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1 凤冈检察:成立生态办案组,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

为认真践行好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部署,更加专业、高效地办案、提升检察官的专业素质。近日,凤冈县人民检察院在党组书记、检察长卢大琼的安排部署下,成立了生态环保类办案组,实行捕诉合一,专门办理生态类刑事犯罪案件。

近年来,凤冈县检察院在保护县域生态环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中发现,检察机关生态环保检察室在督促履职、补植复绿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在打击生态环境犯罪和协调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方面,力度明显不够。为加大检察机关刑事司法和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形成检察机关打击犯罪和行政监督的合力,该院抽调一名副检察长与民行、侦监、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室的两名检察官成立生态类办案组,办案组下设三个办案单元,配置六名办案人员,专门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类的提请批准逮捕案件和公诉案件。办案组采取“捕诉合一”的办案模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由原承办检察官继续承办原案件,保持办案人员的持续性、完整性、专业性,有效节约司法资源。

目前,该办案组已办理破坏生态环境类提请审查逮捕案件3件5人。其中,对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包某某、兰某某、冷某某,涉嫌滥伐林木的郭某某及时批准逮捕,以上案件批捕后,在案发地产生良好的法律效应。同时,为有效对接“诉”的问题,积极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对提请批捕的案件,办案组均向公安机关发出了《逮捕案件继续侦查意见书》,确保案件捕得了、诉得出。

下一步,凤冈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捕诉合一”新机制带来的优势,加大检察机关刑事司法与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的衔接配合,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强化生态修复和增殖放流等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增强检察监督的合力,全面发力,积极推进县域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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