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砍死寶馬男的那個人將會面對什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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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網傳崑山寶馬車主劉海龍刀砍電動車主於海明,而在劉海龍失慎遺刀的狀況下,刀具被已給砍了三刀的於海明撿得,於海明於是緊迫反制。直至劉海龍在綠化帶倒地。

案件的起因是在同一方向的慢車道上,即非機車道,該車道適用於自行車、電動車等不屬於機動車的車輛行駛。明白一點說:人行道、斑馬線,就是行人行走的專屬權道路,換言之:於海明在慢車道上騎駛電動車,也就是電動車主應有的權利,屬於正常行駛。然而寶馬車主憑什麼要與電動車主爭道呢?按照交規,劉海龍已經違反規則!

可是劉海龍一行四人亳無理性地對電動車主於海明進行粗暴地推搡;這裡已明顯看出寶馬車一行四人在尋釁滋事,這裡按社會治安條例來說先就是違法。然而劉海龍卻轉向寶馬車從車內抽出刀具,不管三七二十一,對準電動車主於海明就砍。

前面已說過,劉海龍失慎遺刀,被受傷人於海明撿得,在於海明反制的過程中,劉海龍倒地,送院搶救無效死亡。

這裡星空不再贅述劉海龍的歷史和職業,相信大家都已通過網絡知道了。接下來對電動車主於海明會是怎樣處罰呢?這就是當前的熱門話題。有人說,於海明存在追砍劉海龍的情節,說法律上應該屬於防衛過當?當然,網友有90%認為於海明應當屬於正當防衛,這一點星空舉雙手贊成,星空也認同正當防衛,而且法律上一定會裁定正當防衛而無罪釋放。最近,星空與某司法局一位資深律師談論起這件事,他也認為:於海明不管從開始到事件終止,即劉海龍倒地;前後過程,於海明必定是正當防衛。他認為:電動車主的行為具備成立正當防衛的條件,於海明存在緊迫性且必要性的條件,可以確定為正當防衛。從案件的起因,雙方關係,寶馬車主劉海龍手段行為和第三方勸阻等情節的分析,電動車主為了保全自身生命和健康,這是重大權益免受正在進行的暴力行兇侵害而釆取的針對不法侵害人的反制防衛手段,此行為屬於正當防衛。

電動車主不但屬於正當防衛,朋友又告訴我法律中存在另一種術語,叫做特殊正當防衛的說法,這是上世紀1997年刑法修訂後增設的特殊正當防衛,也就是說,於海明在當時的情況下,可以釆用無限防衛權的規定。此條目的就是強化正當防衛權,鼓勵公民勇於向違法犯罪作鬥爭。特殊正當防衛還是正當防衛,不過前提條件即罪犯實施嚴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防衛人通過反制方式對嚴重暴力犯罪行為進行限制,防止暴力犯罪的隨意擴大。因此電動車主適用於特殊正當防衛這款。本案寶馬車主違規行車問題,持刀追砍受害人,已經可以認定為嚴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暴力行兇行為;於海明的反制卻好適用於特殊正當防衛。

還有一點,法律是不會強人所難的,通常在情節特殊的情況下,如電動車主被寶馬車主突然其來的持刀砍殺,於海明內心的恐懼可想而知,當被動反抗撿到對方的刀具時,心理自然產生積極反制的條件反射,這時間段的思考十分短暫,於海明很難判斷出接下來會發生性質會有什麼變化?也難予使電動車主預料而摒棄後續行為。即便是成人健全的智力在面臨如此巨大恐懼或生命威脅時快迅平息內心的憤怒。這是人類很自然的反映。此時此境,於海明的行為屬於一般人的智力反應。因此法律會從:不能強人所難方面去考慮正當防衛或防衛過當而作出抉擇。電動車主此案屬於正當防衛無疑。


用戶聽松閒人


崑山事件這幾天網上議論相當多,但一邊倒的傾向電動車男。

我們大家之所以關注此事,是因為我們因這件事而感到“恐懼”! 誰知道哪一天我們會不會遇到這樣的事?

