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 你是合格投資者嗎?投資私募基金這個問題很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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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隻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且符合下列相關標準的單位和個人:淨資產不低於1000 萬元的單位;金融資產不低於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的個人。


資金募集是私募基金運作的核心環節。私募基金因其高風險、高收益的特徵,在國內外均實行嚴格的合格投資者制度。然而,受利益驅動,私募機構變相降低合格投資者標準募資的情況時有發生。私募機構通過拆分收益權,突破合格投資者標準便是其中一種手段;更有甚者,打著“拆分”名義,從事非法集資。

L基金

L基金公司設立b投資基金,分A、B兩類份額,其中:A類份額預期年化收益15% ~16.8%,投資期限為12個月;B類份額享有預期年化收益率20%以上,投資期限為15個月。M基金公司直接認購b投資基金的A類份額。b投資基金募集完成後,由託管方將募集款劃至某銀行委貸賬戶,通過委託貸款的方式,投資於某房地產項目。b投資基金募集總規模為8000萬元。表面上,該基金由19名合格投資者認購,但核查發現A類份額和M基金公司存在異常。M基金公司與L基金公司系同一實際控制人,為規避合格投資者監管要求,專門成立了M基金公司,用於吸收非合格投資者資金,其中M基金公司認購的1638萬元b投資基金A類份額,通過拆分收益權,最終由68名非合格投資者認購,這些投資者投資金額均低於100萬元。

N公司

N公司以投資電子票據收益權名義設立私募基金,該電子票據公司是N公司的關聯方,基金產品於2017年3月份募集完成並向基金業協會備案。而後,N公司即以該基金為名大肆進行非法集資的活動,具體模式為:N公司將該基金包裝成收益高、風險小的優質理財產品,僱傭大批銷售人員通過熟人介紹、推介會、朋友圈、微信群等形式,向社會群眾進行宣傳,其主要宣傳口徑是該只基金份額可拆分轉讓,投資者依自身投資能力買入相應份額即可。在銷售員們不遺餘力地推銷下,不少對私募基金瞭解甚少、風險承受能力低的社會群眾被眼前的高額返利誘惑所吸引,紛紛掏出自己辛苦多年的血汗錢買入。N公司利用POS機劃款方式,吸收約1250人次投資款共計1.99億元,該部分資金並未劃至私募基金賬戶,而是最終進入N公司實際控制人個人腰包。

除此之外,現實中還存在少數不具備私募基金投資條件、經測試不適合私募基金投資的個人投資者,在私募基金高收益的誘惑下,往往篡改真實信息承諾符合合格投資者標準,彙集多人資金湊單、拼單變相突破100萬元投資底線,當投資出現問題時已悔之晚矣。

通過上述案例,提醒投資者:

私募基金投資風險遠大於一般基金產品,監管部門為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對私募基金的投資與轉讓建立了合格投資者標準,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隻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且符合相關標準的單位和個人。同時規定“投資者轉讓基金份額的,受讓人應當為合格投資者”。

自然人投資者作為私募市場的重要參與者,必須從自身實際出發,量力而行,對照私募基金合格投資者標準進行判斷,再選擇與自己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產品,切勿心存僥倖。

特別是投資者明確向銷售人員表明自己投資金額無法達到單隻基金投資100萬的基本標準時,銷售人員甚至煽動以“拼單”“湊單”“基金份額拆分轉讓”等方式突破合規投資者底線,這屬於嚴重違規行為,投資者不能覺得私募基金降低門檻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沒什麼大不了,甚至以為“佔了便宜”,應對這一類銷售人員保持高度警惕,堅決說“No”。


提醒廣大投資者

私募姓“私”不姓“公” 公開募集切莫碰

私募投資要淡定 多一分謹慎 少一分僥倖

□來源: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私募基金監管部、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發佈的《辨真偽·識風險,做理性私募投資者——私募基金違法違規典型案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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