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鳳縣人民檢察院在履職中發現,該縣多家售賣祭祀用品的店鋪存在銷售仿製不同面額、款式的人民幣樣式冥幣的情況,不僅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而且在冥幣上使用已故偉人、國家領導人的頭像,嚴重損害偉人形象,侵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1月15日,丹鳳縣人民檢察院啟動公益訴訟訴前程序,向中國人民銀行丹鳳縣支行、丹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分別送達訴前檢察建議書,建議兩單位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對銷售人民幣圖樣冥幣的行為進行查處;加強協作配合,開展聯合檢查,對轄區內祭祀品市場進行清理、整頓,加大對損害偉人形象、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損害人民幣行為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大對非法銷售使用人民幣圖樣冥幣的違法性進行宣傳,倡導文明祭祀。
針對銷售人民幣圖樣冥幣的違法行為,發出訴前檢察建議,督促行政機關對違法行為依法履職,及時查處,也是對已故偉人、英雄烈士的崇高精神的尊崇。丹鳳縣人民檢察院將加強普法宣傳力度,積極開展維護偉人形象、愛護人民幣的宣傳,增強群眾樹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化移風易俗,培育文明風尚,引導文明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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