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房子过完户了,买房人不给钱怎么办?

勒克儿


你好,我是一名执业律师,很高兴与你一起讨论这个问题。房子过完户了,买房人不给钱怎么办?

题主这个问题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一种类型,一般而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经常会遇到许多各种各样的类型法律问题。这种情形属于买受人违约。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协商订立的书面协议,没有特殊,是由双方均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题主作为房屋的出卖人,已经履行了房屋买卖合同中过户的义务,买受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交付房屋款的义务。

一般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过户完毕后,买受人支付房屋的全部款项。如果买受人不支付房屋的剩余款项,题主尽量采取协商的方式与对方解决。如果协商不成,题主可以起诉买受人要求给付剩余的房屋对价款,同时可以根据合同中违约责任的约定,要求买受人承担相应的违约金,或者支付对应的利息。


如何起诉房屋买受人?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没有无效或者其他法定事由,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现在房屋已经过户给买受人,说明题主已经按照合同履行完毕了相应的义务,题主完全可以依据房屋买卖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支付剩余购房款的义务。

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需要提交起诉状、房屋买卖合同、产权过户证明材料等。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焦点一般为: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合法?出卖人是否履行完毕相应的义务?剩余购房款支付是否到期?有无违约情形?等。

如果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作为出卖人的题主也履行完毕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同时剩余购房款也到了应当给付的期限,一般人民法院都会支持题主要求对方给付剩余购房款的诉讼请求。

如何做的更好?

为了保证剩余购房款尽快得以实现,题主可以在起诉的同时对对方的财产申请保全措施。很多情形下,一旦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后,很多人都会积极主动的履行自己的义务。避免了繁琐复杂的诉讼程序,浪费时间。



协商是最好的方案

当然合同双方如果能够协商是最好的。相信一般二手房买卖合同都是通过中介订立的。题主可以联系中介作为中间人进行双方的调停。向对方讲明利害关系,房屋既然已经完全过户给对方,在我国不动产的物权变动效力以登记为要件,过户给对方以后,房屋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了对方。如果没有特别的事由对方没有道理不给钱。

了解清楚对方不给钱的原因后,对症下药。如果能够协商当然是最好的解决方案。

总结

希望题主先通过中介与对方积极的协商给付剩余购房款,如果对方不愿意协商,或者故意拖着不想给付,那么建议题主立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对对方的财产予以保全。


以上内容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纯粹手打、实属不易,喜欢点个关注呗。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评论区留言,交流讨论。


每日讲法


这个问题不复杂,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只需要去落实好如何办就行:

1、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了,对方即表示拒绝付款,则可以向房管局申请办理撤件手续,将过户申请及手续撤回,将自己的房产证拿回来。

2、如过户申请及手续无法撤回,可依据双方签署的买卖合同,催告对方付款。如对方在限定的时间内没有付款,你可以依据买卖合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付款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3、在对方没有履行付款义务之前,你可以不履行交房义务,让房子继续处在自己的控制之下,也可以不再履行买卖合同约定的其他附随义务,如水、电、煤气、宽带等户名的变更,手续交接等。

4、如对方经催告,还是没有付款,而产权过户申请及手续又无法撤回,依法起诉后,法院会根据诉讼请求处理:(1)如请求履行付款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的,法院经审理,认为证据确实充分,事实清楚的,将会判决支持请求;(2)如认为对方无能力履行付款义务了,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经法院审理,认为证据确实充分,事实清楚的,最终的判决也会这样支持。取得法院生效判决后,可依据法院生效判决结论,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5、如签署的买卖合同中有仲裁条款,也可依据仲裁条款约定,进行仲裁,依据仲裁裁决办理。

6、一般诚心买房的,付款都不会有问题;如买房的人至始至终都没有履行付款义务的能力,产权过户完后,无法付款的,这种情形就已经脱离了民事纠纷范畴,进入到刑事诈骗领域,遇到这种情况的话,就直接报警处理,让侦查机关去查明真相,如情况属实,将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等法院判决后,依据生效判决执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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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坛法菜


