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昆山宝马男子事件中,法律界如果认为是防卫过当,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这么判的话会怎样?

用户5437000493


按事情经过关键点进行拆解分析:

1,纹身男从车上取刀砍白衣男,白衣男躲闪并试图反抗。 (正当防卫)

毫无疑问此时白衣男属于正当防卫。

2,纹身男手上刀甩脱手,双方去抢刀,白衣男先捡起刀,双方纠缠过程白衣男捅了纹身男两刀又砍了三刀。 (正当防卫)

属于双方在激烈打斗对峙过程中,白衣男仍属于正当防卫的延续并可适用无限防卫。

3,纹身男转身跑向汽车并试图拉车门,白衣男追去过又砍两刀(后经确认未砍中)。 (正当防卫 or 防卫过当 or 故意伤害?)

从这里开始争议就起来了,纹身男已经受伤并回头跑,白衣男去追砍。

此时白衣男若选择停止追击并立即拨打110报警,或扔下刀先逃到安全地带后再报警,将毫无疑问仍属于正当防卫。但白衣男选择了追击,使得情况走向复杂。

主观分析:

(1)白衣男口供应该会说他当时担心纹身男要跑回车上取别的武器来攻击他,所以才追砍纹身男以求自保,何况实际也没砍中。 (正当防卫)

(2)纹身男已死不再会有口供辩词。

客观分析:

(1)双方在激烈打斗并且性命攸关的情形下,一方应该停止向另一方攻击的前提条件是:

(a)对方已经主动表示投降并停止攻击,比如双手抱头跪地求饶;

(b)对方已经明显失去反抗能力,比如倒在地上并失去行动能力;

(2)只要对方仍能行动并且没有以上(a)或(b)的表现,认为对方仍具备攻击能力并可能对自己造成人身威胁是完全合理的;

(3)再结合纹身男曾在车上拿出砍刀,所以之后纹身男二次跑回车并试图打开车门,白衣男认为纹身男是要拿别的武器再次攻击是合理的。

主客观分析综合起来白衣男追砍具有正当防卫的合理性。

总结:

(1)只要白衣男口供自始至终都是为了想自保,并不存在主观伤害对方的意图,故意伤害即可排除;

(2)主客观分析前期被袭、抢刀反杀、追击阶段都属正当防卫。


浙菜


想知道电动车大哥的最终判决,还是要看看宏观大背景。

考警察的同学,警校的校训和面试答题,都特别突出“忠诚”二字。

我在面试授课的时候,特别强调,面对考官,考生需要强调四个忠诚,并且顺序不能变: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党要打黑除恶,祖国要和谐平安,人民舆情汹涌,法律只是排名第四,负责摆平这一切,你说怎么搞?

从视频内容来看,前面几刀属于正当防卫,这个毫无争议。如果大哥运气好的话,前几刀就把宝马纹身男的肠子捅出来了,造成了致命伤,也不存在防卫过当之说。

后面几刀,法律上会有争议,大哥持刀砍杀的行为法律究竟会怎么认定不好说。最好的情况是认定成正当防卫的延续,次好的情况是认定成防卫过当或故意伤害,最差的情况就是定义成故意杀人。

从法院判案来讲,法官当然想直接给判个正当防卫,当庭释放,中国人这么多,多死几个这样的混混才能大治。但是一般法官估计没这个魄力,毕竟面对手起刀落的命案,一点责任都不承担、全身而退从现实来讲比较困难。这也是我昨天为什么说无论何时放下屠刀都是一句至真的话的含义。

所以,除非电动大哥给的证据特别详实,律师特别给力,否则大概率法官会给判个防卫过当或者故意伤害,判个几年。

但是别急,大环境如上,舆情闹的这么厉害,法律最终还是要体现人心向背、公序良俗,最终不管是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聪明的法官大概率会给出一个空间,在量刑上加强一下,最终让大哥缓个刑,免于实际处罚。

