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老公出差了,你來我家吧”女子誤發信息給同城網友,後果嚴重

“老公出差了,你來我家吧”女子誤發信息給同城網友,後果嚴重

案例】 劉芳老公出差了,一個人在家晚上有點害怕,就發信息邀請閨蜜來陪陪自已,沒想到,誤將信息發給了同城一位男網友黃某,黃某一直垂涎劉芳的美貌,幾次約都被劉芳拒絕,收到信息,喜出望外,趕緊整理打扮一番。晚上十時許,去敲劉芳家門,劉芳認為閨蜜來了,開門一看,是黃某,不情願地讓其進入房間。既然是朋友,劉芳也不能怠慢,煙茶招待著,眼看十二點多了,黃某還是沒有要走的意思,劉芳不好意思趕黃某走,就裝出睏乏的樣子,黃某錯誤理解劉芳的意思,不顧劉芳的強烈反抗,強行與劉芳發生了性關係,第二天,有人在樓下發現劉芳的屍體,警方勘查認定,劉芳系跳樓自殺。

本案案情並不複雜,一起因誤發信息導致引狼入室,導致劉芳被強姦,自殺的慘劇,以下筆者還是從刑法角度展開分析,算作普法吧。

“老公出差了,你來我家吧”女子誤發信息給同城網友,後果嚴重

黃某涉嫌強姦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強姦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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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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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老公出差了,你來我家吧”女子誤發信息給同城網友,後果嚴重

本案中,由於劉芳自已的過錯,誤發信息,對網友的到來,劉芳好生接待,本是朋友間情意,無可厚非。但黃某始終認為,劉芳邀請自已來陪她,後面的事應該是順利成章,不言自明的。

當黃某上前接觸劉芳身體時,劉芳表示出強烈拒絕,而黃某仍不顧劉芳的強烈反抗,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違背了劉芳的意志,涉嫌強姦罪。

強姦罪是侵犯婦女性的自已決定權的犯罪,即婦女與誰、何時、何地、以何種方式發生性關係,完全由婦女自已決定,否則就違背了婦女的意志,侵犯了婦女性的自已決定權,涉嫌強姦罪。

劉芳的死不是黃某強姦行為所致

“老公出差了,你來我家吧”女子誤發信息給同城網友,後果嚴重

強姦罪的基本犯,處三至十年有期徒刑,當具有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三款之任意一項時,法定刑升格,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三款第(五)項規定: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致使被害人重作、死亡是指行為人在強姦過程中,手段行為或強姦行為導致被害婦女重傷或死亡的情形。本案中,劉芳系自殺,不屬於強姦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情形。應為本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的情形。

“老公出差了,你來我家吧”女子誤發信息給同城網友,後果嚴重

結語:交友需謹慎,劉芳誤發一個錯誤信息,導致自已被強姦;生命當珍惜,劉芳不應為此跳樓自殺。劉芳完全可以從中吸取教訓,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將劉某繩之以法。通過本案,告訴我們,刑法條文規定是極其嚴格的,要準確適用條文,免得張冠李戴。強姦致人重傷或死亡是發生在強姦過程中,因強姦的手段行為或強姦的暴力行為所致被害婦女重傷或死亡的情形,被害婦女自殺為強姦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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