各位好,我是重庆玖哥,本人在重庆有十年的房地产销售工作经验,很高兴为各位朋友们答疑解惑。

房子过完户了,买房人不给钱,这怎么办呢?这里的问题有些不明确,我想问你一个问题,过户后交房没有?合同是怎么签定的?中介居间交易还是买卖双方单独交易。

我遇到一些卖房的业主,很喜欢接受买家的直接交易,她们的观点就是我是卖家,我又不交什么费用,只要能够得到钱就行了。这样的观点和思维,对于二手房的交易的风险认识不足,就很有可能在交易的过程中,出现什么问题。比如这个二手房的交易,不就遇到问题了?

这里分别来谈谈我对这个问题的观点。

合同是怎么签定的

在签定买卖合同的时候,必须对付款时间进行约定,如果买家是按揭,那在产权过户后,就要立即做产权抵押。如果是全款购买,那什么时候支付尾款,这必须要有合同约束。

这个我就不太清楚你这个怎么签定合同了。如果你没有对付款做一个约束,那买家有可能给你拖延时间,比如一年,两年后给钱你。或者遇到老赖,你就麻烦了。

你把买卖合同给律师看看,会有不有对你有利的条款,然后再考虑后续该怎么做。

交房没有

如果你没有交房,那就暂停交房;如果交房了,你更加处于被动。

没有交房,暂时就不要交房,你也要和物管沟通,说这套房还没有收到钱,物管不能变更业主信息。

如果是你已经把房交给买家了,那就更加麻烦。

产权已经过户了,从法律上来说,这套房已经不是你的。

从事实上来说,你已经交给买家了,事实上已经是买家的房子,也有可能物管的信息也变更了,那你有什么证据来证明你这房是你的呢?你处处处于被动。

是否居间买卖

如果是居间买卖,你就敦促居间代理方要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如果是你直接和买家签定合同,就只有协商解决了。

居间交易虽然要支付居间服务费,也不能说居间交易完全都是安全的,但还是有其必要的,在二手房的交易中,还是能够避免大多数的交易风险。

这里如果经过居间交易,出现的问题居间方有责任和义务来解决这问题。你就要敦促居间中介方,来尽快想什么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时间拖延的越长,对卖家也就越不利。

如果你是直接和买家签定的买卖合同,那就看你们双方怎么沟通了。

从以上几点分析来看,对你卖家可能不利,产权已经过户,从法律上来看,这房不属于你了。

买家很可能还是要付款给你,但什么时候付款呢?对你来说,就是一个没有希望的事儿。最好的解决办法,是不断的和买家沟通,沟通解决不了问题,就只有找律师收集证据,走法律这条路了。

这里我要给众多的买房或者卖房的人说,二手房的买卖一定要经过中介的居间服务来购买,居间中介交易,虽然不能绝对的避免交易风险,但在出现交易风险的时候,你还有中介公司给你协调解决嘛。

你如果是买卖双方签定合同,出现交易风险就没有其他的力量来协助你解决问题,只能自己解决了。

当然,这是我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欢迎各位对这个问题在下面留言,发表你们的观点和意见,相互交流和学习;也可以点击关注我的账号,方便以后交流这类似的问题。


重庆玖哥


在二手房交易中,要有一个熟悉二手房交易流程的人员一起陪同办理,这样才能确认安全性和保证性,要不然一不小心就被骗取资金。

房子在过户房后,买方不给钱,我们可以把之前的合同拿出来进行,详细的看《居间买卖合同》上面清楚的有写明白再签署合同,当天支付了定金,在交税过户当天需要支付完首付或者一次性付款的需要支付剩下的全部金额。

