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贏
刑事判決書一般是不會寄給家屬的,但是如果家屬是犯罪嫌疑人的辯護人的話,那麼就會送達給家屬。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如下:
1、第三十二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託為辯護人:
(一)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2、第一百九十六條 宣告判決,一律公開進行。
當庭宣告判決的,應當在五日以內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定期宣告判決的,應當在宣告後立即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判決書應當同時送達辯護人、訴訟代理人。
擴展資料
判決書送達方式:
1、直接送達:直接送達是最普遍的方式,一般就是當面送給公民,由其簽收了就可以了。
2、留置送達:法院在送達文書時,對方不肯接收的,送達人會採用讓見證人見證、拍照記錄等方式確定送達。
3、委託送達:如果直接負責審理該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由於地域問題,直接送達文書至當事人手中確已困難的,就會採用委託其他法院送達的方式。
4、郵寄送達
採用郵寄送達的,人民法院會將所送達的文書通過郵政局並用掛號信寄給受送達人。
5、轉交送達:
(1)受送人是軍人,通過其所在部隊團以上單位的政治機關轉交;
(2)受送達人被監禁的,通過其所在監所和勞動改造單位轉交;
(3)受送達人正在被勞動教養的,通過其勞動教養單位轉交。
6、公告送達:當事人下落不明的,會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為公告期滿,視為送達。
酷白青年
怎麼現實中律師資格的人才能上法庭做為辯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