我們國家是法制國家,相信法律會有公正的判決。 小編認為這個問題確實是“無限防衛”。

我們國家刑法第20條第三款規定,對正在進行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檔,不負刑事責任。

1、紋身男子從汽車後備箱拿出長刀,明顯是屬於行兇、殺人以及其他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2、騎電車男子跟其搶奪長刀後反擊,明顯是屬於防衛行為。

3、紋身男子的長刀掉落在地後,兩人有爭搶的動作,騎電車男子搶過刀後對其進行劈砍是屬於正當防衛行為。

4、紋身男子受傷後,做出的行為並不是表示自己沒有抵抗能力,進行服軟,而是仍然向汽車逃竄。(我們試想,車裡隨時放置長砍刀,你敢確定他返回車裡,是不是取槍?)

所以,騎電車男子追逐紋身男子,再次對其進行劈砍,直至其喪失對其造成危害的可能為止,是屬於正當防衛行為中的無限防衛權。


如果是再被一些律師巧言奪理,將正當防衛判為防衛過當,這將是對我們社會公平正義的踐踏。


劍舞影像


我認為白衣俠反殺紋身男的案子,法庭會判處白衣俠無罪釋放。

理由如下:

一,通州檢察院美女檢察官就"白衣俠反殺紋身男”一案已作出明確的司法解讀,那就是白衣俠反殺紋身男屬於正當防衛或者是無限正當防衛。這個解釋已經被廣大司法界人士所接受,也被廣大網民認為是最美檢察官的公正判斷。這個結論就是非常明確的告慰大家,白衣俠是無罪的,不久將會得到釋放!

二,案發時紋身男毆打、砍殺白衣俠的行為具有黑社會性質。儘管有關方面聲稱紋身男沒有黑社會背景,但無論從案發的現場,他打人後回車取刀砍人,還是他一貫的表現,以及紋身男13年間犯案六次坐牢九年曆史,完全可以說明紋身男具有黑社會成員的特徵。紋身男是現在進行打黑除惡的懲治對象。為了鼓勵大夥與黑惡勢力作鬥爭,法庭也應該判處白衣俠無罪!

三,大夥的呼聲和反響也是法庭定案的重要基礎之一。白衣俠反殺紋身男一案,自從媒體爆料以後,迎來了大夥們的積極反響與熱烈討論。絕大多數網民都認為白衣俠是正當防衛的行為,是無罪的,應當立即釋放。因此民間的呼聲也是法庭定案的重要考量依據。

綜上所述,在民間強大呼聲的推動和請求下,我堅信法庭一定會按照大夥的意願判處白衣俠,這個41歲的電工班長,這個有著三個小孩的忠厚老實的父親,這個在下班路上遭到飛來橫禍的普通打工者無罪釋放!看到他血流滿面的照片,看到他低頭失望的無奈,我們不僅要同情他,我們更要支持他!夥計們,我說的對不對啊?

如果您同意我的觀點,請點擊右上角紅字"關注”,謝謝!





依旺情深1


崑山砍人事件的背後,引發人們的反思,砍死寶馬男“龍哥”的於某應不應該承擔法律責任?

如果於某不反抗,也許掛在朋友圈的就是他了!

關於事情的原由相必大家都清楚。8月27日晚,江蘇崑山市行車道上一輛寶馬轎車主人(劉某“龍哥”)和經過寶馬車的自行車主於某!因為雙方發生衝突,龍哥從車內拿出刀子想要教訓於某,但是在爭鬥過程中,龍哥手中刀子脫手,自行車主於某搶先一步奪過掉在路上的刀子,先後對龍哥刺了五刀,兩刀直接命中腹部,龍哥經搶救無效死亡!


這件事引起了不小的轟動!從網上了解到,寶馬男龍哥也是一位社會人,曾經犯過大小程度不同的案子,前後做過9年牢,也算是一位地方霸主,在崑山開了一家典當鋪,但是卻沒有營業執照!

“人在江湖飄,哪有不挨刀”,這句話說的一點沒錯!在自行車主於某殺害劉某後,很多人有不同的看法!更多的人是支持自行車主於某的做法的,剷除惡勢力,而且是寶馬男龍哥先動的手,這屬於正當防衛!但是有位律師卻發表了不同的看法,他認為,當時龍哥在跑向自己的寶馬車時候,已經被砍了五刀,失去了抵抗能力,即使車內還有什麼利器,但是已經沒有任何活動能力對自行車男造成實質性的傷害,他跑向車的行為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逃命!按照這個思路,那自行車主於某的做法就屬於不正當防衛了,於某將會受到最嚴厲的法律制裁,畢竟是一條人命!也有人認為,自行車主於某在砍傷寶馬男後並不知道傷口是否致命,為了自保,他選擇繼續跟進寶馬男,防止發生變故!