根据情况而选择不同的操作方法

一:马上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并说明情况,看是否还能将刚刚上传的房产交易信息资料撤回。(每个城市都有不一样的规定,我曾经带领客户去办理过户的时候,也遇到这样的情况,是有些城市当地可以马上撤回的)


二:房管局在如果不能撤回的情况之下,我们可以按照之前签署的《居间买卖合同》的条约进行赔款一般为定金的两倍,或者是总房价的20%具体赔偿多少需要看条约。

三:买方再不肯履行条约的情况,我们可以选择报警,这属于是诈骗行为了。警察会作为一个中间人,为我们买卖双方协调并保证卖方的利益所在。

四:协调情况下还是无法达到合同条约履行就进行法律途径。去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咨询律师,并让律师发行律师通告函。

在房子交易的时候,我们一定要把合同的条约写得清清楚楚。这类事情万一真的发生了,会对我们影响很大房子从违约到打官司出结果起码也要半年的时间,严重的影响了我们资金周转的问题。

二手房交易要按照正确的步骤来,这样出错的几率就会大大减少。

在二手房整个交易中,最容易涉及的两个问题,一个就是产权上的问题,另外一个就是金钱上的问题,我们重点来讲解一下,这两个问题的注意点。

产权:房子在签署合同之前,我们一定要带上房产证去当地房管局进行房屋查档,以确保房子没有查封状态和一房多卖的情况。房子一旦出现了查封或者是一房多卖的情况,立即向当地房管局工作人员说明此房子要注意。


金钱:房子在签署合同的时候,要清楚的写明定金交付了多少钱,在房子过户的时候需要支付多少钱首付,要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写在合同上面。首付这方面的钱,在最好过户之前,我们要把钱交给当地房管局资金监管部门这里已保证房子过完户之后能顺利的拿到首付款。

总结:房子交易过户的时候,需要专业人员陪同进行,切勿进行私下交易,手续不懂容易被骗,隔行如隔山,宁愿多出几千块钱的代办手续费。

我是有点意思,欢迎大家留言探讨,有喜欢的点赞,关注加转发。

有点意思A


房子过户了,买房人不给钱,这类事一般发生在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按揭购房,买房人付了首付,尾款没到。银行办理按揭手续要求房产必须先行过户,才能审批放款,但放款时间通常要一个月左右才能到账,这种就不需要担心,银行只要放款就是直接拨付到卖方账户。

二是按揭购房,买房人付了首付,房产过户后,由于购房人原因,比如提供虚假材料,导致银行停止放贷,或者由于政策原因银行停止房贷,而购房人又没有能力一次性付款。

三是在一次性付款情况下,有些购房人以担心卖方不协助过户为由,要求留一笔尾款,等到房产过户之后再付。但实际过户之后,购房人耍赖不付尾款。

出现后两种情况,如果协商未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对方履约付款,或者请求解除合同,撤销房产登记手续。然后,凭法院判决书或裁定文书,去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房产登记变更手续,拿回房产。


小猪房论


我是法眼扫描,执业28年的资深律师,来回答你的问题。

一、一般情况下,应该是拖欠了尾款

像这种二手房买卖的,规范的做法是买房人将钱存入房地局指定的账户,等过户完后再将款转给出卖人,其实就是政府在中间起到一个监督的作用。

如果是没有经过政府平台,那也应该是在过户之前,买房人先支付一部分房款,等过户后再支付尾款。

所以,买房人应该是没有支付尾款吧。

二、原房东先把房子查封冻结了吧

对这种房子过户后,就拖着不给钱的主,一定要让他付出代价!