虽然这样,我还是坚持全国最著名的刑辩律师能够免费帮大哥一下,坚持做无罪辩护,让法律最终提现社情民意。


陈永杰18


关于骑车男反杀宝马男的几点无罪辩护建议

1.首先肯定一点,骑车男在交规上是无过错方。宝马男是过错方。

2.寻衅滋事,挑起事端,扩大伤害的是宝马男,骑车男是忍让方。

3.如果在宝马男被反杀后,宝马男能逃向其它方向,而不是奔向自己曾经二次返回取出凶器的地方,那么悲剧就可以避免,或者可以判定骑车男防卫过当。但事与愿违,宝马男恰恰第一反应跑向自己取凶器的地方,故此一切追砍就有了避免再次被伤害的理由。

4.宝马男回到车上只会有几种结果:一是再次取出其它凶器还击。二是,驾车冲撞骑车男,恼羞成怒之下会不会伤及无辜,谁能保证。三是求生本能自己驾车赶紧去医院救治,但我想提醒大家注意一点事实,此时宝马男已经身负刀伤,求生欲会令他急于救治而高速行驶。一个身负刀伤的人随时可能体力不支或产生晕厥,成为马路杀手而伤及无辜。

综上所述,骑车男没有让他回到车上再次取出其它凶器或开车碾压自己的理由。至于第三点也是不敢断定宝马男会采取措施,因为常识中刺龙画虎敢于无故持刀砍人的是黑社会人员,他们一般在社会上混,极注意自己敢打敢杀,不吃亏的声誉及形象,故此一和二点的可能性极大。不论二、三点哪一点,恰恰也避免了宝马男发动汽车对无辜路人造成大面积伤害的可能。

既然宝马男一旦上车的危害性可以预见,故骑车男防卫不存在过当之说,恰恰还避免了可预见性群体伤害。应该予以正当防卫定性。

社会的安定团结及弘扬正气,取决于点点滴滴,取决于对公正良俗的维护,如果这个社会有了道德的弘扬与遵守,法律可以闭目养神。如果这个社会只剩下法律的威严,而整体道德沦丧,那么法律的作用是为何而在?



心灵伊甸园


事件发生至现在,整个社会舆论几乎是一边倒地偏向电动哥。不管怎么样,一定是有了分歧才会出现“一边倒”或者“两边分”的现象。那么分歧的源头和焦点在哪里呢?

源头无疑来自有那么几位律师看法的不同。

焦点是电动哥的行为究竟是正当防卫还是过当防卫甚至是故意伤害致死。

对于后两种观点我想说说自己的看法:

一、过当防卫,无非就是因为对方死了,所以就“过当”了。试问当时电动哥抢到了本是对方的,在对方手里同样可以要了自己生命的那把刀进行防卫时是不是该在透视镜前无影灯下来决定怎样防卫才能不过当?可现场也没这条件啊,最主要的是对方也不乐意老老实实待在那里等你研究呀!

二、说其故意伤害致死是因为时间节点,也就是说如果花臂男在“逃”向自己所驾的宝马车时已经不再对电动哥造成威胁,如果此时电动哥继续追砍那就构成故意伤害罪了,因为这已经是“事后”,属于“报复性伤害”。很多人提出花臂男可能会回车里另取凶器,律师说了,这是假设,没有证据,不成立。看到这里,一定会有很多人虽然心里希望电动哥无罪但也觉得很无奈,毕竟法律条例放在那里,于是乎就有人埋怨甚至攻击国家的法律。诚然,我们国家包括世界上所有国家的法律一定都有不完美的地方,需要不断地去完善。但就本案来说并没有不适用的地方,那就是我想说的一个很关键的一个问题,就是:

上述的时间节点是律师给定的!!!

