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3月6日起持“洛康码”通行(乘车)


3月6日起持“洛康码”通行(乘车)


各乡(镇)、工矿区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根据当前防控形势需要和市政府相关要求,为切实加强人员管理,从3月6日起,全县所有居民小区(村)、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商场、超市、商业楼宇、农贸市场、金融经营网点、景区景点、宾馆、车站、文化体育场馆等场所以及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一律按照“洛康码”使用规则实现“亮码通行(乘坐)”。

宜阳县疫情防控办公室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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