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5 2018年执行悬赏公告第一期(四)

浙 江 省 慈 溪 市 人 民 法 院

悬 赏 公 告

(2015)甬慈执民字第2913号

本院依照《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实行悬赏执行措施的规定(试行)》和《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实行悬赏执行措施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面向全社会征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1、查找信息:被执行人慈溪市康卫电器厂(杨维贞)(慈溪市新浦镇洋龙村)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2018年执行悬赏公告第一期(四)

2、标的额:583600.93元

3、悬赏金额:50万元以下的部分奖励5%; 50万元以上部分奖励4%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上述载明的标准予以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4、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个人身份、提供的财产线索等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5、悬赏举报电话:0574-63912536

二〇一八年一月九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