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犯人要被斩首,一道圣旨过来刀下留人,在古代真的存在过吗?

林也程


很抱歉这只能是电影电视剧中的桥段,在实际历史中并没有记载谁是因为“刀下留人”的圣旨而豁免死罪得救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在古代要被判死刑真的是非常麻烦且程序繁琐的一件事。

这里举个例子,根据《魏书》记载:

“当死者,部案奏闻。以死不可复生,俱监官不能平,狱成皆呈,帝亲临问,无异辞怨言乃绝之。诸州国之大辟,皆先漱报,乃施行。”

也就说,古人“尊重人死不能复生”,所以如果一个人被判死刑,就是普通人都需要皇帝亲自过审。隋朝的法律更是规定,“死罪者,三奏而后绝”,也就是死刑犯是被反复审核过三次才最终执行。即使不需要皇帝亲自审核的朝代,比如宋朝,但是还需要刑部最高级别的有提刑司衙门复核。

再加上古代都是秋后问斩,可不是电视剧里一句“拖下去斩了”或者丢一道令牌过去就能听到门外咔擦一声,这些都是为了戏剧性的效果。总而言之,古代在被判死刑到砍头的过程中,时间一般来说都是极长的,所以有足够的考虑时间,基本不存在一道圣旨“刀下留人”的桥段。

也正是因为这中间段的时间极长,所以古代倒是有被判了死刑后被赦免改换其他刑罚的桥段,比如说顺治十二年,吏科副理事官彭长庚上书恢复多尔衮爵号,大臣们本来是以“论罪当死”判了死刑的,但是顺治还是改了流放宁古塔。再比如明洪武年间的谏言官范文从因为说话惹怒朱元璋被判死刑,但是朱元璋在复核的时候发现他是范仲淹的后代,于是便免去死刑,这些都是有的。

但是你说“刀下留人”?怕不是电视看得实在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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