凭什么说花臂男“逃”向宝马车就是对电动哥终止伤害?请看:一开始的口角就是来自宝马车的违章;接下来本已基本平息的纠纷又因为从宝马车上下来的花臂男得以继续并成功升级;紧接着花臂男觉得拳脚相加不过瘾,回头取出来自宝马车上的砍刀,事态更加严重;那么当花臂男又一次跑向宝马车的时候,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呢?总不能来个裁判,先喊“停”,然后开始读秒(检查车上有没有其它甚至更高一级的凶器,包括是否会开车撞人),完了再决定是“继续”或者“结束”吧!当时的电动哥意识到包括现在的我们也确定一切的灾难全部来自宝马车,那么为了不让事态进一步恶化,必须不能再让花臂男靠近宝马车,电动哥赶走花臂男后回来守着宝马车等候警察的到来也是正确的做法。

我们应该看到这个“时间节点”其实是律师强加进去的,把本来连贯的一个事件硬生生拆成了两瓣才会出现以上的争议!

我不是律师,没有专业术语,只是谈谈自己的观点。希望有好律师拿起法律的武器为正当防卫的电动哥进行正当防卫。


夏杨春燕


这个事件太火了,看了好多注解解释完全搞不明白正当防卫何为正当,索性我也不想多费脑细胞,与其费尽心思去拷问,还不如积极健身来的实在 。我认为当遇到这种危险的时候第一选择还是跑吧,毕竟这种方法稳妥,如果跑不了那我就直接跪下“求饶”,砍死他或者砍死我,结果都是我的家庭就破碎了,首先父母怎么办,花了那么多钱娶媳妇外一自己进了高墙媳妇改嫁怎么办,所以咱们不能因为一时之气弄得自己家破人亡,这个时候就要多想想越王勾践学学他的“卧薪尝胆”,我们只是小老百姓咱们这么努力不就是为了自己的小日子吗,所以当遇到这类流氓我们要到如下几步。


一忍为亲情,当遇到这种霸凌的时候,我们要先想到自己的父母、老婆、孩子,只有这样才会让我们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也有利于果断正确的处理这种突发情况,作为老百姓平时肯定没有经历过这种江湖情节所以我们第一反应就是“跑”想一想如果我们是年轻人跑了还有机会玩“绝地求生”还可以三五好友一起“英雄联盟”“喝酒撸串”,如果我们是中年人跑了还有机会陪女儿读书,接爱人下班,一家人其乐融融,虽是窝囊一时,但是快乐终究会带走这一时之气,如果跑不了首先要想对方示弱,如果对方伤害不能停止就要保护好自己的要害部位大声呼救,一定要坚持一点千万不要反击因为防卫和过当咱们无法界定,千万不要放弃求生,剩下的就四个字“听天由命”。

二忍为和谐。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都说生的伟大,活的憋屈,所以对于我们这种出身不凡的人注定要承受一些憋屈,因为和谐社会恰恰是我们这群人创造出来的,恰恰因为我们是这个社会的主流才凸显出了一部分人的下流,所以但我们受到侮辱即便是下跪求饶,其实这恰恰是对施暴者的一次诅咒,古语有云“上跪天地”“下跪父母”显然一个莽夫是承受不起这一跪的,这一跪即保平安又惩恶霸,天理循环时到必报。

三忍为自己。其实上面说了那么多有人会说“扯淡你第一”我在这谢过大家还能看到这段。我们每个人基本都会重复着每天六点起床,给家人准备早餐,和爱人告别,送子女上学,在单位努力工作,这一切为的是让家里人过得更好,试问谁想和爱人告别成为永别,和子女再见确再也无法相见,我们越活就越感觉离不开的人太多,总想一直陪在家人身边,文中的两位主角也是一样,只是现在都变成了一种奢望,如果时间可以倒退,龙哥也不希望自己死后成为轰轰烈烈的笑话,另一位当事人即便是大家同情我相信如果可以选择这种同情不要也罢,因为他们肯定只是想安安静静的过日子,和和气气的混江湖,只是可惜一切不能重来。

恶虎巡山遇书生,

虎啸狂怒震天际。

诸子百家全无用,

唯有利刃除心魔。


世界浅谈


你和某人争吵之后,他回车携同伙伴拿着刀朝你奔来,……!

