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 新埭镇开展违章占用停车位专项整治行动,还给市民公共停车位

公共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不是私有领地。4月1日上午,新埭镇综合管理队联合执法中队、交警中队、派出所对镇区开展违章占用停车位专项整治行动,解决商家私自占用停车位的不文明行为,还给市民公共停车位。

新埭镇开展违章占用停车位专项整治行动,还给市民公共停车位

新埭镇综合管理队前期已发放通知书800余份,各主要路段设广告牌20多个进行宣传。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路边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属于违法行为。本次专项整治清理违章占用的公共停车位213个,暂扣电瓶车125辆,清理“僵尸车”28辆,现场汽车“爱心锁”上锁9辆,现场贴单23辆。本次专项整治有效地解决了“停车难”的问题。

新埭镇开展违章占用停车位专项整治行动,还给市民公共停车位
新埭镇开展违章占用停车位专项整治行动,还给市民公共停车位

城市形象的提升,更多的是依靠广大市民的自觉性和文明素质的提升。发挥公共资源的最大效益,需要大家共同努力。下一步,新埭镇综合管理队将推进精细化、网格化、常态化管理,为广大市民营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