买房人或许想着,房子已经过户到我的名下了,钱我能托一段时间是一段时间,但这样的前提是原来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没有规定很高的违约金,否则买房人吃亏大了。

原房东崔几次,买房人还不付款的话,就先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吧,把房子查封冻结了,让买房人知道,你动真格的了。

诉前保全当然会发生一些费用,比如给保险公司按照房价的千分之1-3支付保费,还要给法院交5000元保全费,当然了这5000元肯定要让买房人承担的。

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后,买房人能意识到不付钱房子就会被法院拍卖的情况下,或许会和解,赶紧把尾款给了。

三、通过诉讼程序拿回尾款

如果买房人还不自觉,那就别客气,向法院起诉。

这种情况下,因为已经查封冻结了房子,不会出现胜诉后得不到执行的情形,所以对原房东来说,已经立于不败之地了。

最好买房人的尾款投资股市了,或者借给别人了,抽不回来,最后让法院拍掉房子,说不定原房东用更低的价格又拿回了自己的房子。

如果这样,那就太圆满了。


法眼扫描


你好[来看我]我是香港媳妇
我自己买卖房子很多次,这些类似事也经历过,可以分享一下我的经验:
双方先签一个房产买卖合同,很多人第一次走程序没经验,最好通过中介,这样保险一点,但是因为房价贵,中介生意也不好干,中介也都往促成交易会有所隐瞒,自己最好要了解流程,一般先给定金,比如房价100万,定金付几万(这里包含中介费)然后双方到房管局办理递件交易成功后再付一定比例房款,三方都不信任的情况下,首付达到30%可房管部门办理托管,一般这个时候会发生情况,中介和买家为了促成交易,买家没钱可能要贷80%,但他们没有告诉你,银行审批不一定能批下来,首付不够30%钱是不能够托管,这个时候你就要小心了,买家定金只是付了一小部分比如:5万,中介费2万,然后第二步买方去申请办理贷款,去银行审批抵押这个时候,你要问清银行他准备贷多少,比如房价:100万,他贷80万,办理抵押贷款前就要过户,不过户不能贷款,这个时候你一定要收到首付13-14万左右(其中定金5万,尾款预留1-2万),否则你千万不要同意过户,过了户房子就是他的了,钱未收齐千万不要同意过户,因为最后银行审批完贷款80万是直接放款到你的银行卡,买家接触不到,若13-14万你只收了10万那么几万最后他给不了房子也是他的了就会有纠纷,若他贷款审批不下来也没关系,你首付在手还是占主动权,最后一般预留1-2万双方所有交易完交房清完水电物业等各项费用再完成付清。这样基本不会有纠纷了,希望我的经验给买二手房的人一点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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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媳妇


你卖房时应该走“资金托管”程序,即买家必须将钱打入房管局的托管专用账户(贷款的银行将钱打入托管账户),产权证办理好后放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卖家拿不到。产权证办好、资金到托管账户后,登记部门会通知买卖双方同时到场,给买家发产权证,给卖家银行支票自己取款。政府保障,这样做一点风险也没有。

千万不要私下交易。

希望对你有帮助。


醉苏扬


对于这个问题,其实法律解决的方法非常简单,因为房子都已经过户了,说明卖房人已经完全履行了全部义务,那么现在就差买方交钱付款了,这也是买方应尽的义务,如果买方不履行的话,协商不了,那就只能去法院起诉解决了。只要房子本身没有什么问题,完全是出于买方个人原因而不付款的话,败诉的肯定是买方。

所以对于这一问题,作为卖方来讲,就不要犹豫了,只要你这方没有过错,那么你完全可以去法院起诉,而且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如果买方委托了律师,律师费都可以作为损失要求被告去承担的,所以不要犹豫不决了,否则过了诉讼时效就真的无法解决了!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任律师工作室


买卖房子除了有房管所合同外,双方私下要签协议的,买方先支付多少定金,新房产证出来后是否一次性支付还是几次支付,一般二手房都一次性支付余额才交锁匙。新房产证出来后暂不交给买方的,交清余额才交给他,卖方限期户口迁出。不能一户两主。这些都要写在条文中,若过户完成后买方不付钱,法院见,告他诈骗罪。他亏大了,法院按追债扣利率,还亏诉讼费。给他讲明情况。口袋没钱买什么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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