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8 新宁:检察官察微析疑一次监督撤案1人、监督立案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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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不能放过每一个疑点,绝不能让违法犯罪者逍遥法外”。5月18日,在新宁县检察院的监督下,当地的森林公安部门对1名犯罪嫌疑人涉嫌失火罪一案撤案、并同时对1名犯罪嫌疑人涉嫌失火罪、2名犯罪嫌疑人涉嫌包庇罪进行立案侦查。这是该院在办理一起审查起诉的失火案件中,察微析疑,从证据细微处发现顶包疑点,进而精心指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突破口供,从中查明真正的犯罪嫌疑人。这是该院严把案件事实关和证据关,严防冤假错案发生的又一可喜成果。

此事缘起于去年7月15日,新宁县森林公安局向该院移送审查起诉的何某某失火案。该局经侦查认为,何某某与妻子王某红两人于2016年2月6日在为岳父上坟祭奠时,燃烧纸钱,不慎失火引发山林火灾。经鉴定,过火有林地面积为2.78公顷。新宁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通过认真审查案件证据,发现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并未完全认罪,且缺少唯一目击证人的证言,而且何某某的妻兄王某生在接受公安机关询问后拒绝阅读笔录和签字,不符合常理。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2017年9月30 日,该案补查重报。尽管有目击证人证言可以证实何某某就是失火人,但承办检察官依法讯问何某某时,发现何某某讲不清案件的关键事实,又难以做出合理解释,且情绪低落欲言又止。承办检察官于是抓住案件的关键点对其反复追问。何某某才不得不如实供述案发当天一同上坟的人还有其妻和妻兄王某生,真正失火烧山的人是王某生。他说自己是看在一家人的情分上为妻兄顶包的,现在自己在广东做生意巨额亏损,妻子不愿意跟他在一起了,也就没有必要为妻兄顶包了。何某某的供述充分印证了承办检察官的怀疑和推断。但是何某某现在的供述与其妻子的证言和现场唯一目击证人李某证言所证实的只有何某某夫妻二人上坟祭祖的事实完全不符。为了彻底查明案情,承办检察官立即约同公安侦查人员一起拨通李某的手机询问其是如何了解案件真相的。李某在电话中改口说其是听自己老婆讲的。于是,他们又立即拨打李某妻子的电话,并开免提进行通话录音。李某的妻子在电话中反映自己看到何某某上坟情况与何某某此次交代的情况完全一致。至此,王某生涉嫌失火犯罪的事实真相浮出水面。

为进一步查明案情,该案再次被退回补充侦查。承办检察官与公安侦查人员就如何突破王某生的口供进行认真探讨,提出明确的侦查指导方案。此后,公安人员依法传唤王某生、王某红兄妹进行询问,但王某生拒不承认自己失火犯罪的事实,王某红也不出面作证。案件一时陷入困境,承办检察官在认真分析取证情况后,建议公安机关充分利用证人李某妻子的电话录音,先固定好王某生实际参与上坟祭祖的外围证据,揭穿他先前的谎言,攻破他的心理防线,然后试图采取何某某他们三人当面对质的侦查思路,来查明真实的犯罪嫌疑人。后来,在公安人员强大的心理攻势下,王某生才如实供述自己刻意隐瞒涉嫌失火犯罪事实的原因。

案情彻底查明后,该院立即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监督公安机关对何某某失火罪一案撤案,同时对王某生以涉嫌失火罪,对何某某夫妻以包庇罪进行立案侦查。“严审细查每一份证据,注重从细节中发现疑点,并想办法指导公安机关尽力去排除它,唯有如此,才会尽可能地防范冤假错案的出现”,该案承办检察官如此坦言。

(新宁县检察院 李志洲 陈利民 伍炳林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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