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在磚廠上班老闆沒有給員工籤勞動合同,沒有買社會保險,請問怎麼賠付?

王建良5055


按規定是入職三個月(或者是一個月)內籤勞動合同,超過一年不籤的雙倍付工資。您可準備好證據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解決。


長金老者


首先這個磚廠的行為肯定是違法了,違反了《社保法》,《社保法》規定,境內的企業單位必須給員工參加保險,自簽訂合同之日起,這個是有據可依的。具體的條例,你可以上網去查一查《社保法》的細則和《徵繳條例》的規定,這些對於企業都做出了要求和限制,也就是說,只要你是企業的員工,企業就得給你參加保險,否則就是違法。

關於賠償,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磚廠是應當支付雙倍工資的,仲裁時效期為一年。《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該條第四款規定: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不過這也是有期限的,不是無限期的,所以要想賠償,還是儘快的去申述吧,不過建議還是先研讀一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或者是找一個明白人先問問,最好是從事律師行業的,具有一定的相關知識的。

總之用法律武裝自己,這個也是有成本的,也需要付出努力的,如果自己不瞭解,那麼就找了解的人,自己去學習相關的知識,學習的多了,就會少在這方面吃虧。


君子學以致其道


保留好證據(如考勒卡,工資條),直接到勞動局上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