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你能接受“做六休一”的工作嗎?

毛細二細九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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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回答來自上啥班用戶互動留言

我能接受坐6休1的工作,前提是


1、我熱愛這份工作;

2、薪資在我的預期內。


坐6休1的工作其實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應了其行業特性,例如培訓機構、裝修公司、汽車、醫療器械等。有一點需要擺明的是很少有公司會把其中一天按加班計算工資。而且這些公司往往是週末的時候上班,週一至週五選擇一天休息,從這一點我們就可以看出他們的客戶群體,選擇的是休息日,也就是人群最聚集的時間,也是最有利於這些公司創造業績的時候。所以說,如果我選擇這些行業,我一是因為熱愛接受這種特性,二是我可以得到我想要的報酬。



下面說下如何看待這種現象:我覺得這是不可避免的,就像上面說的,某些行業和公司是有這種特性的,如果我們不接受我們可以300選擇換個行業,找個雙休的公司,我們改變不了這種現象,那我們就找自己滿意的就好了。

我是在坐6休1的公司工作過的,是一家裝修公司,我們是每週一公休,其中市場部和設計部在公休日要有人值班。剛來公司的時候是不太適應這種模式的,公司之所以選擇週末上班就是因為這個時間段的客戶比較多,這在我面試的過程就已做說明了的。都要有一個適應的過程,我覺得只要是你選擇的那就先了解後接受。還有就是都有一個試用期的過程,也是我們雙向選擇和彼此瞭解的時間,這個階段也可以做一個最後的選擇看自己是否合適這份工作的性質以及作息時間,我覺得快樂的工作很重要。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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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說說

因為在二線和三線城市工作了15年了,我都習慣了!


第一,週一到週六在二線,三線城市非常普遍

我估計一線工作過的是是沒有體會到一個城市,大部分的崗位沒有五險一金,大部分都是6天工作制,平均工資水平就是3000-5000,這就是部分二,三線市場很多崗位的縮影。

第二,現在的我基本是一個月上一天班

因為工作這麼長時間,我發現在二,三線城市部分崗位需要週六日,因為特殊崗位有可能在週六日能接待到客戶,但其實,我覺的加班並沒有提高工作效率,所以我在5年前直接就轉到了自由職業。

在二三線城市,自由職業的崗位也能得到大部分的企業僱主的認可,因為只要把手裡的活幹完了,或者把目標工作完成了,就可以了,工資一分錢不少發,而且我能同時找3-5家兼職的企業,收入是專職上班的好幾倍,我目前的崗位做的是互聯網運營的崗位,這個崗位比較特殊,所以目前我一個月只上一天班。其他時間基本都在旅遊和在星巴克待著。

所以,到底一個星期上幾天班,是和所在的行業還有職業的特點所決定的。


華哥說網絡運營


不能接受“做六休一”。

從沒經歷過任何996的工作,因為如果面到這樣的公司,直接拒絕了。

最開始的工作是在電視臺做編輯,分白班也夜班,一天12小時,就是白班從8點到晚上8點。夜班從晚8點到早8點,如果晚上新聞量少的話,可以在臺裡的休息室睡1-2個小時。

雖然一天12小時,但是,白班上一休一,夜班上一休二。真是太爽了!只要跟別人換一個班,你就能連休4天。

那會兒工資不多,基本工資才2000,但是提成高。平均一個月除去五險一金到手有5000.

現在的工作做內容運營,教育培訓行業。朝九晚六,週末雙休,過年15天假。996可能跟公司的企業文化和老闆的態度有很大的關係。

我們老闆嚴禁我們加班,每次如果在6點半的時候看到我們還在公司,就會轟人,沒事兒早點走啊。他本人也非常討厭加班,就算是要出差什麼的,也都儘量趕在週五下午回到北京,因為週末要陪老婆孩子!!