這件事情的背後,引發的便是人們對於這件事情處理結果的深思,寶馬男龍哥有錯在先,自行車主殺害前者,究竟誰對誰錯?自行車主是否真的要承擔法律責任?各位怎麼看?


焦點遊戲


應該無罪,或者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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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陽大洋


從視頻分析看,於某的案件有兩個結果,如果傷情鑑定,劉海龍死於刀被奪後一開始的刀傷,那於某完全沒有刑事責任。

如果劉海龍是在離開車子,往後面跑的時候被砍死的,那麼於某防衛過當,這種情況下,刑罰還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不過,責任不大,估計判緩刑。

其實,這個劉海龍,是個十足的社會人渣,自作孽不可活。本來,於某應該受到表揚才對。可是,法律對此規定的比較嚴,如今壞人敢做壞事,和正當防衛權的限制過多有關,建議放鬆一點,以便打擊壞人,保護好人。




坐看東南了


大家看看這兩個人,一個是多麼樸素的人,一個是渾身紋身,渾身流氓氣!再加上死者的行為,拿刀就砍,我試問一下,死者向車子跑去,如果他去車裡拿刀或者拿搶!那白衣者的生命是不是再次受到威脅!事實證明,車裡確實有槍!白衣者只有把他砍趴下,生命才有保障!再說了,刀,不是白衣者自己帶的,是砍人者用這把刀砍白衣者,被白衣者奪下來的!個人認為,完全符合正當自衛!只有這樣,才能讓那些流氓之後有所收斂!為社會和諧添磚加瓦!




江蘇隱者


這起崑山反殺事件必將寫入我國的刑事史冊!

從一開始看到視頻,天台觀寧波就一直認為是典型的正當防衛!


今天崑山警方己經公佈案件結果,白衣大俠正當防衛成立,不用負刑事責任。今天也就是九月一日,有望重新回到家裡。

這個結果真是大快人心!因為法不外乎情!民心所向說明社會大眾的價值觀人生觀世界觀是正確的!

至於少數律師的不切實言論,徒增笑耳!!!


天台觀寧波


本人認為檢察官的觀點是正確的,應當提升她為檢察長或檢察院的書記。崑山除惡案,白衣者屬正當防衛、無限極正當防衛、特殊正當防衛。理由其一、寶馬違規撞電動車違反了交通法。其二、紋身男違規撞電動車後下車毆打白衣者違反了治安處罰法。其三、紋身男毆打白衣者時未得呈倒地後在眾兄弟中有失禮面於是在自己車上取事先帶車上長刀向白衣男猛揮亂砍將會致使白衣者生命受到傷害,此時白衣者意識到今天生命只怕會難保了只好左右躲避,老天有眼紋身男長刀落地,白衣男出於人本能意識到如果不拾刀反擊今天必定死在紋身男揮刀下,白衣者被迫拾刀採取正當防保護自己生命,由於紋身男自始至終兇惡如虎失刀後快步向他車跑去有上車開車猛撞白衣男,或拿刀、槍等行兇器械再次威脅白衣者生命可能,白在生命蛋危情況下被迫揮刀紋身者屬於無限極正當防衛、特殊正當防衛。再依據紋身者多次犯案,故無論從法律或公理上來說白衣者應當依法釋放、保護生命作的防衛無罪。


伸正義微天下


寶馬疾馳閃電光,直撞騎車白衣郎。

紋身龍哥下車忙,我在崑山爾敢擋?

大哥兄弟一起上,就地滅了白衣郎。

白衣見狀心發慌,騰挪躲閃就是防.

龍哥打人誰敢防?待我提刀開你膛。

幾個健步車門開,屠龍寶刀拿出來。

直奔白衣劈下去,未想寶刀不給力,

龍哥生來有脾氣,氣得寶刀扔在地。

白衣剎那露兇光,除非你死我不亡。

拿起寶刀刺斷腸,看你龍哥有多強?

白衣雖沒上戰場,但也曾經抗過槍。

龍哥見狀腳步忙,手捂下水去拿槍,

白衣眼角放紅光,只想保命沒商量。

上去又是一頓斬,龍哥狼狽路草旁。

幸好警察來阻擋,不然龍哥變肉醬.

龍哥此時想一想,強中還有強中強.

不是平時太能裝,今天怎會把命喪。

勸君平日多行善,就算到死也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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