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3 注意:会计人员必须了解增值税发票抵扣误区!

一、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其他用途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了,全额做费用就行了吗?

很多企业只要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都会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专用发票后,根据经济业务性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于是就不进行认证抵扣,殊不知这样做会有大的税收风险!不抵扣就全额做到成本或费用中,这样做真的对吗?

不对!在金三系统的监管下,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可以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勾选,要是企业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却一直没有认证抵扣,在金三系统的比对下,很容易检查出税务风险!

正确的做法是:先认证抵扣进项,对于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根据情况进项税额转出!

二、认证的通行费电子发票,纳税申报如何填写?

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在认证相符后,应在“本期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栏次中填写明细,即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中第35栏!

注意:在数据准备区通行费电子发票可能不出现在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要先在35栏次手输通行费发票金额和税额!

注意:会计人员必须了解增值税发票抵扣误区!

增值税这4个误区,会计不注意,企业就有税收风险

1、进项税额转出与视同销售要分清

"进项税额转出"是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最主要的原因是由于税收法规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导致的转出。

避免与视同销售混淆,货物视同销售需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处理,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视同销售需按财税[2016]36号文处理。

将外购的货物用于员工福利属于不得抵扣,如取得专票则需先认证再转出处理;将自产的货物用于员工福利则属于视同销售,须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2、不得抵扣项目与不得开具专用发票要分清

有很多人总是把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同起来,其实这完全是误解。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税收法规明确规定的,采取正列举方式,只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才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均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利息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建议不需要开具或索取专票,因为无论如何不管现在还是未来均无法抵扣。

3、以不动产对投资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全面营改增之前,根据财税【2002】191号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全面营改增之后,以不动产对外投资正常缴纳增值税,要按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

4、从自然人处无法取得开具增值税专发票

全面营改增之前,从自然人处确实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全面营改增之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地税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意:会计人员必须了解增值税发票抵扣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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