工資還好,但是跟互聯網工資不能比,我們13薪,還有提成獎金,雜七雜八加起來年薪有20萬,除去五險一金(我們不是按全額工資交),差不多到手也有16、7萬吧。


愛啃骨頭的貓咪Iris


無特殊情況時,不接受。


世界上所有大公司都沒有做六休一制度。工作完不成是要加班的,但“加班工作”和“義務工作”是兩碼事。做五休二是國際標準,也是法律規定的工作時長,任何在此基礎上剝削員工的行為都是違法的。

可惜,在三四線城市,勞動法能起到的作用相當有限。大多數私企的打工者能找到一份工作不容易(因為小地方機會少),病了累了也不敢請假,更不要說爭取加班費了。什麼?你受夠了不想幹了?你不想幹有的是人想幹,慣的一些無良老闆越發苛刻地剝削勞動者。

我呆過做六休一的公司,老闆基本上就是奴隸主,員工做六休一,甚至更長時間不休息他也不會體貼你。贈送同學們一個快速辨別公司好壞的小tip:如果你去面試,這公司明明是做六休一、啥補貼沒有然後HR還一副拽的要死的樣子跟你吹什麼“狼性文化”的,別去。你肯定後悔。

一些比較有人情味的老闆或HR,在面試的時候就會告訴你“我們這裡暫時是做六休一,因為公司剛成立事情比較多,預計幾個月後會恢復到做五休二而且還會給初期員工補償巴拉巴拉”,這種情況的話,說明老闆情商在線,HR也是實在人。

新公司預算有限,人少活多這都能理解,但理解是雙向的,單相思就沒意思了對不?你這邊一腔熱血替公司著想,賣力工作,那邊老闆如果不領情還覺得你是應該,作為員工心裡真的像吃了個蒼蠅似的……

員工願不願意加班是一回事,強迫別人勞動是另一回事。不正規的公司大部分沒前途,不值得浪費你的時間,同學們擦亮眼睛啊。


吉姆妮成長日記


畢業剛參加工作那會兒入職一家臺企,基本工資不高,但是加班有加班費,平日1.5倍,週六日2倍,節假日3倍工資。因為但是元氣滿滿加之金錢的刺激,特別希望能夠週末加班。當時做六休一簡直是享受,加之當時公司效益比較好,做六休一的狀況持續了半年的時間。這半年裡也適應了做六休一的節奏,偶爾有周末雙休的情況反而覺著不適應,當然也會啐一口:有少賺了幾百。

後來因為行業不景氣,公司也就讓員工週末雙休了,這就應了那句老話:由勤入懶易,由懶入勤難。兩個月之後便適應了雙休的節奏,並且一發不可收拾。公司年終的時候安排提前補班,過年放小長假。放假前一個多月都在做六休一中度過,這對我來說簡直是災難。忙忙碌碌一週,休息時間還沒怎麼體會呢,就過去了。並且一週六天的工作時間特別長,並且感覺每一天都特別長。

再後來跳槽之後,面試的時候HR問我接不接受加班,我說接受加班,但是不接受常態加班。項目工作未完成,項目趕工加班理所應當,但是公司如果有加班文化,做六休一,甚至是996,長此以往的這種制度我是不能接受的。 事實證明,新單位的工作一年內有4-5個月幾乎都是做六休一,並且還有幾次晚上到家都已經晚上十一點多,項目平緩期比如現在,正點下班,下了班我還能寫寫頭條問答,哈哈。





呼狐虎


國家《勞動法》和《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相關條款,職工工作時長每天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用人單位還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因此,“做六休一”這種模式,在法律上是受到支持的。從我個人來說,我是不能接受“做六休一”這樣的模式的。

以前進入某個單位時說好是一週五天40小時制的,結果第一天上班便被告知,每天上班7.5小時,週六還要上5小時。當時猶如晴天霹靂一般,之前對這個單位的美好想象全都不見了。經過一段時間的瞭解,才得知,原來股東的另一方採取的是這樣的模式,長久以來形成了習慣,以至於有的人想改變現狀,卻遭遇了包括來自總經理方面的阻力。因為他們大都是從外地來本市的,且剛好單位所在地是本市的一個農村,文化娛樂等設施都少,交通也不是特別方便,除了上班,其它排解“無聊”的方式較少,因此他們都更樂於週六上班。

後來,經過調研,發現:如果週一到週五每天上班8小時,週六如果不是特殊情況均不上班,有訂單需要時按實際需要安排生產相關部門的人員加班,按法律規定給予加班費。

這樣做有以下好處:

人員效率提高

大多數員工還是希望可以5天內就完成原本6天的工作量的。很多人家裡住得離單位遠,雖然有班車,但是通勤時間也要每天有兩三個小時。遇到交通堵塞,這個時間點還得相應延長。每天五六點起床,匆匆趕往單位,下午下班回家天又黑了,苦不堪言。因此,如果週六能夠正常休息,是很多人迫切的需求。

現在很多組織都要求工作人員提高效率,在政策的制定上其實也是人員效率提升的因素之一。當內驅力大時,人的興奮點就能保持,工作起來就輕鬆自如,效率自然就高了。

節約通勤的班車費用

班車的啟用,每天都要有油耗,同時班車司機又要求每天早起的那兩個小時要算加班費,無形之中這筆費用也能節省下來。

週六上班各類資源節省

多一天上班,單位的水、電、辦公用品耗材、設備運轉等損耗都是存在的,同時每個人中午的用餐也是需要給費用的。林林總總加起來,都是一筆不小的開支。當五天就能完成六天的活兒,大部分人不再週六正常上班時,這些費用都能節省下來,一個月至少有4天,一年節約的各項成本數量也不容忽視。

有的人可能要說,那後續如果有些工作沒完成,週六處理,就要加班,加班產生的加班費、補貼等各項費用也不會太低。綜合來看,這種情況是相對少的。而根據訂單情況來安排生產相關的部門人員加班,也不會比原來實行6天制的費用更高。

有些工作也不一定是需要在辦公室才能完成的,偶爾有些工作電話,在家裡也能完成。一些諸如系統的工作,還能通過遠程之類的來完成。甚至現在有越來越多的系統可以通過網上申請、審批來完成,節約了大量的人力及物力,為企業節省許多額外成本。

基於此,這個單位在幾個月後果斷採取了五天工作制,結束了多年來週六還需要上5小時,一到諸如國慶、五一這類長假時都要比其它單位放假時間少的局面,受到了眾多職工的歡迎。


馬媽碎碎念


題主是不是不食人間煙火?只要不是體制內的機關、國企和事業單位,你能找出幾個“做五休二”的工作?當然,不可否認的是,有一部分外企和私企也很正規,但畢竟是鳳毛麟角啊。

第一,你沒有選擇的全力。我們誰不想做五休二呢,可是,放眼你所處的城市,除了屈指可數的幾個國企和外企,私企無不是做六休一,或者是每個月固定三天/四天假期。而從就業情況分佈看,民營經濟承擔了就業人口的半壁江山,你有選擇的全力嗎?

第二,法難責眾。雖然某某法規定,勞動者每週工作時間不能超過44小時,可是又有幾個企業遵照執行呢?跟企業主相比,勞動者處在弱勢的地位,你跟企業講法律,企業就會毫不猶豫地砸了你的飯碗。

第三,我們為什麼要接受?不是勞動者普遍具有奴性,而是生活所迫。每個職場中人,無不是上有老、下有小,孩子要上學,房子有月供,老人要吃藥,明知道企業違法,又能有什麼辦法呢!

第四,什麼情況下可以選擇說不。首先你得讓自己變得強大,身負一技之長,有“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的底氣。當你不會為飯碗發愁的時候,你才有資格說“不”。如果幹嘛嘛不行,吃嘛嘛沒夠,還是不要妄言接受不接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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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那點事


雙休還是單休,這兩種到底哪種好,還真不一定能夠說得清楚。

總比餐飲、專賣店導購、酒店行業的員工要舒適了,至少還有休息的時候。但對比起工作薪酬、環境、壓力,誰的工作更好?這個真的很難給出正面回答。

最近年底了,朋友也在考慮換工作。在面試的時候,面試官一句話令他印象深刻:“我們公司是做六休一,倡導狼性文化,經常會加班,你能接受嗎?”

如果僅問“我們公司可能需要加班,你能接受嗎?”這樣就是比較常見的面試問題,不論是否需要加班,也是企業展示誠意的表現。

朋友說,雖然這家公司工資水平是高於行業平均水平的,但由於感覺工作強度較大,一直都在猶豫:要不要接受這份工作,值不值得?

如何判斷做六休一值不值得?

