渺星人
沒有物業,只有自己修!!
按道理說呢,建築物的樓頂空間應當屬於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所共有。樓頂滲漏雨等公共部位維修,費用由全樓居民分擔。則應由整棟樓的業主共同分擔。如果小區已收取維修基金的,則從基金中支出。
但是,但是,沒有物業,估計只有自己出錢修了,如果讓全樓居民分擔 肯定是不現實的,沒人給你出錢。所以呢,只有自己花錢找人修吧。
我家也是住6樓,有個臥室也是有點漏水, 就是自己找人修的。花了300多塊錢。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愛攝影的IT人
分幾個情況來說,一,質保期內,有開發商維修,二,過了質保期也分兩種情況,一個是有沒有繳納維修基金,如果繳納有,那就所有業主表決,優先使用維修基金。二個是沒有繳納維修基金那就只能全體業主表決均分了。實際操作中在這個過程肯定會存在扯皮,漏水不相關聯的人不願意出什麼的。建議有哪些扯皮功夫還不如自己處理解決。不和法規但是快速解決了實際問題。
物業服務諮詢
全體業主選一個代表,或者一個業主主動聯繫維修,費用平攤,再或者,政府牽頭讓這些單散樓宇被劃片與最近小區同管理,物業費相對少收些,總得有人牽頭弄,行動比擱置有意義!
lvdouduo
房屋維修基金可以使用。
用戶MN00000
就得自己整了
90後大叔老洋
動用公共維修基金,找房管局哦!
曌天涯
自己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