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3 嵩县“老赖”风景区农家乐内正聚餐,被法院逮个正着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段伟朵 通讯员 赵林林

欠人几千块的劳务纠纷不给,躲躲藏藏闹起了失踪,以为这样即使法院也拿自己没办法。不料,大暑天在洛阳嵩县一景区农家乐内聚餐时,被嵩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逮个正着,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王某文等人与郭某营有劳务合同纠纷案,几度协商未果,王某文等人将其告到了嵩县人民法院。经该院判决,郭某营分别支付三原告4293.3元。

一审判决后,郭某营不服嵩县法院判决,上诉至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维持原判。

嵩县“老赖”风景区农家乐内正聚餐,被法院逮个正着

(图片源自网络)

判决生效后,郭某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王某文等向法院申请执行。该院于2017年9月13日依法立案执行。立案后被执行人迟迟不愿来法院履行判决,执行人员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寻找被执行人未果。

8月9日11:50分,执行法官突然接到申请执行人举报电话,称被执行人这会儿正在嵩县杨山景区内一户农家乐。来不及吃午饭的执行法官冒着酷暑,立马驱车赶往100公里外的杨山景区,果然发现郭某营正在农家院内吃饭。

执行法官当即将被执行人带回并进行法治教育,释法明理,释明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最终,郭某营主动将标的款全部履行完毕,王某文等人也终于拿到了迟来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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