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3 城市歷史之哈密市

哈密,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下轄地級市,位於新疆東部,是新疆通向中國內地的要道,自古就是絲綢之路的咽喉,有“西域襟喉,中華拱衛”和“新疆門戶”之稱。東與甘肅省酒泉市相鄰,南與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相連,西與吐魯番市、昌吉回族自治州毗鄰,北與蒙古國接壤,設有國家一類季節性開放口岸——老爺廟口岸,是新疆與蒙古國發展邊貿的重要開放口岸之一。

城市歷史之哈密市

哈密,古稱西漠(西膜)、古戎地、昆莫

漢稱伊吾或伊吾盧,唐稱伊州,元稱哈密力,明以後稱哈密。

史前時期從三道嶺,七角井發現大量的磨製石器可證明,距今7000年前的原始社會新石器時代,哈密人的祖先已在這裡繁衍生息了。從公元前20世紀開始,先後有多種民族在這塊綠洲上生活過。

兩漢時期

兩漢時期(前206~220年)西漢時哈密稱伊吾盧,西漢神爵二年(前60年)西漢設西域都護府,伊吾盧和蒲類國歸西域都護府管轄。東漢開始哈密稱伊吾。東漢永平十六年(73年)在伊吾設置宜禾都尉,131年順帝又設伊吾司馬,駐伊吾主持軍事和屯墾。

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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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魏晉時代,魏在哈密仍置宜禾都尉,東晉咸和二年(327),位於河西的前涼國張駿功取伊吾後,把伊吾劃屬敦煌郡治理,伊吾建置相當於縣。張駿委派參軍索孚為伊吾都尉被視為設置郡縣之始。

南北朝時,西涼殘部唐契、唐和兄弟二人和外甥李寶率餘部,歷盡艱辛從武威(涼州)逃來伊吾依附於柔然,有眾2000餘家。柔然命唐契為伊吾王。

北魏太安二年(456年),北魏敦煌鎮將尉眷率兵曾一度功佔伊吾。隨著北魏勢力的進一步擴大,柔然汗國的瓦解,北魏太和十二年(488年),柔然伊吾城主高羔子降附,北魏置伊吾郡。這是哈密最早的行政建置。

隋唐時期

隋初,文帝派元暉出伊吾,聯絡西突厥達頭可汗。以後達頭可汗的使者和達頭可汗本人都先後經伊吾到隋朝覲,受到文帝的特殊禮遇。

隋大業四年(608年),煬帝派裴炬和將軍薛世雄率軍屯駐伊吾。隋軍在伊吾城東另建一座新城,號新伊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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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當今日之哈密回城)。大業六年(610年),設立伊吾郡,並在伊吾城之東北設立柔遠鎮(地當今日之沁城)。隋末,伊吾屬西突厥。

唐朝貞觀四年(630年),伊吾城主以7城降附,太宗以其地置西伊州。兩年後去西字稱伊州。轄伊吾(今哈密)、柔遠(今沁城)、納職(今四堡)三縣。

景龍四年(710年),設伊吾軍,駐地在伊州西北之甘露川(今巴里坤大河)。

唐天寶元年(742年),伊州改稱伊吾郡、屬隴右道轄治。天寶三年(744),東部回鶻崛起,蒲類為其領土。乾元元年(758)伊吾郡又改稱伊州。廣德二年(764)後,伊吾被吐蕃人佔領,一直沿繼了90年左右。

五代、宋、元時期

北宋宣和六年(公元1124年),伊州、蒲類歸屬西遼。

13世紀初,蒙古人崛起於漠北。宋嘉定二年(1206年),孛兒只鐵木真(成吉思汗)為蒙古大汗。3年以後西州回鶻“亦都護”巴而術阿而忒的斤臣屬蒙古。哈密歸附蒙古後,也沒有併入高昌成為高昌畏兀兒的一部分,而是和高昌並存的一個地方政權。

南宋淳祜十一年(1251),蒙憲宗在西州回鶻建別失八里行省州改稱哈密力。

至元十六年(1279年),忽必烈滅南宋,建都大都(今北京),任命察合臺曾孫阿只吉鎮守別失八里,兼轄天山南路畏吾兒哈喇火者(即高昌)及哈密力等處屯戍軍事。

至元十八年(1281年),設甘肅行省,哈密隸甘肅行省管轄。

延佐六年(1319年),皇帝敕命哈密力人和畏吾兒人(即高昌人)自相訟,可以由自己的頭目處理,如果和其他百姓爭論,則由自己的頭目和地方官吏共同審訊。元末,察合臺後裔兀納失裡據哈密,為威武王。元覆亡後,兀納失裡割據自立,稱哈密國。

明朝時期

1368年,朱元璋稱帝於金陵(今南京),元亡,暫守哈密的威武王兀納失裡亦自立為哈密國王,洪武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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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393年,兀納失裡病逝,其弟安克帖木兒繼位。

