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6 「薦讀」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據實扣除如何區分

「薦讀」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據實扣除如何區分

「薦讀」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據實扣除如何區分
「薦讀」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據實扣除如何區分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報告精神,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組織編寫了《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執行指引1.0版》(以下簡稱《指引》),幫助企業更好享受政策紅利,持續激發企業創新活力。我們將陸續編髮相關內容,敬請關注。

「荐读」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据实扣除如何区分

1.什麼是加計扣除?

加計扣除是企業所得稅的一種稅基式優惠方式,一般是指按照稅法規定在實際發生支出數額的基礎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的扣除數額。如對企業的研發支出實施加計扣除,則稱之為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按照現行政策規定,企業為了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對於科技型中小企業而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

2.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與研發費用據實扣除兩者既有相同點又有不同點

其相同點主要體現在如下方面:

(1)適用對象相同。適用於財務核算健全並能準確歸集研發費用的企業。

(2)研發活動特徵相同。都是企業為獲得科學與技術(不包括人文、社會科學)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工藝、產品(服務)而持續進行的具有明確目標的研究開發活動。

(3)研發費用處理方式相同。企業實際發生的研發支出費用化與資本化處理的原則,按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執行。

(4)禁止稅前扣除費用範圍相同。行政法規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不允許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費用和支出項目,同樣不可以加計扣除。

(5)核算要求基本相同。企業未設立專門的研發機構或企業研發機構同時承擔生產經營任務的,應對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分開進行核算,準確、合理地計算各項研發費用支出。

其不同點主要體現在如下方面:

(1)行業限制不同。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企業有行業負面清單的限制,而研發費用據實扣除的企業則沒有行業負面清單的限制。

(2)研發費用範圍不同。享受加計扣除的企業研發費用範圍限於財稅〔2015〕119號文件列舉的6項費用及明細項,而實行稅前據實扣除的企業研發費用範圍按照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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