能接送孩子,也可以順道載客。“一些人買來到南崗地鐵站拉生意,那地方往公交線路少,天一冷生意更好。”

“這段兩公里的路,要是能有一路公交車路過就好了。”受訪中,不少從地鐵口前往砂之船奧特萊斯賣場的上班族坦言,在沒有私家車的情況下,三輪蹦蹦車成了他們不得已的選擇。“這種車能遮風避雨,我上次乘坐時,裡面搭載了五個人。”市民孫先生說,“超載是常有的事兒,湊合擠一下,三五分鐘也就到了。”

記者走訪發現,砂之船奧特萊斯地處長江西路與望江西路中間,兩條路中間的兩公里並無公交相連。

合肥公交集團客服部相關人士證實,有公交經停長江西路與望江西路沿線,但目前尚未開通南崗地鐵站至砂之船的公交線路。近期是否開通,還要等通知。該人士表示會將市民的建議反映給相關部門。

三輪蹦蹦車上路隨時面臨被查


「記者調查」從南崗站到砂之船:三輪“蹦蹦大軍”兩公里的折返跑

一輛三輪蹦蹦大軍送客返程

10月22日,記者將三輪蹦蹦車違法載客的亂象反映給轄區交管部門,轄區交管部門表示會盡快核覆。

“根據《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這種電動代步車既不符合非機動車產品國家標準,又不符合機動車產品國家標準,屬於非標準車。非標準車不得載人。 ”合肥交警部門相關人士介紹。

該人士解釋稱,根據《條例》規定,生產、銷售非標準車的,由質量技術監督或者工商等部門依法予以處罰。未取得臨時通行標誌或者臨時通行標誌超過有效期限的非標準車,上路行駛的話,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200元罰款並可以扣留車輛。交警提醒,這種三輪蹦蹦車也是電動代步車的一種,上路隨時面臨被查風險。

當日,記者撥打了安徽交通運輸服務監督電話12328,接線人員表示會將記者的反映及時聯繫有關運管監督部門,儘快對三輪蹦蹦車非法載客運營的亂進行核覆、處理。(記者 吳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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