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7 关于昭苏辖区兵地道路交通管理职能移交授权的公告

关于昭苏辖区兵地道路交通管理职能移交授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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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昭苏辖区兵地道路交通管理职能移交授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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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动态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的决定》,为确保第四师昭苏垦区公安局顺利承接兵团道路交通管理职能,全面依法履行道路交通管理职权,经伊犁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昭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昭苏垦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于2019年1月3日现场勘查并共同协商决定:正式将七十四团、七十五团、七十六团、七十七团道路交通行政职能授权移交昭苏垦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昭苏辖区兵地道路交通管理职能移交授权的公告
关于昭苏辖区兵地道路交通管理职能移交授权的公告

现公告如下:

一、承接时间

2019年1月4日00时00分,第四师昭苏垦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正式全面承接第四师昭苏垦区七十四团、七十五团、七十六团、七十七团辖区内道路交通行政管辖权。

二、承接职能事项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电子监控设备运行维护和交通安全宣传等业务。

三、承接管辖区域分界说明

(一)管辖区域。七十四团、七十五团、七十六团、七十七团辖区内道路,兵地管辖的道路应设立界碑,明确管辖职责。

本着方便群众和就近管理、行政区域管理的原则,对道路交通管辖权做如下界定:

1. 七十七团岔哈线八连路口与国防公路交叉路口(含路口)以西由昭苏垦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责任管辖。以东由昭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责任管辖。

2. 康苏沟沟口(东经:80.9020730,北纬:43.082165)警务站以北路段(康苏沟路)由昭苏垦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责任管辖。

3. 康苏沟口至格登碑边境巡逻公路(林哈线)由昭苏垦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责任管辖。

4. S237省道相邻七十五团团内的道路,经勘查划界S237省道以北由昭苏垦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责任管辖,S237省道以南由昭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责任管辖(含S237省道)。

5.S237省道途径七十四团至波马边防连道路(全长5公里),经实地勘察划界为S237省道211公里加913.8 米(东经:80.2800180,北纬42.690089)处大桥东侧起以西由昭苏垦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责任管辖,大桥东侧起以东由昭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责任管辖。

6.吐坡公路(七十六团通向七十四及七十五团)经过昭苏县察汗乌苏乡行政区域通向七十五团道路(里程为12.4公里)及经过昭苏县察汗乌苏乡、夏特乡行政区域通向七十四团的(里程为42.867公里)道路勘察划界由昭苏垦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责任管辖,其中实地勘察通向七十四团的吐坡公路与通向夏特乡公路交汇点地理坐标为东经:80.5276040,北纬:42.864354。

关于昭苏辖区兵地道路交通管理职能移交授权的公告
关于昭苏辖区兵地道路交通管理职能移交授权的公告

根据承接管辖区域分界说明,属于昭苏垦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行政职能管辖区域发生交通事故或需求助,请拨打0999-6260082。

特此公告

伊犁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昭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9年1月7日

交警动态

校对︱陈媛

审核︱李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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