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 法网恢恢,“老贼”盗窃终于落网 ——临洮县院受理一起盗窃案件

法网恢恢,“老贼”盗窃终于落网 ——临洮县院受理一起盗窃案件

法网恢恢,“老贼”盗窃终于落网 ——临洮县院受理一起盗窃案件

近日,临洮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系列盗窃案的被告人--康乐籍“老贼”马某某被临洮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该案被告人马某某从2017年9月份开始到2018年7月底多次在临洮实施入户盗窃21起,涉案金额8万多元。

被告人马某某系康乐籍人员,系盗窃惯犯,曾因盗窃多次被判刑,并在出狱后不知悔改,重操旧业。据马某某供述:其一般在凌晨0点左右,从康乐县乘坐出租车到临洮,到临洮时大概凌晨1点多,到临洮以后,就先找着偷上一辆自行车,然后就骑着自行车,手里拿的手电,戴的黑色手套和黑色口罩,深色帽子,在临洮县城内到处转着偷东西,转着看到门开的,或者其去试,能用手把门开开的地方,就趁人熟睡的时候,钻进去,进去以后就用手电照房间里的样子,然后就把房间里值钱的东西偷走,一般都偷的是现金、手机,偷来的手机一部分卖掉,一部分丢掉了,现金都挥霍了。或趁人熟睡的时候,把房间里睡的人的衣服和裤子偷出来,把衣服和裤子里的钱偷走。偷完东西大概到凌晨四点左右,就把偷来的自行车放到庙巷对面的巷子里,然后就坐着出租车回康乐。

经审查发现,该起系列盗窃案中被告人盗窃目标多是监控和安保措施不到位的宾馆,招待所,汽修厂,出租房等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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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提醒:晚上睡觉时记得检查和锁好门窗,注意防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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