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0 丹陽街道幹部職工提前一週不駕乘超標電動車

丹陽街道幹部職工提前一週不駕乘超標電動車

丹陽街道辦事處成立督查小組,在辦事處門口監督職工及前來辦事市民不駕乘超標電動車

大眾網菏澤9月10日訊(通訊員馬學民記者蔣培)菏澤市開發區丹陽街道辦事處在9月3日與全體幹部職工簽訂《承諾書》,要求他們提前一週不駕乘超標電動車。今天,大眾網記者在丹陽街道辦事處門崗處發現,辦事處的幹部職工沒有一人開超標電動車上班。

“我家的電動車送人了,現在改騎自行車了。前幾天辦事處就與我們簽訂了《承諾書》,要求提前一週不駕乘超標電動車。”騎自行車車來上班的工作人員李曼告訴大眾網記者。

“上個週五剛辦了個公共自行車卡,以後上班要多去騎自行車,鍛鍊身體。”孫騰說。

據瞭解,為做好電動車整治工作,丹陽街道辦事處在大力宣傳的同時,與機關幹部職工、社區兩委成員、社區黨員等簽訂《承諾書》,明確規定全體幹部職工要帶頭在市政府設定的時間段限內的禁行路段、禁行區域、擴大禁行區域內,自覺不駕乘不符合國家標準電動車。倡議職工家屬和中小學生拒乘以上不符合國家標準電動車。

丹陽街道辦事處還專門成立督查小組,在辦事處門口、社區等設點監督,要求前來辦業務的市民也做到不駕乘“超標”電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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