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3 周寧:女子強制侮辱婦女 認罪認罰立功減輕判緩刑

寧德新聞網12月13日電 (周寧法院)日前,周寧法院對一起女子強制侮辱案作出了判決,判處何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2018年5月5日晚,何某與其胞兄(另案處理)因懷疑其父與被害人黃某存在不正當男女關係,意欲對其實施報復。她們打電話以送快遞的名義將被害人黃某騙下樓後,何某先抓住黃某的頭髮進行毆打,夥同他人對黃某拳打腳踢、並將黃某拖到道路正中央隨意毆打併大聲辱罵,招引周圍群眾前來觀看,致黃某無力反抗後,何某騎在黃某身上,強行撕扯其短袖及文胸,致其乳房等處暴露,引來周圍群眾圍觀等。

經周寧縣公安局物證鑑定室鑑定,黃某系外傷致肋骨6根骨折,傷情屬輕傷一級。案發後,何某等共同賠償黃某22.75萬元並取得諒解。另外,何某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還動員一名被公安機關上網追逃的犯罪分子投案。

周寧縣法院審理認為,何某以暴力手段,結夥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制侮辱婦女,其行為已構成強制侮辱罪。何某有規勸被上網追逃的犯罪分子投案的行為,是立功,依法可以減輕處罰;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並取得諒解,酌情從輕處罰;認罪認罰,可以從寬處罰。結合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完)

http://www.0593cns.com/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