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唐山:一男子利用微信,假借贩卖口罩实施诈骗!判了

在全国人民众志成城抗击疫情之际,却有不法分子利用防护用品紧俏群众急需之机,利用网络实施诈骗,侵犯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对此恶劣行径,唐山政法系统重拳出击,依法从快办理一起网络诈骗案。


唐山:一男子利用微信,假借贩卖口罩实施诈骗!判了


2月初,丰南公安局接群众举报:侯某元利用微信,假借贩卖口罩实施诈骗。当地政法机关按照市委政法委疫情防控期间法治保障七项措施要求,立即着手调查取证、深入研判,快速锁定了嫌疑人身份和轨迹,于2月3日将犯罪嫌疑人侯某元依法刑事拘留。经审讯,嫌疑人侯某元为了满足自己消费需求,看到口罩脱销,遂产生了谎称有供货渠道售卖口罩,在微信朋友圈发布销售信息骗取钱财用于挥霍的念头。截止案发,犯罪嫌疑人侯某元共作案9起,诈骗金额8550元。


唐山:一男子利用微信,假借贩卖口罩实施诈骗!判了


2月22日,丰南区检察院依法对侯某元向法院提起公诉。2月25日,丰南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当庭宣判,侯某元认罪伏法,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处罚金5000元。

唐山市政法机关提示:购买口罩、手套、消毒液、防护服等医用防护用品时,一定要到正规药店或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不要轻信陌生人口中所谓的“特殊渠道供货”、“国外代购”等虚假信息,更不要通过网络方式直接转账。

对疫情防控期间囤积居奇、非法牟利,制造传播谣言,宣传封建迷信,隐瞒病情、拒绝隔离、恶意传播疫情,非法捕猎贩卖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唐山政法机关将将依法严厉从快从重打击,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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