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5日,由靖江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姚建明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一案一審公開宣判。靖江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被告人姚建明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 分享到: 閱讀更多 龍江檢察 的文章 關鍵字: 靖江 人民檢察院 江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