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0 最高车速限制

最高车速限制的原则

高速道路最高车速限制应在兼顾安全性、经济性与舒适性的同时,实现高速道路的运行效率。在确定高速道路最高车速限制值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量提高最高车速限制值,实现高速道路的运行效率;

②最高车速限制并非是要保证零事故率,而是使事故率保持在一个可接受的范围,保证事故严重程度尽量小;

③最高车速限制值应尽量接近经济车速,使高速道路行驶车辆在保证效率、安全的前提下达到最佳的经济性;

④最高车速限制应保证车辆以该速度行驶时所产生的振动不致使驾驶员产生明显的不舒适感 。

最高车速限制的基本思路

高速道路最高车速限制应实现效率、安全、经济、舒适四个目标,而这四个目标之间存在着相互制约的关系。在自由流条件下,车速越高、则运行效率越高,但安全性、经济性与舒适性却会下降。因此,采用多目标优化方法,在效率、安全、经济与舒适之间寻求最优解,是确定合理的最高车速限制值的基本思路。最高车速限制值的制定是一个多目标优化问题,需构建的目标函数及约束条件如下:

①运行效率:以理想车速为基准,构建高速道路的时间费用函数,以时间费用最小作为运行效率的目标函数;

②安全性:以事故严重程度作为高速道路安全性的度量标准,借鉴已有的事故死亡率与车速的关系模型,给出高速道路最高车速限制基于安全性的约束条件;

③经济性:分析建立高速道路代表车型的油耗量与车速关系模型,构建油耗费用函数,以油耗费用最小作为经济性的目标函数;

④舒适性:建立车速与舒适性评价指标的关系模型,给出高速道路最高车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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