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8日晚上10点多,67岁的张大爷在回家途中,被一辆疾驰而来的电动三轮车撞倒在地,昏迷不醒。
经鉴定,这次交通事故造成张大爷创伤性硬膜外血肿、脑挫裂伤、颅骨骨折,身体所受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
快递员小许就是驾驶肇事电动三轮车的人。2018年1月,检察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对小许提起公诉。然而,小许却怎么也没有想明白,事发时,自己驾驶的是一辆电动三轮车,并不是机动车,而且他还拨打急救电话参与了抢救,自己怎么就触犯刑法了呢?
近年来,快递、外卖等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那么,电动车到底算不算机动车?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该如何认定呢?
周六(2018.6.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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