永樂二年(1404年),詔封安克帖木兒為忠順王。兩年後設哈密衛,設指揮、千戶、百戶等官。

明成化三年(1467年),由於哈密忠順王王位久虛,各族頭目再次極力推薦,明廷方才提升把塔木兒(畏兀兒人)為右都督,代行國王事,5年後,把塔木兒卒,其子罕慎請嗣父職,朝議只准嗣都督位,但不準主國事。哈密仍無王統攝,政令無所出。

哈密地方王國從1380年受封,至1514年被吐魯番汗並佔,經11世,歷135年。此後,吐魯番汗亦勢衰力竭,它的領地逐步為察合臺后王所建立的喀什噶爾汗 (後首府遷至葉爾羌,史稱葉爾羌汗國)所佔有,哈密亦隨之成為該汗的東部領土。

清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清廷派員到哈密按蒙古王公例編制旗隊,劃為蒙古鑲紅回旗,委任官佐。

清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修哈密回城,號鎮遠城。雍正五年(1727年)修哈密漢城(今老城)。雍正七年(1729年)至九年(1731年),修巴爾庫爾漢城。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修巴爾庫爾滿城,號會寧城。同治八年(1869年),修哈密新城。

清雍正九年(1731年),清廷移安西州同知駐巴爾庫爾,自此該地始有行政機關。安西同知隸屬甘肅布政使。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建哈密廳,設理事通判,管理回王轄屬以外民事,亦隸屬甘肅。次年,在哈密設辦事大臣,巴爾庫爾設領隊大臣。

清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設鎮西府,又設巴爾庫爾道,府下轄宜禾、奇台兩縣,府治在宜禾。鎮西府亦隸屬甘肅省。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巴爾庫爾道移駐迪化,改稱鎮迪道。咸豐五年(1885年),鎮西府改鎮西直隸廳。宜禾縣入廳治,奇臺縣劃歸迪化。光緒七年(1881年)八月十六日,哈密廳由安西道劃歸鎮迪道。光緒十年(1884)11月17日,新疆設立行省,下分四道,鎮迪道改由新疆省隸屬。次年,哈密廳升格為哈密直隸廳。哈密直隸廳包括今哈密、伊吾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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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二年(1913),改哈密直隸廳為哈密縣,改鎮西直隸廳為鎮西縣。

回王領地建置自成體系,不屬縣衙管理。回王領地一直到民國十九年(1930年)廢除哈密回王后,方始統一於政府建制。

民國二十三年(1934)5月,成立哈密行政區,轄哈密縣、鎮西縣和七角井設治局,為新疆省第九行政區。行政

長公署設在哈密縣,劉應麟為第一任行政長。

民國二十四年(1935)7月,省府決定劃哈密縣的吐葫蘆、下馬崖、鹽池、前山、葦子峽、淖毛湖為伊吾設治局。哈密行政區至此轄二縣二設治局。

民國三十二年(1943)1月,伊吾設治局升格為三等縣。5月,改哈密行政長公署為行政督察專員公署。

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50年,設哈密專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駐哈密縣,轄哈密、鎮西、伊吾三縣和七角井中心區。

1954年1月4日,鎮西縣改稱巴里坤縣。9月30日,巴里坤縣實行民族區域自治,成立巴里坤哈薩克自治區。撤銷七角井中心區,改設七角井鎮(鄉級鎮),歸哈密縣領導。

1955年,巴里坤哈薩克自治區改稱巴里坤哈薩克自治縣。哈密專區轄2縣1個自治縣。

1961年,以哈密縣城鎮為基礎,包括火車頭、鐵龍、鋼鐵、先行、紅旗等5個城鎮公社和火箭農場在內,成立哈密市,由哈密專署領導。

1962年,撤銷哈密市,併入哈密縣。

1970年12月19日,哈密專區改稱哈密地區,地區行署駐哈密縣,轄哈密、伊吾兩縣和巴里坤哈薩克自治縣。

1971年1月24日,原由自治區直轄的鄯善縣劃入哈密地區,哈密地區轄3縣1自治縣。

1975年1月30日,鄯善縣劃歸吐魯番地區。

1977年1月6日,國務院決定成立哈密市(縣級市)。哈密地區轄1市(哈密)、2縣(哈密、伊吾)、1自治縣(巴里坤)。

1969年3月~1979年6月,哈密地、縣及公社成立革命委員會。1979年7月1日,哈密地區革命委員會改為哈密地區行政公署。

1979年,哈密地區轄1市2縣1自治縣,共有2鎮、3區、22個人民公社和17個國營農牧場、22個居民委員會。哈密行署還在三道嶺礦區設派出機構——三道嶺行政委員會(縣級)。哈密地區行署駐縣級哈密市。

1983年9月9日,哈密縣併入哈密市。

1985年,哈密地區轄1市(哈密市)、1縣(伊吾縣)、1自治縣(巴里坤哈薩克自治縣)。

2016年2月18日,哈密正式設地設市,絲綢之路經濟帶沿線誕生最年輕的城市。這是繼吐魯番之後,新疆第二個撤銷地區建制設立的地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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