首先來說,肯定考慮是否符合個人的職場規劃、個人成長和薪酬期待。

說白了,滿足眼前的收入,實現未來的成長。但如果未來成長大,那也可以犧牲眼前的利益!

能否接受做六休一

能否接受,個人認為應該根據崗位而定。不同崗位、性質的工作,會有不同的看法。

比方能接受的單身程序員、設計師,可能是完全沒問題的,因為工作的特殊性,薪資也普遍較高。單身也能做七無休的。

不能接受的原因,這樣的工作等於完全沒有家,有家庭的就應該很難接受,畢竟家庭很重要,要多多陪陪家人。也完全沒有個人生活和接觸新事物,更沒有創新!

增加工作時間就是狼性文化?

如果講狼性文化是可以的,那麼什麼是真正的狼性文化?我認為是在你的工作時間內你認真工作了,拼盡全力了,沒有在工作的時間內做別的事情,如果一個團隊每個人都做到了這一點,我想這就是狼性文化,也就不需要加班了。


王銳旭


我自己是無法接受“做六休一”的工作的,但是我相信有許多人不得不選擇這樣的工作,原因是:

  1. 沒得選。可選擇的工作太少了,這一份工作已經算是不錯的工作了;

  2. 他需要。這是一份他非常需要的工作,儘管這樣的工作性質會很辛苦,少個人的時間,但是他需要這份工作帶來的收益。

我無法接受“做六休一”工作的原因是:

時薪低

許多人在選擇工作的時候,會比較兩家公司的月薪,但其實比較時薪才是更加公平客觀的。

比如A公司每天工作7.5小時,一週5天,月薪4000;B公司每天工作8.5小時,一週6天,月薪5000,儘管B公司比A多1000,但是工作時長長啊,假如你是時間多缺錢用的話,也許就會選擇辛苦一點去B公司了。但是假如你希望有更多自己的學習時間,也有別的一些兼職門路,那麼還不如選擇A公司呢。

之前有個程序員說羨慕我們HR的工作,基本都能準時下班,雖然工資沒他們高,但是他們總是每天都義務加班到晚上10點11點,週末還要來公司加班,算起來時薪都沒有我們高,簡直就像工業時代的計件工資一樣,完全是賣時間體力賺份辛苦錢。

抹殺了自我時間

“做六休一”意味著一週只休息一天,而這一天你是做個運動保持健康呢,還是出去社交維繫關係,還是自己學習增長技能知識,還是休息娛樂舒緩壓力,還是跟父母交流感情呢。

所以一個人的生活不能只有工作吧,你還有親情、健康、學習、休閒、社交等等需要做的吧,一週只剩下一天,能夠兼顧哪些方面的事情呢?

另一層意思就是,公司用工資買斷了你的生活,你的時間大部分都花在工作上了,並沒有額外的時間去研究新的方法跟吸收新知識,你的發展就會變得侷限跟緩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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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老學姐


做六休一,又稱一月休四天。很多用人單位,尤其是餐飲企業在使用這種工作方式。

我們國家規定的標準工時是,每週五個工作日,每日八小時的工作時間。如果超出了標準工作時間,那麼就叫加班。

我們加班時間上是這麼要求的,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但是一些特殊崗位上可以採用綜合計算工時制和不定時工作制,這些崗位必須要經過勞動部門備案審批才可以實行,否則就是默認標準工時制。

雖然我們的勞動法,對超時加班作出了明確規定,但並不妨礙週末加班。週末加班只要不安排調休,需要支付200%的加班工資就行。

這相當於一個月需要支付30天的工資,又回到了原點。只要日工資,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就可以了。

這種工作方式,真的很不合理。明明國家規定的是五天工作制,但卻被企業管理人員鑽了空子。

前些天,德國電氣行業工會工人大罷工,為工人們爭取了每週二十八小時的工作制。當然這個工作制度是臨時性的,每個人有兩年的時間可以實行這個工作制,這個工作制而且是非全日制工作制,德國的法定工作時間是每週三十五小時。

其實,我們工人的權益應當有一個統一的部門來引導和爭取。我們的工會組織應當加強建設,爭取將我們所有的在職職工納入,維護職工的工作時間和社會保障等權益,只有這樣我們國家未來的勞動關係才會越來越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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