当此之时,正常人能想什么?

等着!等着观察持刀人下一步动作?

那么,当他的大刀砍下来时想什么?

等着!等那大刀砍到身上再观察是否停在皮肤之外一毫米?

那么,当自已的皮肉流出血了你会想什么?

观察!观察砍得究竟有多深?是否是轻伤?

……………

侵害者每动作一步,都要求被侵害人沉着冷静地观察判断而后决定如何反应!

目的是不要反应过度而伤及侵害发动者!

你想想,现实吗?

依照提出问题人的想法,你就是侵害者的帮凶!依照你的要求去作,被侵害者必死无疑,连一线生存下来的机会都不会有!

在森林中,一只老虎张牙舞爪气势汹汹朝你扑来……

而你,手里有一支枪或一把刀。

当此之时,你要选择保护动扬或保护自己的生命。

你会选择什么?

这两个问题有一点点相象。


老顽童焦原78483771


从视频来看白衣男停车在非机动车道上等绿灯,宝马压线碰到了电动车,当时下来一个人看情况,其间有点小争吵,随后下来一个女的,把电动车推到旁边,其间又有争吵,此时白衣男应该可以停止了争执,必竟女的给你台阶下了,相信此时白衣男肯定不依不挠,这时纹身龙在车上看到情况,下车去争面子,这时白衣男应该退让,可以弃车逃跑,应该可以预料有危险来临,但此时白衣男没有退让,没有惧怕,和对方撕打,直到纹身龙返回轿车拿出刀来还是没有退让,并且还是和对方对打,一般人在第一步就已经可以和平解决了,在事情发展到车上下来第三个人,有多少人会选择留在现。事情进一步发展到双方互欧,这时又会有多少人选择互欧,当纹身龙返回轿拿出砍刀来,这时正常的人肯定会逃的比兔子还快,等着挨刀吗?但白衣男没有退让,继续跟纹身龙斗,当纹身龙砍刀掉地上时,此时又有多少人会继续打斗,但是白衣男再次没有退让,而是捡起刀直接反杀,一般人不会直接动手,大不了恐吓对方,但是白衣男直接连捅两刀,在对方倒地后仍旧不终止行为,继续砍杀,当纹身龙再次逃跑喊救命后仍然继续追击砍杀,试问此时纹身龙还有反抗能力吗?当纹身龙因受重伤依附车旁时,白衣男继续执刀砍杀,此时已经下死手了,直接砍头上了,这时纹身龙在身受重伤时还在逃跑,白衣男继续追击砍杀。试问一下当时如果有jc在现场是否命令白衣男放刀,如果白衣男不放下刀继续砍杀,那么jc现场会如何处置,会不会开枪,这就是重点。在一个没有纹身龙没扺抗能力的情况下白衣男继续砍杀,这是什么性质,这是故意杀人。分析事情不能带有偏见,应该客观公正。我们也应该调查白衣男的背景和心态,不要一味的偏向任何一方。


用户6585314145


来一首诗!!简单易懂!!

啊!!!昆山卧龙哥,人狠话也多。 八臂纹桀龙,俯仰看天阙。 喝酒开宝马 ,撞了电动车。 酒友先理论,龙哥气很多。 翻身下了马,八字步上磕。 先是推搡搡,嘴上骂咧咧。 白衣骑车主,隐忍且退缩。 龙哥气不过,回马把刀拖。 此乃冷艳锯,三国属二哥。 青龙负偃月,寒光颤凛冽。 一招先拍脸,二招向腿劐。 三四胸背去,可惜皆被躲。 越战越生气,准备出大货。 此乃存亡时,顷刻会出血。 兴许关圣显,宝刀贼手拖。 霎那之时间,白衣把刀获。 龙哥身向前,准备把刀夺。 白衣一反手,一刀种龙哥。 眼见事不妙,回身把腿挪。 许是上宝马,取矛丈八蛇。 刃如蛇吐信,三国配三爷。 白衣拍马到,未给此空缺。 三招和五招,刺砍劈挑戳。 龙哥见不妙,弃马向草窝。 三步一拐瘸,五步一趔趄。 身受数创伤,眼黑即昏厥。 未等郎中至,命已归我佛!!! 矣,天下之大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金圣叹曰:得饶人处且饶人,莫待黄泉空悔恨!最后一句话,说防卫过当那个律师的弱弱问一句(你是煞笔吗?)





