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2 揚州低保提標啦!7月1日起,低保人員每月將多收這麼多錢!

近日,“揚帆”記者從相關部門瞭解到,為落實鄉村振興戰略等有關精神,根據省民政廳《關於印發2018年全省民政工作要點的通知》,揚州市民政局發佈《關於提高城鄉居民2018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通知》,將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揚州低保提標啦!7月1日起,低保人員每月將多收這麼多錢!

揚州市民政部門介紹,從2018年7月1日起,揚州市區(邗江區、廣陵區、江都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生態科技新城、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將由月人均630元統一提高到月人均660元;寶應縣、高郵市、儀徵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不低於月人均630元。

此外,從2018年1月1日起,對已享受六十年代初精減退職老職工生活定補對象的標準由原每人每月80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850元,原在企業單位發放定期定量補助的,仍由原單位發放,調整標準所需經費按現行財政體制和經費開支渠道不變。

揚州市民政、財政等相關部門表示,為確保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及時調整到位,將嚴格按照《關於印發的通知》和《關於提高2014年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進一步做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落實兩級審核、張榜公示、民主評議、打卡發放、規範建檔等制度,建立完善經濟狀況核對、分類施保、動態管理、就業與低保聯動等機制,切實做到“應保盡保、應退盡退”。同時,做好符合單獨納入低保條件的重度殘疾人和重大疾病患者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來源|揚州廣電“揚帆”手機頻道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