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1 武術的神、心、形、體

武術是一項藝術性極強的運動項目。它同其他藝術一樣,其最高藝術追求,應該是貴在傳“神”。武術怎樣才能達到爐火純青的傳“神”境界呢?概括起來講大致有三條,即“神”發於心,“神”出於形,“神”得於體。

武術的神、心、形、體

武術

神發於心

這裡所說的“神”,其實指的是人的精神、意識和思維活動。武術運動之所以被人們譽為立體的圖畫、無聲的詩篇、運動的雕塑、優美的舞蹈,就是因為運動員在完成動作的時候,善於巧妙地把全部精神徹底地貫穿於動作之中。從外觀上看,動作的變化只是形的處理,但運動員的精神活動也在同時進行著,形的變化(動作的變化)一直是在精神的指導下進行和完成,並達到形為“神”所用的。

神發於心。神的獲得,來源於運動員的獨特個性與綜合修養(思想修養、藝術修養、文化修養等)的有機結合,是運動員精神的一種外化。所有的武術名將,沒有一個不是在自己所做的動作中追求“形”和“神”的完美結合而煞費苦心的。李連杰也好,趙長軍也好,張玉萍也好,原文慶也好,看他們的表演,總能感受到中華民族的豪氣與孜孜以求的進取精神,使人精神振奮,浮想聯翩,蕩氣迴腸。縱觀國際國內武術大賽,凡技壓群芳者,在完成一套武術動作時,不但動作難度大,動作套路編排精巧,氣勢貫通,一氣呵成,更主要的是動動員善於通過動作把個人的個性特徵表現得淋漓盡致。

神出於形

所謂以形傳神,講的就是運動員通過所做動作的外部表象特徵,充分表現運動員本人的內在精神風貌。形和神之間,形是神所寄託的依據,神是形的靈魂,形反映著外部形象,神反映著內在精神。形不存,神則滅;神不在,形必死。欲求傳神,必須先求形美。形之不美,神又焉生。

神必須通過準確的形象表現出來。動作的外形是生神的具體物質基礎,動作傳神的獲得,是運動員對於美的發現和創造。運動員應該自覺而努力地加強自我全面修養,獨具慧眼,善於發現美、創造美,善於表現自己獨具風采的個性美。只有這樣,才能在相同的動作中,挖掘出與眾不同的美,創造出與別人不同的動作風格。

神得於體

神發於心也好,神出於形也好,沒有運動員勻稱協調的形體美及全面超人的身體素質和極強的表現能力作保證,一切都是空談。

人體是美的載體。超常的身體素質,是創造美的具體條件。羅丹說過:“沒有靈巧的手,最強烈的感情也是癱瘓的。”運動員除具有勻稱、和諧的形體外,還必須具備全面而卓越的身體素質和極強的表現能力,才有可能創造出形神兼備的優美動作,才能充分表達出運動員的個性特徵。運動員必須高度重視身體素質對於動作表達到最高藝術境界的重要性。誰不重視這一點,誰將一事無成。

神發於心為傳神之本,神出於形為傳神之據,神得於體為傳神之功,三者缺一不可。心不到,徒勞其體;形不到,徒為空得;體不備,徒有心機。三者之中,最為難得者,當為神發於心。因此,運動員不僅要培養品的高潔、功的無量、才的發掘、智的頓悟,還應具有學的淵博、識的豐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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