德州有德之州


首先我认为过度鼓吹无限正当防卫权,只会让我们的社会充斥暴力!人人都向往以暴制暴!在自己体力不够保证所谓自己权益(打架不吃亏)的情况下,拳脚不行带棍棒,棍棒不行带刀剑,刀剑不行带弓弩,弓弩不行带枪炮,每个人都以暴制暴,武力不断升级,为了鸡毛蒜皮小事,以正当防卫之名,你打我一拳,我正当防卫你一脚,你再敲我一棒子,我就还你一砍刀!我砍死你之后为了防止你家人朋友报复,我还可以杀你全家灭门!这样的狭隘解读正当防卫权,无异于放虎出笼!围观群众不要误解我的意思,刘海龙被砍死案件的性质完全不一样!首先刀是刘海龙拿出来砍人的,其行为已构成严重的不法侵害,且刘海龙寻衅滋事在先,其言行举止,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纹身赤背手持凶器,恶言辱骂威胁,打骂攻击等一系列违法行为,给对方男子造成了极大心里压力和紧张情绪,导致对自身所处的威胁程度做出最高判定(这是完全符合客观人类正常心里反应和理智的)导致于姓男子做出了不以暴制暴,不夺刀,不挥刀砍倒对方不足以自保的主观判定,这合情合理!换成绝大多数正常人都会出现类似的应激反应!于姓男子在案件发生全过程无明显过失!所以我是支持砍死刘海龙案件适用正当防卫法条的!


健康平安148899547


我说白衣男是正当防卫并没有什么防卫过当,1,视频中显示宝马车强行拐入非机动车道与正常行驶的电动车产生碰撞,这本身就己经违规了,之后还仗着人多势重上前打人这己经是造成轻微的非法侵害了,还到车上拿了砍刀行凶,这就升级到了严重的非法侵害,严重危害到白衣男的生命安全了。2,在行凶的过程中砍刀脱手后,还不收手极力争抢砍刀,在砍刀被白衣男拿住后还在争抢,以至于被白衣男刺了一刀倒地后还不放弃,立马起身跑向宝马车,(这里请注意,砍刀开始也是从宝马车上拿的)所以,我说此时白衣男的危险还没消除,上去追砍也是在正当防卫的范围中,因为谁也不知道宝马车里还有没有枪械和更大的砍刀呢?就算没有但还有宝马车这更大凶器,谁会保证刘某龙跑向宝马车是要放弃对白衣男的非法侵害呢?3,假如刘某龙要放弃对白衣男的非法侵害他早就放弃了,一,在砍刀脱手时,他可以跑走,而不是极力争抢,二,在和白衣男争抢中被刺了一刀倒地吋,他可以倒地不动。三,倒地后立马爬起来跑向宝马车,而不是反向跑走。所以白衣男的追砍是在正当防卫的范围中,谁也不知道宝马车里还有什么凶器,就算没有,但开动宝马车冲撞照样可危害到白衣男的生命。以刘某龙这样穷凶恶极之人会怎么做是不言而喻的。假如刘某龙被刺了一刀倒地后不动了,白衣男继续砍了几刀,或者刘某龙倒地起来后向别的方向跑开,(不是跑向宝马车),白衣男继续追砍几刀,这才是防卫过当,或是故意伤害了。所以从本视频中所看到的白衣男的对刘某龙追砍都是在正当防卫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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