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1 农村清产核资有利于从制度上来遏制“小官巨贪”和“微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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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清产核资有利于从制度上来遏制“小官巨贪”和“微腐败”

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中央农办副主任韩俊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向媒体介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农村清产核资有利于从制度上来遏制“小官巨贪”和“微腐败”

韩俊: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清产核资这项工作是从2017年开始,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逐步推进。到2019年底,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这项重要的改革任务。

第一,这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首先要搞清楚集体家底有多少,到底有多少资产,这些资产归属谁。这个问题不搞清楚,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就无法向前推进,也会引发很多矛盾。

第二,这是保护农民财产权益的客观要求。2016年底,全国农村集体账面资产总额3.1万亿元,村均555.4万元。这么庞大的资产是亿万农民长期辛勤劳动、不断积累的宝贵财富,也是发展农村经济、实现乡村振兴、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把家底搞清楚,在这个基础上把集体资产折股量化、确权到户,有利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切实维护农民财产权益,让农民也能够分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

第三,这是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关键举措。当前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农村集体产权虚置、账目不清、分配不公开、管理不透明,导致集体资产被挪用、侵吞、贪占的现象时有发生。全面开展清产核资,查实集体资产的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的登记、保管、使用和处置各项制度,加快建设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管理平台,有利于从制度上来遏制“小官巨贪”和“微腐败”,有利于让农村的集体资产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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