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4 通辽铁检院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通辽铁检院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2017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为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不断提高宪法意识,通辽铁检院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的国家宪法日活动主题,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综合业务部制定了2017年《通辽铁检院“国家宪法日”活动方案》,并组织全院干警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地点设在通辽火车站,在通辽火车站候车大厅,干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现场解答等方式,为旅客、铁路职工发放宣传资料,接受旅客咨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广泛弘扬宪法精神,让人民群众切实增强法治观念,树立宪法法律权威。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十余次,对普及宪法知识、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宪法实施,树立宪法法律权威起到了一定的推进作用,同时进一步发挥了铁检职能,扩大了通辽铁检院的对外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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